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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28 09:14:30| 人氣229| 回應1 | 上一篇 | 下一篇

投筆膚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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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謀第一】
[題解]本謀者,以謀為本也。《太公傳》曰:其事多兵權與奇計,後之言兵者,皆宗太公為本謀。名篇之義,蓋取諸此。若夫趙充國曰:帝王之兵,貴謀而賤戰。岳武穆曰:勇不足恃,用兵在先定謀。則信乎!謀乃行師之本,非謀無以制勝於萬全。故以為第一篇。通篇作二節看:首至聖王〔之所〕不免也,總是先敘兵興有害;後半篇則尚謀以免害也。
一、凡兵之興,不得已也。國亂之是除,民暴之是去,非以殘民而生亂也。
[批評]首言『不得已』,垂訓之意何深!
[原注]兵因除亂去暴而興,正見不得已處,此一篇大旨。

二、自古明君賢將,謀之於未戰之先者,豈專謀敵求勝哉?亦冀保民而康國耳!
[批評]『康國保民』,果惟明君賢將為然。
[原注]冀,期望也。保則不殘,康則不亂。此推君將預謀之心。

三、故知害之害者,知利之利。知危之危者,知安之安。知亡之亡者,知存之存。得勝者,不先料敵而料己。料敵者疏,料己者密。料敵者知敵之勢,料己者知己之情。
[批評]論謀者有矣,多主於謀敵;此先料己,為謀真是務本之道。
[原注]利害安危存亡,其機相為倚伏。能知而料於彼己之間,斯為善謀,然猶須先料己也。勢,以顯於外者言;情,以隱於中者言。

四、是以民勞而興兵者疲,民貧而興兵者匱,民玩而興兵者散,內有讒臣,而興兵者殆,天災流行而興兵者亂,有內難而興兵者疑,上下離心而興兵者亡。
[批評]『七者』俱在己之事。
[原注]言民而勞苦、貧乏、玩者,必至疲匱與散走。國有讒佞、天災、內難、離心者,必致危殆、播亂、疑貳以底於亡。故當先料之於己,急圖自治也。民勞而疲,如韓信不可攻燕。民貧而匱,如漢武海內虛耗。民玩而散,如懿公士不授甲。內有讒臣,如夫差偏信伯嚭。天災流行,如魏相直諫宣帝。國有內難,如桓公五子爭立。上下離心,如夏桀民欲偕亡。此其類也,學者悟之。

五、軍需不備,取敗之道也。行伍不充,取敗之道也。備軍需、充行伍而災及吾民,以敗致敗之道也。
[批評]『三者』亦己之事。
[原注]言不惟有上『七事』,兵與食用不足,雖足而災及於民,皆必取敗,亦當知警。以敗致敗者,謂以自己先有敗道,致人之敗我也。

六、故國不富不可以興兵,民不和不可以合戰。興兵而不計成敗之,危急際也。合戰而不審存亡之機,大難時也。
[批評]以富、和二字總括上七事、三事,極妙!
[原注]此承上言,必國富而民和,斯可興兵以合戰。非危急大難,斷不可輕躁寡謀,而昧於成敗存亡之機也。

七、兵之所以妨民者五,司國計者,不可不知焉。三時弛務,妨民之農;隸籍充伍,妨民之業;軍需輜重,妨民之財;擐甲冠胄,妨民之力;鼓行搏鬥,妨民之生。此五者,聖王之所不免也。
[批評]舉『五害』為聖王不免,何等懇切!
[原注]妨,害也。此舉兵興之害有五。三時,春耕夏耘秋收也。弛,廢而不張也。軍需,軍中待用之物。輜重,載器糧衣裝之車也。擐,披之於身也。冠,戴之於首也。胄,盔也。鼓行,聞鼓則進也。搏,擊也。夫妨農則食不足,妨業則家益虛,妨財則用日竭,妨力則令難行,妨生則死傷者眾。故聖王雖有愛人之心,興兵則必致此五害。此所以不得已而後興,深切凶危之戒也。

八、故將之為國謀者,曰:士出何籍,馬出何牧,糧出何稅,財出何賦,器用出於何供,推輓出於何力。是以不難於戰勝,而難於不為斯民病;不難於殺敵,而難於不貽患於國。兵以銷兵,然後興兵;戰以止戰,然後合戰。斯於遏敵之鋒,而非期於敵之盡也。
[原注]此承上兵興之害有五,雖聖王不免。故將奉君命專徵,不得不以所費用者,詳細為國謀之。戰勝殺敵,謂之不難者,非果不難,凡有智力者,皆可能也。然多至於病民而貽患。故必雖勝而國與民無損者,方為難。兵以銷兵四句,是動必成功,不輕舉也。期於遏敵二句,是敵服則止,不窮默也。自此至末,俱是用謀為本。

九、夫將有必勝之術,而無必不戰之術。有不敗之道,而無必敗敵之道。攻圍戰守禦五者,因敵以制變,斯勝矣。故拔敵之城而非攻也,致敵之降而非圍也,寢於廟堂之上而非戰也,散於原野之間而非守禦也。如不得已而必至於用兵,則不多旅,不久師,不暴卒,不角力,惟謀以為之本。則吾民之病,其少瘳乎。
[批評]五者,兵事之常。謀能因敵制變而勝,亦神矣哉!
[原注]必勝,勝敵也。術,法之巧也。不敗,己不敗也。道,即理也。此在己者,故曰有。時遇暴亂,安得不戰?敵備已周,安能敗之?此在人者,故曰無。是以兵雖有攻圍戰守禦之五事,惟能因敵以制變,勝自不資於此,乃聖王之本心也。若至於不得已而用兵,猶不專恃夫兵,以謀為之本。此所以救民於水火,而不流於前之五害也。不多旅四句,如文王伐崇,退修文教,因壘而降;武王伐紂,虎賁三千,一戰而定之類。病,猶害也。瘳,愈也。

十、夫兵,莫大於握其樞。兵之樞,名義而已。我執其名而加敵以惡名,我仗其義而加敵以不義,則三軍之出,烈烈炎炎,上洞於天,下徹於泉,中橫乎四表,旌之所麾,士氣奮而敵威摧矣。
[批評]謀先名與義,何患無成?真是高識。
[原注]此又承上結言。將之謀國,非止料己與不尚威武,尤在出之有名,仗義而舉。如漢高祖為義帝發喪,李密檄煬帝過惡之類。天下人心安有不響應,三軍之士安有不奮勵者乎!此更謀之大者。樞,乃戶樞轉移之柄也。烈烈炎炎,火盛不可止遏之貌。洞,清空無礙。徹,通透也。橫,無遠不屆也。四表,四方也。此指兵勢之赫於六合言。摧,毀折也。言敵受惡名不義,自莫當吾之兵而喪敗也。
 

【家計第二】
[題解]家計者,保自家之計也,猶雲家業。朱子曰:用兵先須立定家計。名篇之義取此。夫上篇謀先料己,則凡己之情實,辨之甚明,急當完備家計,使不可敗,然後圖敵之勝也。故次於本謀為第二篇。

一、用兵之道,難保其必勝,而可保其必不敗。不立於不敗之地,而欲求以勝人者,此徼幸之道也,而非得之多也。
[批評]首言當多,不可徼幸,何等斟酌!
[原注]敵若有備,未必能勝,故為難保。我若有備,自不至於敗,故為可保。與上篇有不敗之道,而無必敗敵之道意同。凡欲勝人,必先以敵不可勝我之事為之於己,而後乘隙以攻之,此之謂多勝。反此者,雖欲自免於敗,且不可得,而兄能圖非望或然之勝乎!徼,求也;幸,謂所不當得而得者。

二、夫兵有營陣,有戰守,有攻御,有彼己。善用兵者,審虛實之勢,校輕重之權,量緩急之宜,度先後之節。不虛營而實陣,不重戰而輕守,不緩御而急攻,不先彼而後己。
[批評]能此者,真為善用兵。
[原注]營陣、戰守、攻御、彼己,乃兵家之必有而當計者,故舉之。審,詳察也。校,兩相比也。量,忖量也。度,推度也。營陣之勢,各有攸當。營實則敵難衝突,陣虛則人易展施,此己不敗而人可勝也,所以當審之。若虛營而實陣,則立於敗地矣,故不可。下三句講法同。輕戰,則不妄動;重守,則無疏虞。急御,則人難乘;緩攻,則敵自服。後彼,則不躁於謀人;先己,則能首於自料。此皆己不敗而人可勝也。若重戰而輕守,緩御而急攻,先彼而後己,則必敗矣。故善兵者,計於心而戒之如此。

三、故行慮其邀,居虞其薄,進思其退,外顧其中。我攻敵左,防敵襲右。我攻敵右,防敵襲左,而前後之變可知也。
[批評]意味深長,當熟玩之。
[原注]此正是立家計處。行,在途也。邀,伏兵阻截也。居,屯止也。薄,大眾逼壘也。進,前趨也。退,旋師也。外,軍前也。中,國內也。攻,擊也。襲,掩取也,即齊師襲莒之襲。變,推遷也。行不慮邀,則有龐涓馬陵之剄;故當憂慮,如充國常遠斥堠而行必為戰備。居不虞薄,則有秦師壓晉之危;故當虞度,如德威力諫晉王而移軍南。進不思退,則有任福好水之陷;故當深思,如孔明不聽魏延而兵由子午。外不顧中,則有夫差姑蘇之棲;故當返顧,如光武姑置隴蜀而車駕還洛陽。至於敵之左右前後,我雖欲攻之,而猶防其襲,則無時無處
不備矣。此非善立家計者歟?

四、深入敵疆,以客為主,相持曠日,防敵出奇。是以敵雖寡,我亦舉眾以待之。敵雖弱,我亦堅陣以迎之。其未戰也若見敵,已會也若不勝,既勝也若初會。故殺敵者,常整其兵;追奔者,不過其舍。由是觀之,不惟敗防敵,勝亦防敵也。
[批評]凡此等法,千載不磨,從之而或敗者,未之有也。
[原注]此又以深入敵境言之。我雖客也,久則變主。若不戒謹,恐蹈敵人掩襲之奇。故不但敵眾與強當防之,雖或寡弱,未必非冒頓之匿其精眾而示羸少也,其防之尤宜加意。未戰若見敵,則備之極其周。已會若不勝,則慮之極其至。既勝若初會,則將不驕而卒不惰,故能益整其兵於殺敵之後,縱追而亦不入其伏。此乃不因勝以弛防者也。所以師出萬全,而無一失。朱然終日欽欽,有如對敵似之。

五、是以我未可戰,則謹守弗失,待敵之敝而勝之。故寧不勝,毋或陷眾;寧久持,毋惑欺敵。陷眾欺敵,未有不敗者也。
[批評]二『寧』字,最當玩索。
[原注]此又言不惟防敵,而亦不輕戰。我未可戰者,時勢未利也。待敵之敝者,俟其有隙也。如越王苦心教訓,伺吳之輕銳盡死於齊晉,爭長黃池,國內空虛,方潛師往伐之類。寧不勝、寧久持者,非真甘於曠日無功也,恐躁動求勝,勝未必得,而自貽欺敵陷眾之敗。故寧少忍一時,而不貪目前之勝也。吳王驕肆而輕鄰國,卒為越所陷滅,未知此義耳。有國者,戒之戒之!

