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帝,不見得永遠是對的。
今天我又重新看到埃及王子在電視上播出,我看見上帝降臨埃及的災難,看見摩西開紅海,把希伯來人帶出埃及,然後紅海合起來,淹死了在後面追趕的埃及人。
我還記得去年,在跟前女友一起看埃及王子的時候,引發的爭執。因為埃及王子,讓我覺得上帝不一定永遠是對的。如今這一個疑惑還在,至今仍然沒有解開,我想任何信仰在相信之前,還是需要深思熟慮。
當然我們該感謝上帝派遣他的獨生子來拯救我們,讓人類看見自己有多麼殘暴無知,耶穌的犧牲讓我們看見世上還有更偉大、更無私的襟懷,可以無條件的原諒、犧牲,給我們立下一個努力的目標和榜樣。這無疑是耶穌偉大的一面,「上帝不一定是對的」這句話,也不是在否定上帝的功績與善行,而是,有時候有些事情的經過,值得再三思考。
以出埃及記來說吧!誠然,希台法老下令格殺希伯來人的長子,以他們長大之後會謀反,的確是非常非常殘忍的一件事情。但是,那是法老王的命令,並不是所有埃及人都有份,法老王的罪孽不代表所有埃及人的罪孽,就像日本軍國主義時代所犯下的錯誤,並不是所有日本人的錯誤。
如果因為軍國主義時代的日本官兵屠殺了許多中國人,就說日本人全都是禽獸,那是不公平的;相同的,若因為法老王下令格殺希伯來人的嬰兒,就說所有埃及人都有罪,也並不公平。
法老王已經犧牲了夠多的性命,何苦再讓這些犧牲增加呢?當上帝降災禍於埃及人身上的時候,祂自己就變成了法老王,屠殺了一個一個埃及長子的性命。而那些小孩何其無辜?他們被剝奪性命的理由,竟然就只是因為他們是埃及人的長子?
這一些人的未來還沒有決定,就已經被剝奪。
法老王錯誤的命令已經犧牲了很多人的生命,上帝又何忍再一次犧牲更多的生命,只為了說服法老王放走被奴役的希伯來人?
方法有很多,何苦再犧牲無辜的孩子的生命?
人的生命都是珍貴的,希伯來人是人,埃及人,也是人。並不是因為埃及人把希伯來人當成奴隸,所有埃及人就通通該死。該改變的是階級與奴役的觀念,而不是賠上更多條人命。
誠然,我們的生命是取之於上帝,但是每一個人都是獨立的個體,擁有獨立自主的思考,擁有自由選擇的權利,所以每個人的生命都不該平白無故的被剝奪。就像是母親懷胎生了我們,給予我們肉身,但是不代表母親就有權利墮胎,殺死肚子裡那已經形成的小生命。
再說摩西劈開紅海,讓希伯來人通過紅海逃命,上帝卻在希伯來人通過了之後淹死了尾隨在後的埃及人。
雖然埃及人為什麼會跟在希伯來人後面的原因的確是為了屠殺他們,但是,那些埃及士兵是無辜的,屠殺希伯來人是法老王的命令,他們能怎麼做?不聽法老王的命令嗎?那還不是死路一條?該死的並不是埃及士兵,該死的是下命令的法老王。
是的,希伯來人因為紅海淹死埃及士兵而得到了自由,可是在埃及,有多少婦女小孩因著這一淹而家破人亡?多少孩子失去父親、多少父母失去兒子?多少女人或男人失去情人或丈夫?上帝救贖了一個民族,卻毀滅了另一個。
若要懲罰,應當以「人」為基礎,自己做錯的事情要自己負責,而不是連累整個民族、連累所有身邊的人。就這一點而言,我覺得上帝做得並不正確。不是所有埃及人,都活該替法老王背負殺人放火的罪孽。
所以說,不管任何是,在信仰之前,最好經過多方的考量,否則會使人盲目。
耶穌當年改革了腐朽的古老信仰,立下了新的典範,該追隨的是那種無私奉獻、寬恕與愛人的精神,而不是被人類硬冠上的教條與約束。因為教條是死的,而時代卻會轉變。人的智慧如何跟得上時間的洪流?
十戒重要的不是「戒律」,而是精神,重點是最後的兩行字:「又十戒總歸二者,愛天主在萬有之上,及愛人如己。」
可惜很多人都模糊了十戒所要教誨的重點,而去服從死板僵硬的教條,所以我們會有十字軍東征、會有教會醜聞、會有歧視、會有羅馬教廷開除神父,只因為這一個神父為同性戀伴侶證婚。
宗教真正的意義在哪裡?宗教的意義,在教導人們「愛人如己」這四個字。如果我們每一個人都可以做到,那麼世界必定是和平的。沒有歧視、沒有戰爭、沒有迫害、沒有形形色色的心機手段傷害別人。但是,我們都知道這是不可能實現的事,人的軟弱總是讓人們無法做到「愛人如己」這四個字,可是那至少是個努力的目標,修正自己,而不是要求別人。
我想起之前在書上看見一個關於基督徒與同志大遊行的片段。作者菲力楊在書裡面說,那些自以為是堅信著上帝的人們,卻面對另外一群人口吐仇恨,但那些被稱為罪人的人,卻手拉著手,高聲歌誦對耶穌的愛。
那麼你認為,哪一種人才真的做到耶穌所傳揚的愛?
因為時代會變,所有的法律都有不合時宜的時候,我們能掌握的只有良善的原則,而不是僵硬的戒律。
上帝不一定永遠是對的,在上帝面前,仍然需要更多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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