甄選條件
一、對象:
凡具中華民國國籍未婚未役者,志願服務軍旅,並經家長或監護人同意,具備下列資格 者,得參加甄選,年齡18歲至25歲。
二、學歷:
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或具教育部認可之同等學力。
三、體格標準:
1.身高:155公分至185公分。
2.體格指標值(BMI):17至26。
3.其餘檢查項目按照「體位區分標準」常備役體位之合格標準。
4.具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報名: (1) 女性骨盆腔(含子宮內膜、輸卵管卵巢)炎症,二、三度子宮脫位、子宮肌瘤、子宮內膜異位及應力性或急迫性尿失禁。
(2) 女子曾行子宮或卵巢摘除手術者。
(3) 貧血,血色素未達11gm%者。
(4) 遺傳性貧血,平均血球容積低於80%且血色素未達12gm%者。
甄選程序
一‧體檢:
(一) 採自費方式 (新台幣1200元)自行至指定之體檢醫院實施體檢。
(二) 體檢時間:
第1梯次:1月22日至2月9日。
第2梯次:3月1日至3月22日。
第3梯次:4月10日至5月11日 。
第4梯次:6月1日至6月29日。
第5梯次:8月1日至8月31日。
第6梯次:10月1日至11月9日 。
二‧報名:
(一) 一律採網路填表後通信報名方式辦理。
(二) 報名時間:
第1梯次:1月29日至2月9日。
第2梯次:3月9日至3月22日。
第3梯次:4月30日至5月11日 。
第4梯次:6月20日至6月29日。
第5梯次:8月20日至8月31日。
第6梯次:10月29日至11月9日 。
三‧考試科目:
智力測驗、身心評量測驗、口試及體能測驗。
四‧體能測驗:
(一)體能鑑測項目及配分標準如下表:
性別
測驗項目
女性社會青年
徒手跑步
1200公尺(8分鐘)
伏地挺身
(替代)
X
屈臂俯撐
(替代)
10秒
註記
一、體能僅測驗徒手跑步項目,如遇大雷雨等不宜測驗氣候,得由試場主任會同國防部
督導官研商後,報請甄選委員會發布改測伏地挺身(女生測屈臂俯撐)。
二、以上為體能測驗各分項60分之標準,詳細成績換算表請至國軍人才招募中心全球資
訊網站(
http://rdrc.mnd.gov.tw)查詢。
服役規定
(一) 自核定生效之日起,轉服專業志願士兵,服現役4年(不包括專長訓練期間)。
(二) 專業志願士兵任本級最少時間:二等兵為 6 個月,一等兵為 1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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