六、凡敵誘吾以利者,我思其災。激吾以怒者,我思其變。此以有虞待不虞,不徒從人而忘自備也。
[批評]足為貪利忿速者戒!
[原注]利,便宜也,非專指貨利言。災,害也。變,機詐也。誘利思災,如先主立營於平地,陸遜揣知其必有巧;激怒思變,如孔明辱魏以巾幗,司馬懿受之而不動;言敵雖誘之、激之,吾惟自備而不從,則非不虞者矣,烏至於敗?彼趙軍空壁逐信於背水,子玉忿不思難而遽戰,其喪亡也允宜。此又足上慎防而不輕出意。

七、敵若有釁,機不可失,則警吾之備而乘之。兵備未警,不先從敵,此得之多者也。
[批評]警備,正是勝敵之本。
[原注]此言敵雖有可乘之隙,而猶必警吾之備,則能立於不敗之地矣。視夫不顧家計,而徼幸於勝人者,奚啻天淵哉!故曰得之多,正應首節之意。吁,有隙尚警,無隙之警,益可知矣!

八、夫兵不貴分,分則力寡;兵不貴遠,遠則勢疏。是不惟寡弱在我,而強眾在敵也,雖我強我眾,亦防敵之乘我也。苟能審勢而行,因機而變,則敵亦焉能乘我哉?
[批評]上言敵雖寡弱,當防;此言己雖強眾,亦當防。有交互覆出意。審勢因機,兵之術盡矣!
[原注]此言分屯、隔遠,未免力寡而勢疏。恐倉卒應援不及,故非所貴。務家計者,亟宜知之。然言寡弱,而又推出強眾亦當防敵者,蓋因世將慮己寡弱、敵強眾則防,恃己強眾者,多忽防而為敵乘故也。若不泥於強眾,惟審時勢而後行,因事機而變化,則我家之計立矣。敵縱善謀,何由而乘之?吳漢與劉尚分屯,而能潛行就尚,是能審勢因機者。

九、且天下之乘,不在敵,則在我;不在我,則在敵。故己可以乘人,而人亦可以乘己者,不可以不防。人或有以謀己,而己亦可以謀人者,不可以不知。此兵之至計,不可不察也。
[批評]知彼知己,無餘蘊矣。
[原注]此是總結用兵有彼己之分。大約乘人者勝,受其乘者敗。故當因己之欲乘,而推之於敵;因敵之所謀,而反之於己。則敵無可隱之情,己有全備之計。所以首節曰:可保其必不敗也。此亦應前我攻敵左五句意。乘,如乘馬之乘,乃因隙襲之也。昔智伯挾韓、魏攻趙,決水以灌晉陽,而卒於韓、魏生變,反灌己軍,是欲乘人,而不能防人之乘己也。襄子因智伯約韓、魏而決水攻己,遂陰通韓、魏以灌智伯,是能因人之謀,而即以謀人也。能否之間,存亡頓異。故為兵之至計,有國所宜深察而慎之也。

 
【達權第三】
[題解]達權者,通達權變也。家計既立,則凡軍中之事,備之周密,已不敗矣。然欲取勝,猶須見微知著,隨機轉移,以通達夫權變,而不可膠弦襲轍也。故以達權為第三,而繼於家計之後。

一、凡兵出於國,民和於野,固當以必死為節,必克為志,尤先於達權。
[批評]首言達權,最有見。
[原注]權,秤錘也,所以稱物之輕重,而往來以取中者也。故道之變通亦曰權。用兵者,權之不達,則不能料度彼己,而執一不通。必死者可殺,必克者可誘,雖有志節何益哉?是以當先權敵之何如,可以死,可以無死;可以克,可以無克,而後得其中也。此見徒勇者不足恃。民和,和字不重,總是交和而舍意。

二、不可聽淫言,不可信讖緯,不可拘風占,不可惑物異。
[批評]四者足以佐勝,但當假之,而不可泥,此定論也。
[原注]四者皆異端虛誕之事,制之以誑敵則可,若我偶值之,惟當權之於心,而禁祥去疑,切不可聽信拘惑也。聽,則為于闐之求馬。信,則為陳嬰之欲自王。拘,則無符彥卿逆風之功。惑,則無李孝恭杯血之解故耳。

三、居常慮變,處易備卒。屯營者,務持重。臨敵者,貴合謀。接戰者,先示形。納降者,須防偽。襲人者,顧本營。伏兵者,視地利。攻眾者,解其心。陷堅者,孤其勢。遠征者,警其赴救。追奔者,防其分兵。突進者,矢石在前。無糧者,乘飽以戰。卒遇敵者,不可妄動。見異物者,不可輒發。過險阻者,不可不速。遣間諜者,不可不密。凡此皆宜達之以權也。
[批評]軍中大要不出於此,良將能之,故勝而無失。
[原注]此與下節,皆備己乘人之人事所當盡者,非比上四事也。居常二句,防未然也,如程不識之夜擊刁鬥。持重者,不輕動也,如亞夫之夜驚堅臥。合謀者,集群策也,如越王之會議伐吳。接戰而示其形,則敵莫測,如韓信背水之陣也。納降而防其偽,則敵難欺,無曹操赤壁之焚也。將襲而返顧,則無失,可免龐涓腹心之憂也。欲伏而相地,則計行,必成孫臏馬陵之功也。解其心,雖眾無用,則如李靖之棄舟江中,而蕭銑兵疑不敢進也。孤其勢,雖堅必破,則如白起之遮絕後救,而趙括卒坑於長平也。遠征警救,救必無功,則如唐太宗徵世充而先絕建德之援也。追奔防分,不防有害,如成安君逐韓信,而不虞赤幟之馳也。突進當慮夫矢石,張郃昧之而殞命於木門也。無糧乘飽以進攻,項羽知之而勝秦於九戰也。卒遇敵而妄動則必敗,故當法李廣之解鞍。見異物而輒發則必危,故當戒任福之開盒。險阻宜速過,鄧艾所以走陰平而破成都。間諜當密遣,陳平所以具惡草而疑楚羽。凡此十八事,皆在己者,非權以濟之,安能免己之害,以取萬全之勝乎?此達權所以為要也。

四、故知兵者,必先自備其不虞,然後能乘人之不備。乘疑可間,乘勞可攻,乘饑可困,乘分可圖,乘虛可驚,乘亂可取,乘其未至可撓,乘其未發可制,乘其既勝可劫,乘其既敗可退。故兵貴乘人,不貴人所乘也。
[批評]乘人之術不止於此,推而行之可也。
[原注]此乘上己之十八事,能先權而備之,則不惟不敗,猶可以乘人也。乘,與家計篇乘意互相發。疑則易讒,故可間,如田單因樂毅與新王有隙也。勞則易破,故可攻,如越王知吳之輕銳盡於齊晉也。饑則枵腹,故可困,如楚軍食盡而漢王破之成皋也。分則勢孤,故可圖,如張步分屯而耿敗之歷下也。虛則恐懼不安,故可驚,如左車教韓信之脅燕也。亂則縱橫無紀,故可取,如謝玄紿苻堅之移陣也。未至則無援,故可撓,如李靖料蕭銑之兵未集而急促之也。未發則易遏,故可制,如孟子度諸侯伐齊之謀未動而可止也。既勝,敵必驕,故可劫,
如張遼之以百騎貫吳營也。既敗,敵必避,故可退,如孔明之射張郃而全軍返也。大約舉此十者,以見敵有之,俱可用權以乘之,但不可為其乘耳。

五、惟善與敵相持者,識眾寡之用,明剛柔之宜,達進退之機,知順逆之勢。
[批評]達權至此,必取勝如神!
[原注]此承上二節言。備己乘人,必善於兵者能之。眾寡,以人數言,識其用,則無孤旅縻軍之失。剛柔,以戰事言,明其宜,則無損軍辱國之災。進退,以師律言,達其機,則無逗遛強戰之罪。順逆,以天道言,知其勢,則無妄行後時之悔。此真達權者之所為,故既能備己,又能乘人,萬舉而萬全,身安而國利也。識眾寡,如王翦非六十萬不可,班超三十六人而足。明剛柔,如文王之赫然整旅,漢高之謝羽鴻門。達進退,如唐太宗晝夜速追仁杲,陽處父臨水不戰而旋。知順逆,如太公佐武王以伐商,王猛願苻堅勿圖晉。

六、強敵不可怒,弱敵不可侮。怒強敵者殆,侮弱敵者悔。故敵能者備之,不能者擾之。擾之而未見其可攻者,我未善也。備之而見其可攻者,我之得多也。
[批評]怒、侮二字,君將當深戒;在己在人,果皆不可也。
[原注]此言不能如上節四者,而妄逞則不可也。古者交鄰以道,無分國之強弱,至春秋時,乃有怒強侮弱之失。豈知強固不可怒,而弱尤不可侮乎?怒之,是螳螂當轍也;侮之,是不知蜂蠆也,故必危殆而自悔。惟當於能者備之,不能者擾之,然總歸於可攻也。若擾之而反不可攻,備之而反可以攻,豈無故哉!亦備者之多,而擾者未得出奇之善也。觀此,則強即能者,不備而怒之;弱即不能者,不擾而侮之。精於達權者,恐不如是也。備字,正應前必先自備。

七、委敵以貨而勝之者,貨在我者也。貪敵之貨而敗焉者,貨在敵者也。
[批評]委貨,失之譎;貪貨,失之愚。愚非權也。
[原注]晉以垂棘之璧、屈產之乘,假道於虞以伐虢,虞公黷貨而許之後晉並滅虞,璧、馬仍歸晉,是璧藏外庫,而馬養外廄也。荀息之謀巧矣哉!吁,晉可謂善權而虞不能矣。此節之意本此。

