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7.6天1人過勞死 年輕族群竟佔2成5 2012-3-26
⊙勞委會委託開設「過勞門診」 已陸續開診
每7.6天1人過勞死 年輕族群竟佔2成5
(資料來源:爽報2012-3-26訊)
台灣勞工真命苦!綠委吳宜臻分析去年勞委會認定過勞統計資料發現,去年過勞死勞工共48人,平均每7.6天就有一名勞工過勞死,較前年14人,成長3.4倍;其中2成5是40歲以下的年輕族群,更有2成薪資低於2萬2000元。吳宜臻說:「過勞死期低薪、年輕化發展,勞工處境真的很慘!」
「工時過長是過勞死的最大主因!」吳宜臻指出,勞委會統計我國前年就業者年平均工時高達2174時,較美國高出2成2,也較日本高出2成5。她說,將提案修改《勞動基準法》,降低工時並限縮第84條之1不受工時限制的產業範圍,改變勞工處境。
勞委會委託開設「過勞門診」 已陸續開診
(資料來源:行政院勞工委員-加強過勞防治 勞委會委託開設「過勞門診」 已陸續開診http://www.cla.gov.tw/cgi-bin/Message/MM_msg_control?mode=viewnews&ts=4d79df4f:69f3&theme=)
「過勞」為職業促發腦血管及心臟疾病之俗稱,係個人腦心血管疾病,因工作異常事件或負荷過重促發惡化者。過勞疾病之防治應從勞工個人健康促進及工作負荷管理二方面著手。基於近期過勞案件頻傳,勞委會已協調委託辦理之九大職業傷病防治中心(台大、林口長庚、北醫、中國、中山、彰基、成大、高醫、花蓮慈濟)開設「過勞門診」,提供易於促發腦心血管疾病之『三高』高危險群勞工有關診治、健康風險評估與諮詢服務。勞工可根據醫師之建議採取個人飲食、運動、休息、睡眠等生活習慣之調整,必要時可提供管理階層作為工作負荷調整、工作條件改善之參據,以避免過勞疾病之促發。
現行勞工安全衛生相關法規,已規範企業應辦理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健康風險評估之工作,且應依醫師建議,採取相關改善措施。勞委會表示若勞工已提出醫師過勞預防建議,雇主仍置之不理致勞工過勞死者,將追究雇主業務過失之刑責。但勞工也應瞭解工作重要,生命安全健康更寶貴,在醫師之建議下應採取個人健康自主管理,於自覺負荷過重時,仍應勇於向主管反應身體狀況,俾便雇主採取相關照護措施。
勞委會委託辦理之「過勞門診」已開設如附件門診時間表,除林口長庚、北醫及中國附醫,已於本週開診外,其餘陸續於下週開診,勞工如有需要,請逕洽各區職業傷病防治中心,或洽職業傷病管理服務中心(諮詢電話:02-3366-8266)。
■門診時間(http://www.cla.gov.tw/cgi-bin/download/AP_Data/Message/news/.message/20113/11/4d79df4f:69f3/4d79df85.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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