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到極愛,往往變成無情。
恨到極恨,往往不再有恨。
愛情永遠是想像比現實美麗,相逢如是,告別也如是。
08年12月下旬一對大學生一場戀情,鬧到用車去撞倒情敵與前女友,
再來回輾死她。
這個才二十歲的男孩真的好狠心,他出了什麼問題?
情變,在青春的成長過程中,每個人都可能碰上,
那種失去所愛的感覺當然難受。
只是真的要因對方的離開,而非與對方同歸於盡嗎?
那麼,當初你是多麼愛對方,對方也和你相互深情回應,
這些共同記憶都是假的嗎?
情感大海往往令人迷茫,
情欲滿足的歡樂往往伴隨愛恨的交纏,
唯有慈悲的對待對方才是自己解脫的良藥,
慈悲的愛心才是出離愛恨苦海的明澄。
一段以為會天長地久的愛情走到了落幕的時候。
一個以為會執他(她)之手,與他(她)偕老的愛人走到了分手的時候。
我們該如何面對,該如何給這段感情一個交代,
該如何給愛過的,也正愛著的那個人一個結局。
解決無非是兩種,糾纏與不糾纏。
是的,我理解,我清楚,我明白。
眼睜睜的看著全心全意付出的感情,
那個愛著的人離開,是多麼殘忍,是多麼絕望的事。
可是殘忍和絕望不是糾纏對方的理由。
是的,我理解,糾纏是想挽回對方的心,留住對方的情。
希望重新開始,將感情繼續下去,給彼此一個新的機會。
可是,分手的時候,越是糾纏不休,越會讓自己傷的更加體無完膚。
傷害的不止是自己的心和身,
還會讓對方,面對你的糾纏說出更絕情的話,甚至做出更絕情的事。
糾纏也踐踏了自己的尊嚴,
你越是不死心,不放棄,越是挽留,越是糾纏。
只會讓對方看輕你,讓他(她)走的更快,更遠。
這樣就把自己從絕望推入了萬劫不復的地獄。
如果他(她)真的要分手,那就讓他(她)走吧,乾淨利落的走。
笑著讓他(她)走,即使心裡已經哭成了海,也不要去糾纏,挽留。
大方的讓他(她)走,也許,某天,他(她)還會想起你,
還會想起你們的舊情,也許他(她)還會回來。
記得,決定和他一起牽手,走感情路的時候。
讓他答應一件事,那就是:
如果某天,他不再愛我了,對我們的感情厭倦了,不要躲我。
只要明白的告訴我,不愛了,愛不下去了,
那,我就會就此離開,絕不糾纏。
也許,是我的倔強不允許自己糾纏。
也許是他的冷淡,讓我無心糾纏。
我深信,他應該很了解我對他的感情,
能夠體會出,我對他付出的是真心。
既然,他不肯解釋,那我何必糾纏,那就放他走,給他自由。
我不糾纏不等於我不想他,不等於,我沒有愛過他。
我思念他的心,依然折磨我在日日夜夜。
往往別人不經意的一句話,就能讓我想起他。
走在寒冷的街上,再也沒有他溫暖的手握住我冰冷的手。
那些孤寂的夜裡,再也不會有他的擁抱溫暖我。
每個失眠的夜,再也沒有他的句句關心,字字問候。
甚至電話也一聲不響,陪著我沉默。
每次想到這些,我都恨不得長睡不醒。
可是,我能做的就是咬著牙自己對自己說,
堅持下去,絕對不可以去糾纏他。
我會好起來的,我會的,一定會的。
某天,我會不再這麼的想他,只是,只是,我需要戰勝時間。
他不在,時間卻不會停止不前。
如果時間可以停止,我希望,時間停在我們最相愛的那段日子。
他不在,我的生活還要繼續。
一如以往,心底的傷,欲蓋彌彰。
自己的傷,自己解決,
自己的心情,自己整理,
自己的疼痛,自己埋葬,
但,不會找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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