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會長:
居民感受是這樣,政府執法應該要有一個程序,要先執行到一定程度,才能夠來討論什麼樣的店家可以留在住宅區。而且要注意的是,住宅區的店家存在的目的應該是"供居民之所用",但目前師大夜市已經不是住宅區而是商業區了,這裡是外地人來這裡開店吸引外地人來這裡消費,而且人家是商一商二商三商四,我們這裡是商五了,因為國外的消費者都來了。況且老商家也都已經不在這裡了,只是鄉愁式的懷舊而已。
邱毅:
政府應該要執行公權力,中央將商業登記跟商業管理脫勾,這幾年又為了推廣觀光又一直宣傳,當然很嚴重地帶來非常多的外部成本,這些噪音、髒亂都只能由住戶來承擔。
3. 5/7
邱毅:
如依照正常管理方法,有公權力之人要出來依法行政做商業管理,違規的店家要減少消失,避免惡化,公權力要出來作協商要求店家對居民做出補償。
劉會長:
居民不需要補償。
衝車將軍:
我只是提供一個方法,但是政府不告不罰這樣不可以,所以一切應該要回歸法的層面,依法行政。
獅子丸:
這個我本來以為有機會雙贏的啦,結果董哥就罵我,如果雙贏你去選台北市長,所以我說這個是沒有機會雙贏的啦。你可以去問問去年約莫這個時候發生什麼事? Ala夜店,那是現在師大居民平安,有燒過但沒有像阿拉夜店那麼嚴重,真的發生就來不及了。當時商家其實也有很多委屈,要怪阿扁市長、馬市長、郝市長,都沒有問題,但是即便台北市政府、市長有不對,也不能做為你們就地合法的理由。還有就是,請問永康商圈有沒有? 通化街有沒有? 士林夜市有沒有?更擴大一點,全台灣有沒有? 違法的商家,政府是不是應該出來全面做個處理。
當地居民:
我反對居民自救會做法,網路上有一個ooxx內部文件,要檢舉違法商家讓店家關門,不知道這些是不是真的?而且住我家樓下的餐廳很好啊,我跟他溝通就能解決了bla bla...
劉會長:
一個人解決就解決一個人的問題,那左邊那家? 右邊那家呢?你不能代表任何一個居民做出承諾。主要是過去居民一直檢舉都沒有辦法有效解決問題,我們只好組成自救會希望能跟市府建立一個平台,至於自救會有什麼策略什麼的,這些資訊我們都po在痞客幫的網上,哪有什麼內部文件,誰都可以看得到,沒有什麼東西是見不得人的,我不懂得你是要挑戰什麼! (打臉)
獅子丸:
掏哥我補充一點,這是不能合解的,這沒有合解的,有法律在,你們合解,你們講好那你們是一起違法喔? 我想這位小姐有點搞錯! (再打臉)
師大生:
雖然居民很可憐,可是!!!劉會長好像沒有要協商的意思,不願意跟店家協商,甚至排除外界參與,我覺得學生跟觀光客的意見也應該尊重,可是居民跟商家只把學生標的為自私只在乎自己的飲食,這樣把店家趕走會是最好的方法嗎? (怒)
劉會長:
商家把合法不合法綁在一起往裡面跳很奇怪? 合法商家政府也沒有取締,通通往裡面跳幹什麼呢? 學生有沒有一個角色? Yes,師大社區有六千五百戶加一戶,最後一戶叫師大,有一萬師生在這裡進出,但他們沒有產權的所有權,也沒有居民自主,他們來來去去,但做為一個社區的一份子,我們當然要把他們考慮進去,過去師大路很多自助餐牛肉麵,本來就是供學生的需求的,但現在師大夜的店跟學生又有什麼關係呢?師大開那麼多店,你們不去吃,你們嫌難吃嫌貴,請應該去跟學校反應,為什麼不能解決呢? 如果就是堅持我非要那家吃,樓上樓下的人燻死算了,請你把地址留下來,請他們到你家樓下去開店。請有推己及人的同理心,不然我們這個國家的通識教育教到哪裡去了?公民教育哪裡去了?
