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我十五歲,已經知道自己喜歡女生,但仍然沒有談過戀愛。
那一年6月,孫燕姿推出了她的第一張專輯,中性和清新抓住了我的視線,我和姐姐一起買了這張CD,這裡面經典的歌曲,很好、天黑黑、濃眉毛、超快感、愛情證書,至今我們還一直不斷重複歌唱著。
我很清晰地記得拿到這張CD那天的心情,在晴朗的下午,孫燕姿清新的聲音劃破午後陽光的一瞬間,帶來的那種平靜的感動。
那時,我剛遇見這輩子第一個愛上的人,只是還不知道,那還在萌芽中懵懂的好感,最後會變成一發不可收拾的愛戀與守候。
那是還沒有談過戀愛,如一張白紙般的,少女時期。
對於愛情,除了少女漫畫式的憧憬,幾乎沒有任何想法,還不知道那種懵懵懂懂的愛戀,正是踏上這十年間在感情中沉浮漂泊的起點。
十五歲那年暑假,我考上花女,爸媽離了婚,生活是悲慘式的一片灰白,但孫燕姿的歌聲一直陪伴著我們。
12月,她的第二張專輯又再度敲進我們的耳朵,那年十二月,開始了我和那女孩宿命般的追逐。
她一直陪著我們,經歷了許多張專輯,沉潛,然後再以不同的姿態出擊。
然後十年過去了,今年,我二十五歲,十五歲至今,在愛情裡浮浮沉沉,由懵懂到孰練,卻至今也無法道破愛情的本質,談過幾場彷彿花系列般誇張而且悲傷的戀愛,也談過平靜卻深入我心中,真真切切讓我感受到愛的戀愛,也曾經這麼義無反顧與一個人步入禮堂,以為只要我們願意,就可以在一起到永遠。
曾經很衝動地認為,為了一個人,我可以放棄全世界,曾經以為,愛這一字可以解決一切問題,曾經站在離永遠狠近的地方,卻又選擇了離去。
十年中,斷斷續續總是沒有停止過感情的活動,曾經很幸福、很幸福,以為只要待在對方身邊就是天堂過,也曾經很痛苦、很痛苦,痛苦得想把自己的生命付諸流水過。
然後我變成今天的我,已經不再相信,也不再要求天常地久的承諾,因為天長地久這件事,從沒有實現過。當時說我是她的唯一,她想帶我回到故鄉過好日子那女生,最終帶著沒有我的行李離開台灣回故鄉去了;哭著說如果我走丟了,她會走遍天涯海角把我找回來的那女生,最後也離開了。
喔不,我並不是在惋惜或什麼,我只是想說,這十年間經歷的種種,戳破了我對天常地久華麗的想像,也不是說失去對於愛情的想像力,只是更想要過著真實的日子。我很清楚現在的自己要的不是天常地久的承諾,只是平淡的過,珍惜老天爺賜給我們每一天珍貴的時間。
除了愛情,我也很重視朋友、家人、和自己的生活,從前總是被說太過依賴的我,現在卻因為太過獨立而讓她感到寂寞。
從那以後,已經數不清多少次和當時的女友縮在KTV包廂,緊抱著彼此合唱很好,只是每一個前女友,現在也都已經走出彼此的心,也許這就是愛情,這就是緣份,我們從來不知道老天爺給我們多少時間,只能盡力在在一起的每一分每一秒,讓對方快樂,也讓自己快樂。
這就是成長吧?時間這麼來,這麼走,我們失去了很多,而失去帶來成長,然候變成更好的自己,這一路,被這麼多人愛過,我也已經算是非常幸福的了吧?
用一個全新的自己,去經營一段全新的戀愛,能有多深、多久,我不奢求,只想快快樂樂過每一天,珍視並且把握一直放在眼前的幸福。
文章定位:
人氣(453) | 回應(2)| 推薦 (
2)| 收藏 (
0)|
轉寄
全站分類:
不分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