八、謂我無可生者,激吾眾也。謂敵不足畏者,安吾民也。布疑言於人耳者,使人感也。置赤心於人腹者,使人信也。
[批評]凡此,皆軍之微機,最宜先務。
[原注]我無可生,如班超激怒三十六人,曰:鄯善拘吾屬送匈奴,骨肉長為豺狼食矣。敵不足畏,如司馬懿畏蜀如虎,乃假言曰:亮止五丈原,諸將無事矣。布疑言於人耳,如田單令於城中,當有神人為我師,而每出約束,必稱神師。置赤心於人腹,如蕭王破降銅馬,封其渠帥為列侯,而自乘輕騎,橫行部陣。此皆能達權者,故又舉之。

九、可使敵兵知吾之仁,而不可使吾兵知敵之仁。可使吾兵知敵之暴,而不可使敵兵知吾之暴。使吾兵知敵之仁者,散吾之眾也。使敵兵知吾之暴者,堅吾之敵也。
[批評]仁、暴二字大相反,效果捷於影響。
[原注]吾兵知敵之仁,則無鬥心而潰散。敵兵知吾之暴,則效死命而益堅,故皆不可使。惟可使吾兵知吾之仁,必捐生以除暴。使敵兵知敵之暴,必憤怨而歸仁。仁暴異,而興亡基於此矣,安可不知權哉?仁,如漢高之約法三章。暴,如項羽之所過殘滅。散眾,則如陳平諸人鹹歸漢,而八千子弟無一還也。堅敵,則如天下諸侯共滅楚,而各戰其地以自效也。

十、若夫臨敵而刑以惕眾,將戰而殺以震威者,忍人也。足以失士之心而激之變,非所以令眾庶見也。
[批評]能法曹彬,必無此失。
[原注]臨敵將戰,勝負在於須臾,固當重賞以勸其前,尤貴嚴刑以警其退。此雖軍法之常,然不可有成心也。若臨敵而借刑以惕眾,穰苴之斬莊賈。將戰而故殺以震威,如楊素之求人過,非忍心害理而何?此可偶一行之,屢則必有肘腋之變。故無令眾人見而生異心也。此特為濫刑妄殺者戒,亦根上暴字而發,乃權之不善者。

十一、故兵無他術,察仁暴,明備乘,而權以行之,勝斯生矣。然勝敗亦無常也。戰雖勝,驕矜持之者死。兵雖敗,精專謀之者生。
[批評]權系生死焉,可不達?
[原注]此總承通篇之意而結之。勝敗無常,惟權乃定。驕矜則昧於權矣,必暴而乘人。精專則達於權矣,必仁而自備。此所以有生死之別,身閫責者慎之。


【持衡第四】
[題解]持衡者,持攻守而校其優劣,如衡之低昂無差也。古雲鑒空衡平,篇取此義。蓋權雖當達,而不能悉其利害,妄於攻,怯於守,則未有不敗者。必察形審機行之,而終於心氣斯可。
故以《持衡》繼《達權》為第四。

一、凡以守待敵者佚,以攻待敵者勞,勞佚之相乘,而利歸於守也。攻則力合而難敵,守則勢分而難救,分合之相乘,而利歸於攻也。守之順者攻之逆,攻之易者守之難,攻守之相乘,而勝負之機不定也。故欲低昂之,不可不如持衡然。
[批評]先陳攻守之利災,使人知所法戒,極為確論。
[原注]通篇皆是析攻守之義。此則先言攻守之利也。以勞佚言,守佚而攻勞,故守得其利。如韋孝寬鎮玉壁,因高歡之攻,乃曰:攻者自勞,守者自佚。卒使歡計窮力屈而逃。以分合言,攻合而守分,故攻得其利。如耿討張步,步遣費邑軍歷下,又分屯祝阿、泰山、鐘城數十營以待,並眾悉力攻之,卒致步損將失城而遁。以順逆難易言,守順攻逆,則逆必敗;攻易守難,則難必亡。如劉順昌之守,是順也,而兀輕忽逆攻之,安能破其城?孟達上庸之守,是難也,而司馬懿八道易攻之,安能堅其守?故攻守之勝負,其機又莫定也,欲其定,非如持衡,惡乎能哉?

二、衡之不持,頓兵堅城之下,暴卒風雨之中,野掠之不獲,而先登之不入,此攻之災也。兵不稱其城,糧不稱其兵,救援之不達,而掎角之失勢,此守之災也。
[原注]此言攻守之災。兵頓堅城則難破,卒暴風雨則易疲,欲掠無得則食匱,先登不入則傷多,非攻之災害而?兵不稱城,難於分布;糧不稱兵,難於久持;救援不達,力益不支;掎角失勢,孤而無助,非守之災害而何?若此者,皆因不能持衡,而強於攻守故也。掎角,牽其足而其首也。《左傳》曰:晉人角之,諸戎掎之是也。

三、是以善用兵者,違其災而乘其利。用之以攻,則守無術;用之以守,則攻無策。此之謂持衡也。
[批評]此後俱言攻守之善,識見句調精到。
[原注]此承上二節言,惟善兵者能之。違,去也。乘,因機取利無失也。守無術,則攻必勝,烏有攻之災。攻無策,則守必固,烏有守之災。此乃明於持攻守之衡者。下詳言之。

四、是故善攻者,噪以動之;善守者,靜以待之。善攻者,屢出擾之而使亂,多方誤之而使虛;善守者,主氣蓄之而使銳,客氣盡之而使衰。
[原注]自此至末,俱錯論攻守之善。所以圖攻守之變處,乃總是持衡為要。噪動,揚其威也,如耿之陰脅巨裡。靜待,密其機也,如孔明之卻灑開門。擾之誤之,則敵莫測而所備多,如伍員之三肄楚師,蓄之盡之,則己有餘而人不足,如曹劌之三鼓後戰。

五、善攻者,破其所恃則勢孤,執其所愛則計失,解其腹心則體潰,告以兵威則膽裂,示以俘囚則氣奪。俟其既困,然後舉兵以從之,而敵之城可拔也。善守者,塞其險阻以遏之,清其原野以待之,絕其糧道以饑之,劫其營壘以撓之,搗其巢穴以牽之。伺其既歸,然後出以襲之,而敵之師可擒也。
[原注]破所恃,如建德擒而世充失其依。執所愛,如甫文斬而高峻無其計。解腹心,如范增讒去而楚羽亡。告兵威,如宣王叱使而文懿懼。示俘囚,如班超送虜首而鄯善服。俟其既困從之者,恐未困而忿速攻之,則所傷必多,而且難拔也。塞險阻、清原野、絕糧道,如李左車教成安君守井陘之隘,深溝高壘,假奇兵三萬,從間道絕韓信輜重,使野無所掠。劫營壘,如劉夜斫金兵營,折竹為,乘電光以奮擊。搗巢穴,如蔣濟勸曹操結東吳襲荊州,關羽必返救,而樊圍自解。伺其既歸襲之者,恐未動而躁急襲之,則彼有餘力,而且難擒也。

六、夫攻貴於入,攻城而入其所攻,猶非善攻者也;守貴於出,突圍而出其所突,猶非善突者也。惟示之以攻,而入其所不攻;示之以突,而出其所不突。此攻守之妙也。
[原注]入其所攻者為力難,所不攻者易,如耿佯敕諸校攻西安,而直入臨淄。出其所突者為力難,所不突者易,如漢王夜出女子二千人,而反走西門。故入所攻、出所突者,為非善;而入不攻、出不突者,為妙也。

七、且亡奴多至降虜,必有泄機之災,攻之當慮也。奸民易於導寇,此為室中之患,守之當防也。
[批評]有此二者,鮮不敗矣!
[原注]此與下節,又攻守者所當防慮。軍機不可泄,泄之致敗,故攻當慮。內患不可養,養之禍大,故守當防。亡奴降虜泄機,如李陵之軍候降匈奴,言無後救,且矢食將盡,遂被浚稽之圍。奸民導寇為患,如韓世忠用海舟邀截兀,有閩人姓王者,教以海舟無風不動,遂僨金人之績。

八、故攻者懼突兵,守者懼久困;攻者懼敵和,守者懼圍闕。突兵則不虞,久困則力盡;敵和則難取,圍闕則易散。此兵之變,不可不圖者,舍衡何以也!
[批評]懼則戒心生,信為全勝之道。
[原注]攻太急,則有突然之出,每防之不及而反敗。守太弱,則有日久之困,每不能支御而有失。敵情和同,則協心共效,安能取之?敵圍闕一,則人思求出,安能固之?四者皆兵之變,故可懼。欲免夫懼,必以之時警於心,而如衡之較,斯可也。

九、然此特論其形與機變耳,攻守實要於無形也。攻者攻其心,守者守其氣,則不滯於形,而神於機變,此持衡之至要也。
[批評]攻心守氣,兵家之極致,束得精妙!
[原注]此總通篇之意而結之。攻至於攻心,則如孔明之七擒七縱而服南蠻。守至於守氣,則如王霸之軍士斷發而方奮戰。所以稱攻守之善,持衡者莫是過矣。

 
【諜間第五】
[題解]諜間者,諜知敵情,而乘間隙以入之也。欲攻欲守,非知敵情不可。欲知敵情,非諜間何以得之?得則勝,失則敗,其機至微。故以《諜間》為第五,而繼於《持衡》篇。

一、凡為將者,握三軍之權,司萬人之命,以與敵對,逐於原野,相持而不知其情,是木偶也,相制而不制以術,是猛獸也。
[批評]篇旨雖與孫子共同,而中間議論自有機軸。
[原注]將系國之安危、三軍司命,而與敵為對,勝則生存,敗則死亡。欲圖其勝,必得敵情,而巧以乘之也。否則,冥然罔行,徒尚其力,寧不自速於敗哉?木偶,有人形而無知識。猛獸,逞狂跳而乏機智。故以之警愚暴之將。

二、是故伐人以其主,賢於以己伐之也。謀人以其臣,賢於以己謀之也。散人之交而合其鬥,賢於以己鬥之也。
[批評]此暗隱非間莫能,意深詞簡。
[原注]此正制以術處。賢,猶愈也,謂不費己力而功自成也。伐人以主,如陳平以惡草疑項羽而去范增。謀人以臣,如大夫種以寶貨賂伯嚭而亡吳國。散交合鬥,如張儀散六國之縱,而使之互相攻擊也。