師大學生:
好,很謝謝劉會長的指教! (羞)師大現在出來的不只是當老師,但現在師大還是主要當老師,可是如果老師從居民跟商家身上學到的是互相對立,那是否以後老師跟學生是不是也要用這種對立的方式來處理。(跳針)
劉會長:
什麼東西都可以對立,這裡面有兩個爭的層次,一個叫是非,一個叫得失,這個裡面學生沒有得失,要出來講利益,那麼就應該跳到下一個層次,那就是是非,請問,你的是非觀到哪裡呢? (打臉)
商圈代表陳叔:
龍泉街上的前段,39巷那邊,吃的都是有,只是後來慢慢延伸,往巷子延,這些不是居民的錯,店家造成居民的困擾,是市政府出來宣傳後,又出來說依法行政,不過說真的現在也沒有什麼優質商家,沒有符合都計法的部分,政府應該要輔導店家怎麼離開,不過到現在為止,市政府都沒有出來,我們商家不會想跟居民溝通,應該是要跟市府溝通看有什麼退場機制。後面看有哪些留下來的店家,也是要跟學者、居民、店家坐下來協商,看是有什麼好的方向,這才是一個比較好的方向。
劉會長:
我不認識陳先生,但我們應該鄰居做了很久,希望今天是一個好的開始,我希望台灣有非常優質的混合文化,我想應該請龍部長出來做一個指導。
4. 6/7
李新:
商家是合法與非法混雜,所謂的雙贏,是指住戶跟合法店家的雙贏。如果跟非法商家談雙贏,這是不公不義嘛...這邊還是要再幫商業處說話,核發登記的時候上面都有告訴你,要符合都計、消防、衛生等等的規定,你不能因為說你不知道。不過我還是要幫商家說一下話,很多年輕人,哪裡懂?跟父母拿了些錢就說可以到師大夜市去賺錢就去了,房仲業跟你說可以,連裝潢都幫你找好了,結果進去開店後,才發現不可以。
某居民A:
我覺得這裡鬧中取靜也都跟店家和平相處ooxx 我是受惠者不是受害者 (啾咪)
劉會長:
如果店家很好,我們可以一起買個花籃感謝他,但是這跟他合不合法無關,我們不能因為你這家跟你很好,你就可以代表所有的居民說可以讓這些店家生存。至於這些個別的個案,等到這些禍源都處理掉了之後,才能有前瞻性的做法?
(民眾call in)
師大居民張小姐:
1.感謝李新議員還有劉會長願意挺身而出;
2.政府應該保護守法的公民,我絕對支持依法行政;
3.如果違法者可以透過集會就變合法,那台灣就不叫法治國家了;
4.台北市政府發言人常常發表模稜兩可的發言,著實令人不解。
師大居民黃小姐:
我住泰順街那邊,我家樓下有咖啡店,美其名是咖啡店,但其實都賣酒,每天都營業到兩三點,然後那些顧客兩三點了逗留在街上喧鬧,吵得我們無法入眠。
師大居民王小姐:
我倒是有個三贏的想法吼,師大在這件事情不該只是扮演路人甲的角色,所以建議校方將校園圍牆拆除,讓優質商家進駐,可以滿足學生需求,也可以幫學校賺錢,另外台灣面臨少子化問題,不需要那麼多的教室,把一樓教室開放商家進入,劃成美食區、服飾區,由師大現在的商家公開抽籤,也可以由師生來票選,居民支持依法行政決心絕對不變,師大師生有意保留某些商家請儘速與商家聯繫,我們樂觀其成!!請那位學生不用激動,你可以請你們的校長趕快著手做這件事情。(反串很用力)
(編按:有沒有師大社區居民口才都很好,很會嘴砲的八卦? Call in相當精彩)
店家的劉小姐:
我賣自己設計的洋裝,我自認沒有危害到社區住戶,可是我上週也收到公文了,我想問的是,像我這樣的小品牌,我當然只消費得起小巷弄的租金,如果我要搬家的話,我要搬到哪邊?我不是想要跟住戶商家溝通,比較想得到一個明確的方向。
劉會長:
政府是應該有一個角色,但是畢竟任何一個企業,都要對自己負責,不能說因為我很難競爭,所以政府必須照顧我,否則我們比共產國家還要共產了。企業必須要再合法的經營下去面對市場的競爭,去獲得消費者的認可,這並不需要靠非法的手段。其實不要講太遠,羅斯福路和平東路,現在晚上暗暗的,那邊店並不很熱鬧,租金也沒有巷弄貴,為什麼一定要擠在八米六米內去妨礙居民的安寧呢? (打臉)
5. 7/7
商圈代表陳叔:
現在去商業處申請,現在商業處也不會發師大的許可了,所以老實說商業處也是有點疏失,現在土管法的部分終於讓台北市政府動起來。所以這邊要特別感謝劉會長,讓北市府終於動了起來了。我也覺得市府應該要做個窗口來跟商家溝通,做一個輔導機制,如違反土管法部分,還是希望能夠有一個溝通的管道。
印度料理店老闆:
我是Andy,我栽這扁開印度餐廳啊,
來台灣十年了,我在這邊開三間印度餐廳,我兩個月以前花了450萬開了一間新的餐廳,然後糾收倒,這補公平啊! 委奢麼濕林夜士永康接都克以開,我不克以呀?
