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后握奇壘篇〉第六十三
經曰:自風后至於太公,俱用此法。古之握奇,文不滿尺,理隱難明。其范蠡、樂毅、張良、項籍、韓信、黥布,皆用此法,得其糟粕。而霍光、公孫宏、崔浩,採其華,未盡其實。今以八陣握奇,人數為壘,班布守地,闊狹頃畝,列之如後。
〈風后握奇外壘篇〉第六十四
一軍一萬二千五百人,以十人為一火,一千二百五十火;幕亦如之,幕長一丈六尺舍十人,人守地一尺六寸,十以三為奇,以三千七百五十人為奇兵,餘八千七百五十人分為八陣;陣有一千九十三人,七分五銖,守地一千七百五十尺,八陣積率,為地一萬四千尺,率成二千三百三十三步餘二尺,積率成六里,餘一百七十三步二尺,以壘四面乘之,一面得地,一里餘二百二十三步二尺,壘內得地一十四頃,一十七畝餘一百九十七步四尺六寸六分,以為外壘。
天陣居乾為天門。 地陣居坤為地門。
風陣居巽為風門。 雲陣居坎為雲門。
飛龍居震為飛龍門。虎翼居兌為虎翼門。
鳥翔居離為鳥翔門。蛇蟠居艮為蛇蟠門。
天地風雲為四正。 龍虎鳥蛇為四奇。
乾坤巽坎為闔門。
震兌離艮為開門。
有牙旗遊隊列其左右,偏將軍居門內,禁出入,察姦詐。壘外有遊軍,定兩端,前有衝,後有軸,四隅有鋪,以備非常。中壘,以三千七百五十人為中壘,守地六千尺,積尺得二里,餘二百八十步;以中壘四面乘之,一面得地二百五十步。壘內有地兩頃,餘一百步。正門為握奇,大將軍居之,六纛、五麾、金鼓、庫藏、輜重,皆居中壘。
〈太白營圖篇〉第六十五
經曰:參七星伐三星,連體十星,為十將軍,西方白虎宿也。主殺伐,此星出而天下秋,草木搖落,有若軍威,故兵出而法焉!一將一千人,十將一萬人。幕千人,守地一萬六千尺,積尺得二千六百六十六步,餘四尺;積步得七里,餘一百四十六步四尺;以營四面乘之,一面得地一里,餘三百六步四尺,營內有地一十八頃七十畝,餘一百四十三步五尺三寸三分。
地主居坎為地主門。和德居艮為和德門。
高叢居震為高叢門。大炅居巽為大炅門。
天威居離為天威門。大武居坤為大武門。
太簇居兌為太簇門。陰德居乾為陰德門。
四仲為開門。 四維為闔門。
外置牙旗遊隊,四維門置鋪,偏將軍居壘內,以禁出入、察奸邪!十將幡旗圖禽,以五色五行列之。
右一將,行得水,黑幡幟旗,圖熊額白腳青。
右二將,行得火,赤幡幟旗,圖鶚額白腳黃。
右三將,行得木,青幡幟旗,圖熊額白腳赤。
右四將,行得金,白幡幟旗,圖狼額白腳黑。
右五將,行得土,黃幡幟旗,圖虎額白腳白。
左一將,行得水,黑幡幟旗,圖熊額白腳青。
左二將,行得火,赤幡幟旗,圖鶚額白腳黃。
左三將,行得木,青幡幟旗,圖熊額白腳赤。
左四將,行得金,白幡幟旗,圖狼額白腳黑。
左五將,行得土,黃幡幟旗,圖虎額白腳白。
中營二千人為左右決勝軍,大將衛五百為幕,二百五十人守地四千尺,積尺得六百六十六步,餘四尺;積步得一里,餘三百六步四尺;以營四面乘之,一面得地一百六十六步,餘四尺。其中營小,每面加四十三步一尺三寸三分,通成二百二十二步一尺三寸三分。每幕相去四尺五寸四分,營內有地二頃四畝,餘一百五十七步一尺五寸九分。