三、譬之虎也者,噬人者也。虎之牙,無不噬矣。委虎以肉,無不噬矣。荷戈逐虎,無不噬矣。彈虎以石,無不噬矣。故使人其牙,而我不自。委人以為肉,而我不自委。使人荷戈逐之,而我不自逐。我伏其身以彈虎,而使人當其怒。凡若此者,皆伐人之以其主,謀人之以其臣,散人之交而合其鬥者也。然非諜何以索其情,非間何以投其術哉?
[批評]喻得親切有味,當玩!當玩!
[原注]此以虎喻敵,明上節之意。身當其虎,必被所傷,使人當之,則可旁觀而取其利。明用其力,敵必相爭,巧以乘之,則可因隙而制其勝。此乃諜間之功,信不可不用也。下言用之之妙,勝敗之機。

四、故欲得敵情而間之者,當先采物價之騰平,察風俗之好尚,人事之喜怒,覘上下之乖和。然後因隙間親,因佞間忠,因利間爭,因疑間廢;誑其語言,亂其行止,離其腹心,散其交與,間諜之妙也。
[批評]舉間之大概,而其妙自見。
[原注]此舉間諜之妙。采物價四句,總是欲得敵情。然後八句,正是行間之巧,雖未盡,余可類推。因隙間親,如因燕惠之隙而間疏樂毅之親。因佞間忠,如因伯嚭之佞而間害伍員之忠。因利間爭,如因荊州之利而間餌吳蜀之爭。因疑間廢,如因項羽之疑而間致范增之廢。誑者,虛而欺之也。亂者,詭以誤之也。離者,潰內人也。散者,絕外援也。

五、是故間敵國者,在先得其情。欲得敵情者,必不惜千金。吝千金而失間之心者,敗也。捐千金而得敵之情者,勝也。此勝敗之機,不可不察也。
[批評]不惜千金,其他可知。議論真是懇切。
[原注]此言待間諜之勝敗。間為密事,賞之當厚。厚則人盡心力,而敵情無不知,故勝。不厚則人不愜願,而無心於效用,故敗。然則欲圖大功者,何靳千金哉?漢祖與陳平金,不問出入;項羽刻印,忍弗能予。勝敗之機,正在於此。

六、凡間諜之人,或望敵之風,而傳偽於我,或被敵之虐,而泄情於彼,此皆覆敗之所關也。
[批評]二者,間之大害。
[原注]此與下節,又言間之勝敗。夫傳彼之偽,泄我之情,比比皆然。主將不察,敗可立待。則夫間諜之使,安可非其人乎!

七、故諜為敵擒而得歸者,勿聽其言。如得實情,則顛倒而用之。敵之諜者,為我所得,欲滅其跡,則殺之囚之。欲用反間,則厚之脫之。此必勝之方,兵之要也。
[批評]古人違之,而敗者多矣。必竟當依此行。
[原注]處己間敵,間之法克盡,故無不勝。勿聽者,不遽信也。顛倒用者,轉移其事,使敵乖所之也。厚之,如趙奢佯為增壘,而善食秦人之間。脫之,如武穆佯言糧盡,而陰逸曹成之諜。

八、故間諜可用而不可恃,用之者智也,恃之者愚也。
[批評]間可用不可恃一句,說透玄關。
[原注]此通承前意而結之以示警。李靖曰:水能載舟,亦能覆舟;間能成事,亦能敗事。此間諜之所以可用不可恃也。用之,謂善用之也,指上捐千金而得敵情言,非識機者不能,故曰智。恃之,指上望敵風而傳偽於我言,即信聽之不察,故曰愚。智愚分而勝敗判。然則人將求為智者乎,將甘為愚者乎?信當擇而慎之矣!


【敵情第六】
[題解]敵情者,敵人之情狀也。知之斯可以取勝。然有用間而得者,亦有因形而得者,故次於《諜間》為第六。

一、凡兩軍相拒,匪我謀敵,敵亦謀我。於此不得其情而浪戰,是矇瞶也,其何以因機致勝哉?夫敵情有可得而窺者,有不可得而窺者,多方之變無窮也。
[批評]得情即是知彼,苟不知之,真與無同。變字用得有味。
[原注]此言敵情當知。然其變多端,知之有難易之別,故將不可不察。矇瞶,目不明也。

二、是故風馳電擊者,勢也。火列星屯者,形也。五人為伍,極於萬二千五百人為一軍者,制也。三才、五行、六花、八陣者,名也。此可得而窺也。
[批評]此四事乃可易見者。
[原注]此言情之可窺。風馳電擊,喻其戰勢之速也。火列星屯,指其兵形之盛也。五人為伍,倍而積之,此古之制也。三才,在地人;五行,金木水火土,乃太公所制。六花,左右虞侯各一,左右一箱各一,左右二箱各一,其形六出,乃李靖所制。八陣有天、地、風、雲、龍飛、虎翼、鳥翔、蛇蟠,乃風後所制;又有方、圓、牝、牡、衝方、罘罝、車輪、雁行,乃孫子所制;又有曲、直、銳、卦、車箱、車釭、鵝鸛、衝陣,乃吳子所制;又有洞當、中黃、龍騰、鳥翔、連衡、握奇、虎翼、折衝,乃孔明所制。此諸陣之名也。皆顯於外,故可窺之,
言易也。

三、若夫合而守、分而屯者,奇正也。大營處易、小營據險者,犄角也。冥行林麓者,伏也。潛越草莽者,覆也。鼓行觀兵者,將無能也。臨敵易將者,兵有變也。
[批評]此後俱難識者,故當察之。句老意精,克符孫子口氣。
[原注]自此至“非詳察之不可得也”,俱是敵之情。合守分屯,如吳漢與劉尚分屯,而復潛兵合之,出謝豐之不意,非奇正而何?易,平地也;險,險阻也。二處立營,敵難攻取,非犄角而何?犄角,注見持衡第四篇。伏,藏也,候敵來而起擊。覆,隱也,從不意而襲人。鼓行觀兵,則兵勢弱而不振,非將之無能而何?臨敵易將,則士心憤而不服,非兵之有變而何?

四、易衣而行、變徼而出者,用寡也。列陣以待、分道而攻者,用眾也。我取其有而不較者,害之也。彼棄其有而不惜者,利之也。
[原注]因寡,故變易以示眾。因眾,故分列以揚威。利之所在,人所必爭。觀其失而不較,可以知其牽於害。觀其棄而不惜,可以知其誘吾兵。

五、強而示之弱者,致我也;弱而示之強者,畏我也。以強為強者,搏我也;以弱為弱者,誤我也。鈴鼓旌、衣服號令,或效吾之制者,亂我也。以是而效強兵者,弱也;以是而效弱兵者,強也。
[原注]兩軍相對,除將之智勇、兵之多寡外,先當識強弱。欲誘致我,使勞倦也。弱反示強,因畏懼我,故張大也。本強而益為強之形,將震撼搏擊也。本弱而益為弱之形,誤我全不備也。軍中辨識,惟在鈴鼓旗、衣服號令,效我制同,是必戰酣之際,或昏夜之時,欲出奇以亂吾軍也。然效亦有二:效強必弱,效弱必強,此一定之勢也。效制,如馮異變服而赤眉同之類。

六、鳴鼓樹幟於林谷,揚塵聚煙於山野者,疑也,非所以為戰也,所以走我而彼亦不來也。設是而後至者,虛也;設是而誘我之至者,實也。
[原注]兵不離於虛實,而虛實乃起疑之方。故善用疑者勝,善識疑者不敗。林谷山野,作為可疑之形者,無非引人之進、阻人之退。然欲知其虛實,亦觀於彼之後至與誘我之至而已。蓋彼不至,是其虛而設此疑我也。誘我至,是彼之實而故設伏伺擊也。設疑,如晉侯山澤而疏陣,漢高張旗幟於山上之類。

七、激我射而不發者,盡吾矢也;激我戰而不出者,惰吾氣也。兩軍相薄,勢如風雨,我進而敵不動者,恃其有弓弩、石也;我退而敵亦不追者,懼吾有奇伏或誘或劫而中傷之也。
[原注]殺人於百步之外者,弓矢之利,矢盡則無以及遠。臨敵有必克之功者,士卒之氣,氣惰則難以直前。薄,逼近也。相逼如風雨之驟,危急存亡際也,敵非恃弓弩、石,何以我進而不動?非慮誘劫中傷,何以我退而不追?,與同,機石也。誘,未敗佯退而誘之入伏也。劫,引其來追而令別兵劫之也。中傷,不以正勝而陰用奇以中傷之也。

八、凡此皆敵之情,非詳察之不可得也。
[原注]此通結上文言。凡此二十四事,皆敵情之所在。隱微而難知者,必須詳察得之,斯可勝也。

九、故我進而敵亦進者,戰;我退而敵亦退者,散;我退而敵進者,或伏吾前;我進而敵退者,當防其奸。是以敗而亂行,分兵逐之;敗而不亂,斂兵勿追;未敗而逃,勿為所欺;既敗而復,必謹察之。此敵之情,勝敗之機也。
[原注]上言敵情未盡,此又概舉其進退之故也。兩進必戰,兩退必散,乃自然之勢,人所易見。若我退敵進,恐吾之前有伏兵將夾擊也;我進而敵退,恐其佯走誘我,故當防也。與上“我退而敵不追”互相發。同敗也,而有亂不亂者。亂為真敗當逐,而不亂者偽也,故勿可追,追則恐墮其計也。未敗而先逃,必有伏兵伺我;既敗而復來,必有報怨私謀,一為所欺而不察,則將入其伏而昧於應矣。此亦敵之情,知之者勝,不知者不勝,其機可不慎乎!