我在這邊投資錢,我在印度賣那個土地賣掉惹,我全部的錢跟家人都在這給我十天時間太短了,應該要給我五年讓我把錢拿出來,可以回印度。我覺得這個很不公平啊,我有30個員工,他們有30個家,劉先生你到底是愛台灣還是害台灣啊???? (怒)
來賓文嘉:
遲來的執法是不公義的執法,
在這個事件中,居民是最脆弱的那顆雞蛋,我們一定要優先保護。但這我也要挑戰台北市政府,未來在台北,還有沒有地方可以讓我們有享樂的夜市?
劉會長:
不管是在印度還美國,如果連法律都行不通的話,那麼愛不愛,也無法分辯了,至於你在台灣買了土地是買貴了? 是買貴了嗎? 不然賣掉還來得及嘛,為什麼要等五年呢? 所以這個問題怎麼會是居民跟政府來替你解決呢?所以這是一個企業的Decision,你決定要做的事情,發來的商業登記證都告訴你了,你還是堅持要做,那你當然要承擔後果。
獅子丸:
所以濤哥你剛說的什麼和解? 協商? 共存共榮? 好店家? 壞電家?連愛台灣這個民進黨的語言都出來了,所以這個問題是法律的問題,沒有什麼模糊的空間,沒有可以私了的問題。所以我最後講吼,台北市政府皮要崩緊一點,部分的夜店消防安檢是怎麼過的? 我是不相信啦,郝龍斌要查一下。
邱毅:
政府應該拿出角色出來,非法的商家你要要求他撤離,而合法的商家,一樣會有外部成本,合法商家仍然要跟住戶作協商,但是這個部分要有政府出面來主持。
李濤:接下來請繼續收看新聞夜總會,大家明天見!!
雖然是節錄但也打了不少東西,劉會長、李新口才都很棒,衝車將軍也難得展現他比較專業的一面,獅子丸也是嘴砲依舊,商圈店家代表陳叔,也太理性、太專業了,果然身兼居民身份看得角度就比較客觀,但我想商家應該對於他的發言應該都很不爽,尤其是印度人臉整個超臭的,還有就是師大居民的Call in,口才流暢,反串又超酸的,相當精彩,值得收看。
我想這個節目應該已經可以讓大家充份瞭解到居民的立場,也能讓我們體會到住宅區樓下就是夜市的生活是多麼的苦不堪言,我想這絕對是一個可以理性討論的話題,違法店家本來就不容許有繼續留存的空間,否則這就是政府公然支持違法,但是政府也應該要拿出誠意與魄力出來,輔導協助店家接下來應該要去哪邊繼續營業,這樣才真的是雙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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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幾乎點出了師大夜市事件吵這麼久以來的所有說法跟問題,店家與學生與消費者那些似是而非的說詞在這篇裡面打臉打得很慘,至少從文章看起來居民是完全制霸這次的討論!!
上藍色的字是我自己覺得比較重要的部份!2100要多多辦這種有意義的討論,整天討論阿扁真的滿無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