休門主一居子。生門主八居艮。傷門主三居卯。
杜門主四居巽。景門主九居午。死門主二居坤。
驚門主七居酉。開門主六居乾。
右八門,四維,四仲。唯開景門,闔致大將,將軍旗纛、金鼓如握奇法。
〈偃月營圖篇〉第六十六
經曰:偃月營,形象偃月,背山岡,面陂澤,輪逐山勢,弦隨面直。地窄山狹之所,下營也。褗月外營,常以四六分幕一萬人,以六千人守地,九千六百尺,積尺得一千六百步;積步得四里,餘一百六十步為營輪。四千人守地六千四百尺,積尺得一千六十六步餘四尺;積步得二里,餘三百四十六步四尺為弦,弦置三門,每門相去三百五十五步一尺五寸五分。營內有地一十八頃八十畝,餘五十八步四尺,右置上弦門,中置偃月門,左置下弦門。
偃月中營,以二千五百人守地四千尺,積尺得六百六十六步,餘四尺;積步得一里三百六步,餘四尺。每幕加地四尺五寸四分,每幕中兩廂置土馬一十二疋,大小如常馬,備直鞍,令士卒擐甲冑、櫜弓矢、佩刀劍、持矛盾,左右上下,以習騎射。
〈陰陽隊圖篇〉第六十七
經曰:陽隊起一至九,陰隊起九至一。隊有五十人,五人為火長,一隊九人,不失四十五人之數。卒間容卒,相去二步;隊間容隊,相去一十八步。前後一十步,其隊相去,前後亦如之。黃帝曰:「陣門容陣,隊間容隊,曲間容曲。」是也。
一隊布地三十六步,一陣二十二隊,布地七百九十二步。方、圓、斜、曲、長、短皆如之。火長不預教習,其支器仗亦在分數之內。甲三十領六分,戰袍二十領四分,槍五十根十分,牌十面二分,弩十張二分,陌刀十張二分,箭四十副八分,佩刀四十口八分,棓十具六分。
右守用陰隊,左攻用陽隊。矛、盾、弓,布置各有行列,前後陰陽不同。
〈教旗篇〉第六十八
經曰:春秋末,並為戰國。增講武之禮,以為戲樂;用相夸競,而秦更名為角抵。故國雖大,好戰必亡;天下雖安,忘戰必危。天下既平,春蒐、夏苗、秋獮、冬狩,振旅理兵,所以不忘戰也。宜(仲)尼曰:「以不教民戰,是謂棄之。」今邊軍更名曰:教旗。使士卒識金鼓、別旗幟、知行列、諳部分,乃一軍之節制也。
凡教旗於平原高山,大將軍居其上,南向左右各置鼓一十二面、角一十二具,各樹五色旗,六纛居前,旌節次之,監軍、御史、裨副、左右、衙官、騎隊如偃月形為候騎,下臨平野,使士卒目見旌旗、耳聞鼓角、心存號令,乃命十將左右決勝,將總一十二將一萬二千人,兵刃精新,甲馬旗幟分為左右廂,各以兵馬使為長,班布其次。陣間容陣,隊間容隊,曲間容曲。以長參短,以短參長。回軍轉陣,以前為後,以後為前,進無速奔,退無趨走。紛紛紜紜,鬥亂而不可亂;渾渾沌沌,形員而不可敗者,奇正是也。進止有度,徐疾有節,以正合,以奇勝,聽音、望麾,乍合乍離,於是三令五申。
白旗點、鼓音動,則左右廂齊合;朱旗點、角音動,則左右廂齊離。離之與合,皆不離子午之地。左廂陽向而旋,右廂陰向而旋,左右各復本位。白旗掉、鼓音動,左右雲蒸鳥散,彌川絡,野然而不失隊伍之疏密;朱旗掉、角音動,左右各復本位。前後左右無差尺寸。