十、如得敵情,乘而勿失。不得其情,形之乃知。能形敵而得其情者,兵之妙也。
[原注]承上言得敵情有可勝之機,則當乘以速進而不可失。若未得情,必以我之虛實強弱形之,乃為可知。夫敵情亦難得,而得之由於形之,則形敵誠兵家之妙用也。

十一、夫敵不示我以情,亦猶我不以情示敵也。故兵之所忌者,未必其可畏;而可畏者,或出於所忌之外。兵之所忽者,未必其可易;而可易者,或出於所忽之中。苟能真知可畏與可易,然後可以語敵矣。
[批評]忌、畏、忽、易四字,說透兵家之狀。
[原注]此總一篇之意而結之。言用兵以得敵情為要,而敵情實隱微而不露。所忌,敵之情為我所忌也。畏,我因忌而生懼心也。所忽,敵之情我可忽之也。易,我因忽而生輕心也。夫人忌者必畏,而又未必可畏,或出於忌之外,則當無所不畏。忽者必易,而又未必可易,或出於忽之中,則當深戒夫易。果能於忌中而知不足畏,於忽中而知不當易,常畏而不易焉。是敵雖欲隱其情,吾知無隙之可投,情終為我所得,而勝之必矣。故可語雲者,許之之辭也。

 
【軍勢第七】
[題解]軍勢者,三軍之體勢也。其轉移虛實強弱,全在於將。將非賢能不可,任之不專亦不可。將賢而任專,斯軍勢強實,而戰無不力矣。蓋上篇言當得敵情,若無賢將以治兵,則軍勢虛弱而不振,雖得其情,亦難於取勝也。故以《軍勢》繼之為第七篇。

一、將之用兵,實則勝,虛則敗。虛實之分,勝敗之機也。實而虛,虛而實,實實而虛虛,不與焉。實實虛虛,戰道也,非所以言軍勢也。軍之勢,亦觀於強弱而已。然強不期實而自實,弱不期虛而自虛。故即強弱而虛實可知也,即虛實而勝敗可判也。
[批評]以虛實、強弱言勢,何等親切!
[原注]此先以虛實強弱論軍勢。實則勝四句,以定體言;實而虛四句,以變化言。蓋虛實無形,而強弱有跡。然強自實,弱自虛,亦必然之理。故欲知虛實,當先觀其強弱也。大抵虛實由強弱而生,勝敗因虛實而決。即此可以推彼,故曰可知、可判。

二、且三軍之勢,如人一身。大將,心也;士眾,四體百骸也。軍需輜重,飲食也。教練紀律,體悉賞罰,所以培植元氣、振勵精神也。是三軍之勢,莫重於將,選將之道,不可不慎也。
[批評]將統士卒,如心為一身之主,心正則身安,所以當重。
[原注]此以人身喻軍勢,而歸重於將也。

三、夫將有儒將,有武將,有大將。儒將者,決勝廟堂者也;武將者,折衝千里者也;大將者,深明天地、兼資文武者也。凡此三者,國之柱石,民之司命,而非偏裨之選也。
[批評]將必如此三者,方為有益。
[原注]此言將有三等,非偏裨可比也。決勝廟堂,如張良運籌帷幄之中,決勝千里之外。折衝千里,如韓信連百萬之眾,戰必勝,攻必取。深明天地,如孫子之知天知地。兼資文武,如吉甫之萬邦為憲。折,毀斷也。衝,旗竿也。折敵之衝,言全勝也。

四、聖王之選將也,必擇是材而用之。苟得其人,授之專閫,不中制,不外監,不分權,不信讒。故養兵者,主也;治兵者,將也。兵之權,不握於主而握於將,然後將得以盡其才。
[批評]用將如此禮,何患無成功?惜乎,今之不然!
[原注]此言古聖王選任將帥之道。總是上惟養兵,而不侵其治兵之權,則將能治兵,可盡其破敵之才。不分權,如漢高因蕭何薦韓信,築壇具禮,拜為大將而任之;宋太祖遣曹彬下江南,賜以匣劍,副將而下不用命者斬之。不信讒,如魏文侯使樂羊伐中山,謗書盈篋而不問;燕昭王使樂毅圍臨淄,謗言日至而無疑,此所以俱能成功。若唐玄宗督歌舒翰進戰,則中制矣;
魚朝恩為李光弼監軍,則外監矣,安得不敗乎?真可為萬世之法戒。

五、凡兵,甲胄之不堅,袒裼也;器械之不利,徒手也,其法三不當一。枵腹以待敵,猶病體也;羸馬以入陣,猶病足也,其法五不當一。手足之不便,猶縶縛也;行陣之不閑,猶荊棘也,其法十不當一。上不愛下,下不親上,厚賞之不激,而苛罰之不畏,是猶心亂而肢痿也,其法百不當一。
[批評]詞精義正,儼然今之弊也!
[原注]此與下節,明篇首“實則勝,虛則敗”意。此則言將不能治兵,其勢弱而難以當敵也。三不當一者,無甲胄器械也。五不當一者,乏糧儲芻秣也。十不當一者,昧於步伐止齊也。百不當一者,失於鼓舞振作也。此見兵不治而勢弱,去敵至於百倍如此,非虛而何?此所以敗也。

六、故能教戒于先,則梃可格刃,以一當十之兵也。使民親其上、死其長,則心雄敵愾,以一當百之兵也。一當五,一當三,未何言哉!
[批評]此正是聖賢保邦心法。
[原注]此言治之有素,則軍勢強而可以無敵,義與上節相反,亦至百倍,強必實矣,此所以勝也。
七、是以其道可數焉。足其芻糧,備其鎧器,習其擊刺,熟其進止,明其分數,諳其旗鼓,正其體統,嚴其號令。未已也,又恤其饑寒,憂其疾苦,別其功過,公其賞罰,均其勞佚,釋其疑貳。則三軍之勢不傷,而日漸強實矣。
[批評]修保軍勢,無出於此。
[原注]此言治兵之道。足其芻糧,則無枵腹羸馬矣。備其鎧器,則無袒裼徒手矣。習擊刺,熟進止,明分數,諳旗鼓,正體統,嚴號令,則教戒于先,而無縶縛荊棘之患矣。恤饑寒,憂疾苦,別功過,公賞罰,均勞佚,釋疑貳,則人皆親上死長,而無不愛不親、不激不畏之弊矣。此三軍之勢,所以無傷而日漸強,強自實也。

八、然兵不可使驕,驕則難制;不可使玩,玩則難用。故善用兵者,體備上十四事而時出之。先之以身而非褻也,浹之以和而非懦也,撫之以仁而非姑息也,斷之以刑而非殘忍也,勵之以義而不賞自勸也,教之以禮而不怒自威也。夫然後驕玩不作。三軍之勢,如山之重、如火之烈、如雷霆之迅速、如江漢之不竭者,強實也。
[批評]驕玩非一日所成,善兵者,必無此弊。軍勢至此,真可無敵於天下!
[原注]此亦治之之方,所以足上節之義。驕者,狎恩恃愛也。玩者,廢時藐視也。善兵者知之,故能治。先之以身六句,正是治之事。是以軍勢強實,而不流於驕之難制、玩之難用也。如山持重,喻其莫能動;如火能烈,喻其莫能當;如雷霆迅速,喻其不可御;如江漢不竭,喻其不可止。軍勢至此,一當乎百,非賢將何以能之?非聖王選之精、任之專,何以致之?信乎,論軍之勢者,先於統軍持勢之本,求之斯善耳!


【兵機第八】
[題解]兵機者,用兵之機括也。上篇言軍勢,所以壯我之勢。勢顯於外,雖足以壓敵,苟無機以運量其間,則淺露而易見,何以收萬全之勝?故以《兵機》次於《軍勢》,為第八篇。

一、凡用兵之法,主客無常態,戰守無常形,分合無常制,進退無常度,動靜無常期,伸縮無常勢,出沒變化,敵不可測,此之謂兵機。
[批評]天之中否,系乎一機;兵之勝敗,亦系乎此機。亦妙矣哉!
[原注]惟無常,則運用之妙存於心矣,故曰機。

二、故以奇為奇,以正為正者,膠柱調瑟之士也。以奇為正,以正為奇者,臨書模畫之徒也。我奇而示敵以正,我正而示敵以奇者,知勝者也。我奇而敵不知其為奇,我正而敵不知其為正者,知勝之勝者也。凡兵之所交,陣之所向,勝負決於斯須,存亡辨於頃刻者,無非奇正形之也。
[批評]知機方可用奇正,善於奇正者,非知機亦不能。
[原注]此概論奇正之用。膠柱調瑟,不合變者也。臨書模畫,不善變者也。惟奇示之正,正示之奇,則能變矣。我之奇正,敵皆不知,則變而神矣。能之者勝而存,不能者負而亡,皆奇正使然也。

三、故善制敵者,愚之使敵信之,誑之使敵疑之;韜其所長而使之玩,暴其所短而使之惑;謬其號令而使之聾,變其旗章而使之瞽;秘其所忌以疏其防,投其所欲以昏其志;告之以情以款其謀,惕之以威以奪其氣。
[批評]用兵若此,果可語機。
[原注]此十事乃藏機而用處。愚之使信,誑之使疑,如陳平易太牢以惡草,愚誑項羽,羽即信之而疑范增。韜長使玩,暴短使惑,如韓信潛遣赤幟,而故陳背水,使趙人玩惑之底於敗亡。謬其號令,如武穆得曹成之諜,佯泄食盡,縱之而誘其來攻。變其旗章,如馮異與赤眉戰久,變服與同,亂之而致其莫識。秘忌疏防,投欲昏志,如越王隱其教訓復仇之志,陽為恭順獻納之勤,俾吳王日肆驕淫而忘備。告情款謀,如華元登子反之床,直陳宋之困餒而楚師果退。惕威奪氣,如寇恂集諸縣之兵,大呼“劉公兵到”,而蘇茂陣動。此皆機之所在也。

四、故敵之實,我虛之;我之實,敵不可得而虛也。敵之虛,我乘之;我之虛,敵不可得而乘也。我實其實,將以從敵也。我虛其實,將以疑敵也。我實其虛,將以違敵也。我虛其實,將以致敵也。我虛其實,將以致敵也。虛實之機,變生於敵,淵微之妙,鬼神莫知,然後能狃敵而成功。
[批評]前言奇正,此言虛實,俱是機之妙處,義亦互相發。
[原注]此因上十事,而又以虛實總言機之莫測也。能虛敵之實,而乘敵之虛,我不為敵所虛所乘,則本立矣。由是實而即示實,將從敵與之戰也。虛而即示虛,將疑敵使不進也。本虛而實之,將乖違敵之心志也。本實而虛之,將引致敵之自來也。變化幾微,隱而難測,故敵惟溺於近小之利,我可成其遠大之功也。

