加拿大政府公告徵詢公眾意見,擬自2014年7月1日起將韓國、香港及新加坡等從加國普遍化優惠關稅(GPT)受惠國名單中除名
2013-01-03 09:24:00
一、加拿大政府公報頃公告加國財政部將於本(2013)年2月15日前,就加國普遍化優惠關稅(Generalized Preferential Tariff, GPT)徵詢公眾意見,俾重新全面檢視其受惠國名單。依據該政府公報中所載之標準,加國政府擬將韓國、香港及新加坡等,自其GPT受惠國名單中除名。有關修正調整後之GPT受惠名單,將於明(2014)年7月1日前公佈。
二、依加拿大政府目前提出新修正後的GPT受惠國名單草案,大多與我國經貿往來與投資較密切之東南亞各國,包括中國大陸、泰國、印尼、馬來西亞等,均已列入排除名單中,僅剩菲律賓、寮國、柬埔寨及越南等仍維持列於加國GPT受惠國名單。
三、加拿大於1974年開始實施GPT制度,給予開發中國家,以及與我發展程度相當之主要競爭對手,如韓國、香港,及新加坡等地區的產品(例如紡織業、腳踏車、加工工具機,及塑膠製材料等產品,約占加國進口稅項80%)以優惠關稅稅率進口,但加國於1974年實施本制度時,因政治問題,未將我國列為受惠國,歧視我國產品,對我產品之競爭力有極大之負面衝擊。
四、本案對於我紡織業之傷害尤大。加國對於低度開發國家(Least developed countries, LDC)輸加成衣適用免稅優惠之規定如下:(一)使用LDC國家或加國生產之紗線所織成之布匹,並經剪裁及縫組為成衣;(二)使用來自GPT受惠國之紗線或布匹,在LDC國家裁剪及縫組為成衣,且加工為成品之附加價值須達到25%。此規定不但造成僅在台灣加工之成衣,於輸銷至加國時無法享有GPT優惠外,亦嚴重阻礙我紡織原料或半成品輸銷至LDC國家,因其將轉向其他被加國列為GPT名單且為我競爭對手(例如韓國、香港及新加坡等)採購,由此可知,係對我業者造成雙重損害。
五、我國全國工業總會及紡拓會對本案極為關切,曾分別向本部與立法院陳情,要求向加國爭取GPT優惠待遇,或取消對韓、港、星等之優惠,為我國產業在海外市場爭取公平的競爭條件。
六、我國政府自2003年起持續就本案向加方表示關切,積極利用台加雙邊諮商、雙邊視訊會議、APEC會議場域、WTO加國貿易政策檢討會議,以及WTO貨品貿易理事會等各種場合提出我方關切,持續要求加方正視此一問題,以積極維護我國之權益與平等地位。
七、前揭加拿大政府公報資料請參閱:http://www.gazette.gc.ca/rp-pr/p1/2012/2012-12-22/html/notice-avis-eng.html#d109(最後瀏覽日期:2013年1月3日)。
經濟部本案發言人:梁政務次長國新
辦公室電話: 2321-2200分機202
電子郵件信箱:khliang@moea.gov.tw
本文出處:http://www.moea.gov.tw:80/Mns/populace/news/News.aspx?kind=1&menu_id=40&news_id=28965
新聞來源:經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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