經曰:散則法天,聚則法地。如此三合而三離,三聚而三散,不如法者,吏士之罪,可從軍令。於是大將軍出五彩旗一十二面,各樹於左右陣前,每旗選壯勇士五十人守旗,選壯勇士五十人奪旗;右廂奪左廂旗,左廂奪右廂旗。鼓音動而奪,角音動而止。得旗者勝,失旗者負。勝賞、負罰,離合之勢,聚散之形,勝負之理,賞罰之信。因是以教之。
〈草教圖篇〉第六十九
經曰:古之諸侯,畋獵者,為田除害,上以供祭祀,下以習武事。太古之時,人食鳥獸之肉、衣鳥獸之皮;後代人民眾多、鳥獸寡少,衣食不足。於是神農教其種植、導其紡績,以代鳥獸之命。自是以後,禽獸復盈山林,下平土害禾稼,人民苦之。於是王公秋冬無事,教習畋獵,簡練兵革,奮揚威武,以戒非常。季冬之月,臘日太陰用事,萬物畢成,蟄蟲以伏,乃具卒乘,從禽於山澤以教之,令知部分進退之儀也。
一人守圍地三尺,一十二將守地三萬六千尺,積尺得六千步,積步得一十五里,餘六十步。圍中徑闊得地五里,餘二十步,以左右決勝,將為校頭,其次左右將各主士伍為行列,皆以金鼓、旌旗為節制。其初,起圍張翼,隨山林地勢,無遠近部分,其合圍地,虞候先擇,定訖,以善弧矢者為圍中騎,其步卒槍幡守圍,有漏禽獸者,坐守圍吏,大獸公之,小獸私之,以觀進止。
〈教弩圖篇〉第七十
經曰:弩者,怒也。言其聲勢威響如怒,故以名其弓也。穿剛洞堅,自近及遠,古有黃連百竹、八擔雙弩之名。今有絞車弩,射七百步,攻城拔壘用之;臂張弩,射三百步,步戰用之;馬弩,射二百步,馬戰用之。弩張遲,臨敵不過三發,所以戰陣不便於弩,非弩不利於戰,而將不明於用弩也。夫弩不離於短兵,當別為隊攢箭注射,則前無立兵,對無橫陣;復以陣中張陣,外射,番次輪回,張而復出,射而復入,則弩無絕聲。敵無薄我,置弩必處於高,爭山奪水,守隘塞口,破驍陷陣,果非弩不利也。
張弩後,左廂丁字立,當弩八字立,高揎手垂衫襟,左手承撞右手,迎上當心開張,張有闊狹,左臂右轉,還復當心,安箭高舉,射賊若遠,高抬弩頭,賊若近平身,放;左右有賊迴身,放;賊在高處挈腳,放。放箭,訖喝,殺郤,掣拗蝎尾,覆弩還著地。
〈合而為一陣圖篇〉第七十一
經曰:從一陣之中,離為八陣,從八陣復合而為一;聽音望麾,以出四奇,飛龍、虎、鳥翔、蛇蟠為四奇陣,天、地、風、雲為四正陣。夫善戰者,以正合,以奇勝,奇正相生,如循環之無端,孰能窮之?奇為陽,正為陰;陰陽相薄,而四時行焉!奇為剛,正為柔;剛柔相得,而萬物成焉!奇正之用,萬物無所不勝焉!所謂合者,即合奇正八陣而為一也。
〈離而為八陣圖篇〉第七十二
經曰:風后演《握奇圖》,自一陣之中,分為八陣。
天有衝或圓布。
黃帝曰:
天陣圓,利為主,色尚元,為乾。
地陣方,利為客,色尚黃,為坤。
風附于天,風象,其形銳首,利為客,色尚赤,為巽。
雲附于地。
太公曰:
左右相向是也,其形銳首,利為客,色尚白,為坎。
飛龍,其形屈曲,似龍,利為主,色上元下赤,為震。
虎翼,居中,法翼而進,其形空,利為主,色上黃下青,為兌。
鳥翔。
太公曰:
鳥翔者,突擊之義也,其形迅急,利為客色,上元下白,為離。
蛇蟠。
太公曰:
蛇蟠者,圍繞之義也,其形宛轉,利為主,色上黃下赤,為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