五、夫敵兵強而驟進者,氣之暴也。師老而遽退者,罷之極也。舍而不我逼者,慮有巧也。去而不我追者,懼有謀也。分兵以戰,中軍潛突而敵不悟者,迷於害也。合戰少卻,左右掩擊而敵不虞者,汩於利也。累挫之敵,不煩頓旅,示之以旌而可遁者,余威之所震也。故傷弓之鳥,可以虛下;決蹯之獸,可以驚奔。
[批評]敵機之善否,能知之斯可乘之,亦將之所當吃緊。
[原注]此言不惟藏己之機,猶當知敵之機。兵強驟進,如項羽聞沛公先入關,大怒饗士,期旦日破之,是其暴也。師老遽退,如高歡攻孝寬於玉壁,苦戰六旬而困,乘夜以遁去,是其罷也。舍而不逼,如先主平地立營,而遜不敢犯,是揣之有巧也。去而不追,如孔明退師祁山,而懿不敢追,是疑其有謀也。分兵潛突,如越之伐吳,先鳴鼓分兵,既以中軍潛涉,吳乃不悟而分應,是昧於攻其無備之害也。少卻掩擊,如唐之建成,先義師少卻,既而太宗橫擊,老生不虞而被擒,是溺於乘隙輕進之利也。示以旌而可遁,如金兵驚見順昌旗幟;曹成驚聞
岳家軍來,若非震於劉、武穆之餘威,何悉遁如此?傷弓之鳥四句,乃古語,引之以證余威意。此皆敵之機,我亦不可不知也。

六、其藏機誤敵之妙,使之履危蹈險而不覺,誠如投於水火中。故敵欲戰而不能勝也,欲守而不能固也,欲分而不能散也,欲合而不能集也,欲進而不能前也,欲退而不能去也,欲動而不能奮也,欲靜而不能安也,欲伸而不能張也,欲縮而不能斂也。以我較之,無分於主客,有機存焉。則彼雖眾,亦何慮其不敵哉?
[批評]深達兵機,則制敵而無慮其眾,況未必眾乎!
[原注]此直關首節,言敵中我機,故行皆窒礙,雖眾亦無益也。

七、是以善用兵者,天時不能為之撓,地形不能為之阻,惟能因機而制變,擇利以行權,則電霧風雪為之資,險易廣狹為之用。
[原注]此見兵之有機,乃人之所設。將既能盡人事,則天時地利不能撓阻,而反為吾人事之助矣。機,誠兵家要矣夫!

 
【戰形第九】
[題解]戰形者,臨敵合戰之形也。上二篇勢實機深,固足以制勝,而戰之形有未識,又何以預決彼己之勝負?故列《戰形》為第九。

一、夫兵有戰之形,有所以戰之形。鼓行旌指,兵刃相搏,戰之形也。虛實藏勢,向背隱機,所以戰之形也。故知戰之形非難,而能知所以戰之形為難。能知所以戰之形,則能因形以措勝。因形以措勝者,上智也。
[批評]戰形有所以,乃察微探玄之論。
[原注]用兵者多徒知戰之形,而求其知所以戰之形者,則鮮矣,故每泥惑於戰之形而取敗。若能知其所以,因之變化,自無不勝,非上智之將而何?

二、戰有必勝之形者五:得天之時者勝,得地之利者勝,得敵之情者勝,得士之心者勝,得事之機者勝。此五勝者,虛實之勢也。將之用其形者,得其一,勝之基;得其二,勝可期;得其三,勝可必;得其四,民乃歸;得其五,天下無敵。
[批評]意見因全,詞句道勁。
[原注]此舉必勝之形有五,將能得之斯勝,惟全得者為無敵也。虛實之勢,謂彼我之間,得之者實,失之者虛,見當慎之,不可自去其勢也。得天時勝,如崔浩謂五星並出東方,利西伐,果大破赫連昌之類。得地利勝,如趙奢先據北山,秦人爭不得上,遂大勝之之類。得敵情勝,如韋孝寬以金貨遺齊人,盡得其動靜,卒能間死明月之類。得士心勝,如李晟以忠義感發士心,雖盛夏衣裘無攜怨,卒能破朱之類。得事機勝,如漢高為義帝發喪,名羽為賊,卒能破楚之類。

三、戰有必敗之形者五:謀人而使人知者敗,詐人而使人識者敗,間人而使人反者敗,乘人而使人覺者敗,攻人而使人襲者敗。此五敗者,向背之機,用其形者之失也。五者之中,若有其一,敵無人焉,猶或庶幾,敵如有人,敗覆何疑?
[原注]此舉必敗之形有五,言五者斷不可有一,有則決為敵所敗也。僥倖於敵之無人者,豈良策哉?向背,猶言順逆。向背之機,謂此五者,順其機而行之,原有可勝之理,惟逆其機而露其形,故失於不密而害成耳。謀人使知,如陳餘不聽左車堅壁清野、間道絕糧之謀,而韓信得以諜知之類。詐人使識,如王恢覆兵三十萬於馬邑之旁,而匈奴聞詐驚去之類。間人使反,如秦人用間,趙奢反留壁增壘而善食遣之之類。乘人使覺,如秦孟明提兵百萬,千里乘鄭,致弦高傳告於穆公,而秦之三大夫皆奔之類。攻人使襲,如關羽悉力攻樊城,不虞曹操結吳,使呂蒙得暗取荊州之類。

四、故知兵之士,審其虛實,察其向背,以我量敵,以敵量我。敵得勝之形,我雖無敗之形,難保其不敗也。敵有敗之形,我雖無勝之形,可冀其能勝也。況勝在敵而敗在我,敗在敵而勝在我哉!吾兩持度之,勝負可知矣。
[批評]此正是較量彼我也。
[原注]此總承上二節。言彼我之間,敵得勝形,則我無敗形者,亦難求勝。敵有敗形,則我無勝形者,亦未必敗。又何疑於勝敗之形相懸者哉?故度之而即知也。

五、是以因形而推之以制戰。敵飽我饑,則掠不容緩;敵眾我寡,則險不容失;敵強我弱,則謀不可以不急;敵攻我守,則備不可以不周;敵佚我勞,則銳不可以不蓄;敵動我靜,則亦不可以不圖。此不惟知勝之形,而且知制勝之術者也。
[批評]此因形措勝之妙,軍之急務。
[原注]此又於戰形之外,推言制勝之術。蓋非縱掠不足以濟饑,非據險不足以用寡,非急謀不足以摧強,非周備不足以御攻,非蓄銳不足以恤勞,非圖變不足以制動。故皆雲不可者,警之之詞也。

六、明乎此者,雖未合戰,而勝之形已在於目中。不明乎此,而強以戰,徒多殺兵耳。
[原注]此字,指上六事,皆制勝之術。故明則勝可先知,不明則敗可立待。有閫外責者,其圖之哉!


【方術第十】
[題解]方術,多方之巧法也。幻術,妖妄之邪行也。二者能之,斯可以佐吾之勝;知之,斯可以免士之災。故於《戰形》之後,而以《方術》為第十篇。欲將之究心於所用,亦能應夫卒也。

一、兵也者,以巧取勝者也。故通小術者,可以集大事;精小藝者,可以成大功。術不厭卑陋,藝不厭微賤,惟兵為然也。
[批評]巧字,一篇大意。
[原注]此言兵不可泥於常法,當變通詭道以愚惑之。故凡小術小藝,堪以佐勝者,軍中亦所必資。此舉其大意,下詳列之。

二、彼刻木為鳥,束藁為人,樹柵為城,結草為陣者,所以形敵而使疑也。
[批評]此後俱言方術。
[原注]此是偽設以愚敵人之目。

三、川流可引,山陵可通,丘阜可移,橋梁可易者,所以違害而邀利也。
[原注]此是變通以為吾軍之利。

四、發機轉車,激輪行舟,裂布懸幢,燃火飛槍者,所以利吾之用也。
[原注]此是功制以便吾之用。

五、連雞縱火,封鴿代諜,馴獼劫營,驅獸突重者,所以因物之利也。
[原注]獼,猴也。此是因物以用吾之謀。

六、灑水凍涂,浮塵蔽淖,機橋陷馬,闕地羅兵者,所以設阱害敵也。
[原注]此是設阱以為敵之害。

七、火焚舟楫,水灌都城,飛石撞垣,擲鉤取物者,所以達兵之不及也。
[原注]此是借勢以達兵之用。

八、聯牛以導水,拜井以求泉,積冰以成垣,列樁以緩浪,所以濟兵之窮也。
[原注]此是用權以濟兵之窮。

九、火可以動機,水可以運軸,物可以變遷,人可以出沒者,所以愚敵而使之不測也。
[原注]此是隱伏以誤敵之心。

十、故兵可為妖,可為怪,可為神靈,可為鬼魅。
[原注]此又總言大意以起下。

十一、是以狐鳥吉祥,鬼災告異,神甲晝見,魔兵夜出,所以駭其耳目,亂其心志,使之奔走惶惑,而不能與我戰也。
[原注]此是上節所言妖怪鬼魅,乃皆人之假作也。

十二、甚至風可以祭而得,雨可以禱而求,雲霧雷電可以術而致。千變萬化無窮者,莫非所以佐吾之勝也。
[原注]此是上所云神靈之事,乃術之使然也。千變萬化二句,恐前所列未盡,故復總言以該其餘。

十三、若夫幻妄之術,亦世之不能無者。敵或借之以為用,而我猶不可以不知。故諜之所告,心當預明。
[批評]此後俱言幻術。
[原注]此又舉敵每用幻術惑我,不知之明,則必驚懼無措。故將亦宜悉諳於平日,然後倉卒應之無難也。

十四、彼百步之外,數裡之內,忽焉而有營屯之壯麗,兵馬之浩,近聽不聞鑣甲之聲,遠聽不聞鉦鼓之震者,幻也。
[原注]此是有形無聲之幻,俗雲金遁似之。

十五、壁壘之上,鳥爵不飛,甲兵之覆,眾且駭竄,突然而有猛獸毒蛇,入我營陣,能狂奔踉跳,不能搏擊吞噬者,幻也。
[原注]此是有形無傷之幻。

十六、山陵川原,自有定位,忽焉高山峻嶺,塞阻路岐;巨浪洪濤,望洋無際;林木森布,火焰四張,土人所不及知,鄉導所不能辨者,幻也。
[原注]此是山水樹火忽見之幻,俗雲水土木火遁似之。

十七、至駕蘆為雲,剪紙為馬,拋石揚沙,驅雷走電,乘草龍以入陣,飛寶劍以擊人者,幻也。
[原注]此奇而又奇之幻,可見之實用者,最當防之。

十八、夫方術之術,實理也;幻妄之術,妖邪也。御方術者以機權,破幻妄者以剛正,則我有以勝敵,而敵無以勝我矣。
[批評]以機權、剛正為應破之具,至當之論!
[原注]此通結上所列而言。方術、幻術,在我能之,固可以佐勝;若敵以之愚我誤我,則用機權以御方術,用剛正以破幻術,此不易之理也。機權者,謂隨機而用權以應之;剛正者,謂出我之剛直正大以鎮之,見其不能為害也。

 
【物略第十一】
[題解]物略者,凡飛潛動植,有形之物之大略也。上篇言方術幻術當知,此篇言天下之物,凡可資於軍中之用者,亦所當知。庶明於心者利於行,有勝而無敗也。故以《物略》為第十一。

一、天下之物理,有相生者,有相剋者,有相感者,有相成者,有相制者,有相勝者;有言其性體者,有言其聲氣者,有言其形勢者,有言其作用者。雜然並撰,分類別行,凡有利於兵之事者,不可勝窮也,姑舉大略言之。
[批評]此篇所載雖雲物略,實巨細精粗鹹備。將能由此而推極之,則用無不利矣。
[原注]此總明萬物無窮,惟舉大略。撰,具也。類,相同也,行,等列也。

二、圓者易轉,方者易置,欹者易僕,直者易植,竅者易浮,銳者易刺,牝者易變,牡者易入,剛者易折,柔者易曲。此皆物理之常,無足為異。
[原注]此先舉理之常,人所能知者,後則言相生等類也。

三、金火相守則流。
[原注]金流者,火克之也。

四、火木相得則炎。
[原注]木能生火,故火得木,則必相成而炎燒也。

五、以金擊石則火,以木鑽木則燃。
[原注]擊則勢猛,故火生。鑽則薰灼,故火燃。

六、又若火遇風則熾,遇水則滅。水遇寒則結,遇火則竭。
[原注]火熾因風者,相成也;滅因水者,相剋也。水結因寒者,相成也;竭因火者,火多勝水之少也。

七、火虛則不燃,實則易燼。水流則不腐,止則易溫。
[原注]火虛不燃,即穴不燎毛,吹不燒燭也。燼,焚盡之餘也。水流則動,故不腐臭,止則停滯,故易於溫暖。又傳弱者不能行舟載物。

八、下火既炎,則上火益焰。下流既遠,則上流自緩。
[原注]火性炎上,故下炎者上益盛,水性潤下,故下流者上自緩。

九、此五行之本體然也。
[原注]結言上所論者,皆金木水火本體自然。

十、故以火焚石者,激之而後裂。以水灌城者,決之而後傾。
[原注]此言用水火者,雖能傷害,然必借勢行之,方可成功。不激則石未崩裂,不決則城不傾頹也。

十一、是以備水攻者,當防其上流。御火攻者,當斷其上風。
[原注]防上流者,懼敵之決水也。斷上風者,懼敵之乘風也。然防之,猶不若先居上流者之為得。斷之,猶不若不近草莽之為安。不得已而一時遇敵,防之斷之可也。

十二、蓋火可撲也,亦可煽也。水可壅也,亦可導也。此水火者所以濟攻而非專攻,所以攻人而亦慮人之反攻也。
[原注]火可煽起,水可壅至,故能濟吾之攻;亦可撲滅,可導流,則不當專恃以攻也。慮人之反攻者,蓋風候無常,彼我之地勢相似也。如劉元進攻王世充,因風縱火,俄而風回,反被燒死。智伯約韓、魏決水灌晉陽,既而趙殺守堤吏,反受灌以亡。故當慮也。

十三、天下之物,猶有入火不焚者,入水則沉;入水不溺者,入火則化。欲制其用者,亦不可不利導之也。
[原注]此言物之利於水火不同,因勢而用者,方得其利,故亦附於水火之末。

十四、向月窺林者暗,背月窺林者明,此光影之相乘也。故備夜戰者,以火燭敵,常使我隱而敵見也。
[原注]以火燭敵,即《虎韜•必出章》云:設雲火遠候,必依草木、丘墓、險阻意。蓋我隱而伏,則敵莫測;敵形外見,我可擊之也。

十五、順風而飛則翼張,逆風而行則肩竦,此順逆之相反也。故驚塵突煙,借施之,雖百萬之眾可奔也。
[原注]此與上,御火攻當斷上風,意互相發。蓋驚塵突煙,人之所苦。順風固可以迷敵,而我值逆風亦當知防也。

十六、甓口藏聲,室隙傳響,此聲聞之相通也。故谷口語如附耳,山頭語如對面。而山谷之應聲,亦可資之以助兵威也。
[原注]即山谷之應聲,可助兵威,則軍中之鉦鼓當多設,亦可推矣。

十七、螩見讖旱,鵲呼多晴,鳩暮鳴則雨,鳶朝戾則風;半體之魚雖死,懸其波可以知海潮之信者,此氣之相感也。
[原注]此言天之旱晴風雨,地之海潮消長,不但考於陰陽等書,可以預卜,物類亦有先知也。螩,庸,狀如黃蛇,魚翼,出入有光,見則大旱,出《山海經》。

十八、磁石引針,汞汁熔錫,黿脂得火則銷鐵,柏膏遇焰則爍石,樺木燃燈遇風不滅,樟腦髜火近衣不焚者,此性之自然也。
[原注]汞汁,即今之水銀。樟腦,一雲韶腦。

十九、火晶向日則燃艾,鍛石入井則起雷,火焚雞羽而風飆生,鐵入蛟潭而雷雨至。此形之相擊,而理亦相通者也。

二十、金杯注酒,遇鴆則焰生。銀箸嘗食,遇毒則色變。飲酒入瘴鄉,則煙嵐不染。列炬過深澗,則陰氣不侵。此物相勝也。
[原注]鴆,毒鳥,食蛇,以羽畫酒,飲之即死。瘴鄉,如今之兩廣也。煙嵐,山之毒氣,飲酒則血行氣盛,故不染。炬,火燎也。火屬陽明,故陰濕之氣不能侵及。

二十一、角煙彌山,可怖山獸。蘜煙覆水,可制水蛩。野葛之毒,解於蕹菜。鴆羽之毒,解於犀角。此物之相制也。
[原注]蘜,《爾雅》注云:即秋華菊也。蛩蛩,巨虛,獸名,一曰蟬蛻也。野葛,蔓草,根有毒;菜葉作汁,可制治之。鴆,解見上。犀,獸名,毛如豕,蹄有甲,頭如馬,有三角,鼻上食角短,頭上額上角長,角上白縷直至端者,曰通天犀,食之可治鴆毒。

二十二、肉可曬之以作糗,谷可庾之以為糧,魚可乾之以備羹,乳可取之以供酪。在山有榛慄之實,在水有菱芡之米,皆可采之以濟饑者。此物之有用也。
[原注]糗,乾也。谷,五穀也。庾,在野小倉名。乳,諸畜之乳也。酪,夷虜之酒名,用畜乳為之者。

二十三、社狸之足,可制鞗革。氂牛之尾,可著旌竿。牛馬之胞,可作浮具。狼、駝之糞,可備烽煙。此以無用為有用也。
[原注]社狸,野貓也。鞗革,其皮可飾轡也。狼、駝糞,燒煙不散,直上甚高,故邊堠用之以傳警息。

二十四、妖狐巨狸之跡,踵之可以渡河冰。野馬黃羊之蹤,循之可以得水道。以至駝足之所據,蟻垤之所築者,可即之而知伏泉。此因物之靈以為用也。
[原注]狐狸性多疑,遇冰則貼耳聽之,無聲方過,故有其跡者,冰必堅厚而可渡。水道伏泉亦此類。大抵蠢動含靈,無非物性,故因之而可知。

二十五、是以知兵之士,察物之理,究物之用,總括其利,不遺微小,則雖百萬之眾無所窮,千里之遠無所困。
[原注]此通前而言。物之無窮如此,能察理用之,則必皆得其利,故可以統眾而遠征。不知兵者,厭為微小而昧之,安足以濟其用哉?


【地紀第十二】
[題解]地紀者,地之大要,猶雲綱紀也。上篇言為將者當知物略,此篇言地利乃兵之助,尤不可不知。而知之能極其詳,然後用之無不勝也。故曰《地紀》,特列於第十二。

一、凡地之大勢有六:一曰要地,二曰營地,三曰戰地,四曰守地,五曰伏地,六曰邀地。
[批評]此篇論地,模寫詳明,轉移有法,讀之再三,利害真在目中。且末警、激二字,極為見大。
[原注]地本無六者之名,自人視之,乃有此六等,故首揭之。詳見於下。

二、要地者,山川之上游,水陸之都會,可以跨據控引者也。
[原注]此下釋六地之義。要地,如孔明謂荊州北據漢沔,利盡南海,東連吳會,西通巴蜀,此用武之國。益州沃野千里,天府之地。若跨有之,漢室可興之類。

三、營地者,背高而面下,進闊而退平,利水草,可依傍者也。
[原注]如孔明伐魏,六出必於祁山,後駐師五丈原,與民雜耕渭濱之類。

四、戰地者,平原廣野之衝,草淺土堅之處,可馳騁突擊者也。
[原注]如周德威勸莊宗退軍邑,用騎兵大破梁將王景仁之類。

五、守地者,川流環抱之區,山阪峻險之塞,相為聯絡而不斷者也。
[原注]如張良謂關中之地,披山帶河,四塞為固,阻三面而自守,獨以一面東制諸侯之類。

六、伏地者,層山廣谷之中,茂林蓊之所,可以藏匿誘引者也。
[原注]如孫臏謂馬陵道狹,而旁多險阻,乃令萬弩夾道而伏,射死龐涓之類。

七、邀地者,間道歧路之鄉,關塞要津之扼,可阻絕而橫擊之者也。
[原注]如李左車謂井陘之道,車不得方軌,騎不得成列,從間道絕之,則進不得鬥,退不得還之類。

八、此六者,兵家之善地也。得之者勝,失之者敗。得失之機,將當先知也,而地之利害不與焉。
[批評]總結上起下,極為有力。
[原注]此承上言,六地雖善,然必得之斯可勝,失之則無所借,寧能免於敗乎?故將當先知其機也。利害不與,謂先止論地勢,而或利或害,未之及也,觀下文自見。

九、故山陵川澤者,地之所有也。廣、隘、夷、險、易、阻者,地之自然之形也。趨、避、向、背者,人之用地之利也。鑿山、穿陵、引川、涸澤者,變地之形以為之利也。
[原注]此言地有自然之利,人當變通因之。

十、故苟得其利,則雖彼強而我弱,彼眾而我寡,輕重之勢,若不可支,足以抗之而取捷也;彼佚而我勞,彼飽而我饑,虛實之勢,若不可變,足以狃之而無損也;彼車而我騎,彼騎而我徒,侵軼之勢,如山如風,足以當之而莫毒也。
[原注]此言得其地利,則為吾兵之助,故其效如此。

十一、是以知兵之士,按輿圖之紀,采鄉導之言,察去取之實,以為臨敵之用,則地之利害可盡知矣。
[原注]此承上言得地利,則我軍雖不如敵,亦能勝而不敗。故知兵之士,每究心於地,而利害自悉知也。

十二、故建城邑者,擇沃塞。襟江河者,占上流。處林麓者,求水泉。屯洲渚者,備樵采。近草楚者,防火攻。依谷口者,忌水激。居下者,警決灌。傍岡阜者,虞竊窺。戰平易者,設險於其間。值迂隘者,陳兵於其外。
[原注]此言地之利害,將當預圖預防。沃,膏腴也;塞,險固也;非沃塞,則眾難以聚。襟江河,憑天塹也;非上流,則敵易於侵。林麓多無水,故先宜求之。洲渚每乏樵,故先宜備之。近草雖可以布疑,然風起則易焚。依谷雖可以拒眾,然水發則易漂。下者,水之所聚,警戒之,庶免其灌。岡阜者,登之可望,虞度之,庶絕其窺。平易之地,利於戰,不設險則何以禦敵而自保?迂隘之途,利於守,不外陳則何以展布而張威?故為將者,於此等諸地,既當圖其利,尤當防其害也。

十三、然猶有一定者。山圍水繞,不敗之規也。居高視下,可勝之基也。絕澗峭峰,必危之方也。卑濕沮淖,喪生之域也。
[原注]此言地之利害有一定,而非人所為者。

十四、蓋彼利則我害,我利則彼害,利害相懸,固難與敵。然彼利而致之,則其險可奪。彼害而促之,則其眾可殲。我利而守之,則彼不得逞。我害而反喝之,則彼亦疑而不敢逼也。
[原注]此又總言以足上意。夫利害本不相併,值其害者,固難與利者為敵,而轉移默奪之機,實存乎人。致之者,因彼得地利而引去之也,彼去則為我所得。促之者,因彼在害地而迫促之也,受促則彼必危,若緩之,寧不生計乎?守之者,我守其利而不動也,不動則彼無由以逞志。反喝者,我在害地而反虛張聲勢以喝之,則彼疑其或援至或突出,而不敢逼近也;若不喝而示之危,寧不使敵來攻乎?故惟致之,斯利可奪;惟喝之,斯害可脫也。然亦為一時適然者言。究其極,必如趙充國之遠斥候,衛青之用張騫,庶不陷於害地,而常得其利,勝敵何有哉!

十五、夫得利者,不可怠其心;失利者,不可挫其氣。不怠其心,警師是也;不挫其氣,激眾是也。警吾師,則敵不得以乘其隙;激吾眾,則士知必死,而皆畢力以奮爭矣。
[批評]能警能激,必勝而無敗矣。將兵者最宜先務。
[原注]此結言地雖有利害,處之皆當有道。警師者,警戒軍中,不可因得地利而怠忽於守,反為敵乘也,必如程不識夜擊刁鬥。激眾者,激勵軍中,不可因失地利而懼害挫氣,不能圖出也,必如班超激怒從士。警與激,勝道無余蘊矣!

 
【天經第十三】
[題解]天經者,天之運行,猶雲經緯也。上言地之利害,此言天之象數。見知地者亦當知天。惟知之,可假以取勝;不知則無變通,適重三軍之疑畏也。故以為第十三。然列之於終者何也?蓋天道無形,泥之者多敗,欲人先修人事,如《本謀》、《家計》篇所言,而不可專恃之意也。不然,何以孟夫子曰:天時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法曰:上不制於天,又曰:天官時日,明將不法?

一、寒暑推遷者,運也。日月星辰者,象也。風雲雨雪、陰霧雷電者,化也。孤虛旺相者,數也。
[批評]此篇先言天時不足憑,將當專修人事轉移之,故假之以克敵,亦可詭之以自免。末則直言天命果有,惟當聽之也。見大詞正,足破群疑。
[原注]此先舉其目,下詳之。

二、推步、測候、風角、鳥占者,皆能稽考之,以為惑世誣民之術。故天文可以佐吾之用兵,而非可恃以為必勝也。
[原注]此言術家專稽天以驗吉凶之應,而實無必應之理。用兵者借以激發人心可耳,安得恃之?恃之,則郭京之六甲矣。

三、夫運有通塞,象有盈虧,化有盛衰,數有休咎。或以為災,或以為祥,或以利我,或以害敵,皆以達其用也。
[原注]運象化數不同,災祥利害亦異,將當通達而用之,不可執於一也。

四、彼可以疲耗人之氣者,寒暑也。可以挫奮人之志者,星辰也。可以勞斃人之力者,雨雪也。可以駭亂人之心者,雷電也。可以迷障人之目者,陰霧也。
[原注]此乃天之害處,將能僭之以破敵,亦未必無利。疲耗寒暑,如馬援徵武陵五溪蠻,由壺頭,會暑甚,遂穿岸為室以避炎,而士卒多疫死,援亦中病;耿恭守疏勒,回道遇大寒,軍士凍死將盡之類。挫奮星辰,如李晟屯渭橋,謂五緯盈縮不常,懼復守歲,則我軍不戰自屈,故雖退舍而不賀;奮,如楚公子心倒彗柄而勝齊之類。疲斃雨雪,如郭元振因烏質勒強而願和,乃即牙帳議事,會大雨雪,元振故立不動,烏質勒年老,數拜伏,不勝寒死之類。駭亂雷電,如劉守順昌,募百人折竹為以為號,直犯金營,電燭則擊,電止則匿,敵不能測,遂終夜自戰,而積盈野之類。迷障陰霧,如蘇定方從李靖襲突厥頡利,率彀馬二百為前鋒,乘霧而行,去賊一里許,霧霽見牙帳,遂馳殺數百人之類。

五、又如,雨可以資水攻,風可以助火勢。月夜陰夜,大霧大雪,時日之孤虛,支乾之旺相,皆可以乘人,而以防人之乘我也。此實將之當熟諳者。
[原注]此言遇此天時,雖可乘人,尤當防人之乘。雨資水攻,如關羽度秋月大霖,漢水必溢,遂乘船以攻於禁,而沒其七軍。風助火勢,如黃蓋知曹操連船可燒而走,乃遺書詐降,乘風發火,火烈風猛,大勝於赤壁。此亦於禁、曹操不能防所致也。故將當熟識之,余可例見。

六、凡將三軍,不可使人心疑畏。將三軍而重其疑畏,未有能濟者也。
[原注]此與下節,又以處己之三軍言。疑畏者,致敗之端,將當先去之也。

七、故瞽惑於偶然之變,震驚於卒然之異者,惟當決之以理。可使吾民知其祥,而不可使知其災;可使吾民見其利,而不可使見其害。夫不使知、不使見者,非能塞人之耳目也,詭之而已矣。
[原注]此言天雖有變異之見,不可疑畏,惟以理決之。若欲鼓舞人心,則但示之以祥利,而泯其災害。蓋非詭為形說,不能誤人之耳目,使之無疑畏故也。

八、故祥而歸之我,災當歸之敵;利而歸之我,害當歸之敵。任其運之通塞,象之盈虧,化之盛衰,數之休咎,而皆有變通之方。
[原注]此承上詭之言。既以祥利示三軍,又以災害加之敵,且任天之所顯者,不泥一定,而皆能變通之。故詭吾軍者,亦可以詭敵人,而己終無傷也。

九、故雖鬥蝕彗孛,不能為吾妖。疾雷走電,不能為吾懼。凄風苦雨,不能為吾憂。寒暑霧雪之異常,甲子往亡之忌日,不能為吾阻。若此者,所以反其災害而為祥利,定民之疑,順事之機,以制吾之勝者也。
[原注]此承上惟能變通,故無災害也。彗孛不能為妖,如楚將公子心與齊人戰,時有彗星出,柄在齊,柄所在勝,公子心曰:彗星何知?以彗鬥者,固倒而勝焉。明日與齊戰,大破之。雷電不能為懼,如太公佐武王伐紂,雷雨暴至,毀折旗鼓,群公盡懼,大公強之乃行,卒破紂如林之師,而定周鼎。風雨不能為憂,如司馬宣王討公孫文懿,諸將因雨久,平地水深,欲移營解圍,司馬斬犯令者而止,卒擒文懿以定遼東。寒暑霧雪,甲子往亡,不能為阻,如孔明五月渡瀘,七擒孟獲;李愬雪夜入蔡,元濟就擒;魏王攻慕容麟,太史崇以甲子為紂亡
日不吉,曰:紂以甲子亡,武王不以甲子興乎?果大破麟;宋武帝以往亡日起兵,軍吏以為不可,帝曰:我往彼亡。果遂克燕。若此之類,皆能不以災害動其心,而惟以祥利為主,民無疑而事機順,故戰則必勝。否則,幾何而不惑於天時,以自喪其功哉?

十、雖然,此乃人謀也,亦有自然之天命焉。戰於睢水而風大起,渡於滹沱而冰乍合,馬涉混同而水及腹,兵駐江沙而潮不至。則又天命之不可違,而非人謀之所能為也。善兵者,盡吾人謀之可為,以聽天命之不可違而已。至於成敗利鈍,有所不計也。
[批評]義論至此,微哉,微哉!
[原注]已前俱論天道,及吾人因天變通之方,此則言自然之天也。昔漢高被項羽敗於睢水,圍已三匝,若非大風之起,窈冥晝晦,安得遁去而王關中?光武被王郎追及滹沱,無船可濟,若非河冰之合,王霸護渡,安能復振而興漢業?金主伐遼,次混同江,無舟以渡,使人導前,乘赭白馬經涉,諸軍隨之,水及馬腹,既濟而測,不得其底;若非水及馬腹,則不得速過,安能滅遼耶?元伯顏伐宋,兵入臨安,分駐錢塘江沙之上,杭人方幸之,潮汐三日不至,若應期至,則皆漂去,宋安至滅耶?此興亡之大數,乃天意所在,誠非人謀所及也。知天達士,
亦盡其可為而聽之耳,成敗利鈍,何庸心哉?

台長: 郭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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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嘉
投筆膚談有上、下兩卷十三篇,
仿孫子謬成十三篇,
惟孫子精純,所以名為膚談。
篇名雖與孫子相參,文義則別。
2008-10-28 09:2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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