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打開眼耳觀聽四面八方的時候,總是會出現驚喜
不過是忽然想起很久之前黃友輔摸男明星鼻子這件事讓我充滿疑惑
當時還說要找找有關鼻子硬不硬的命理說法,卻又忘了那麼久
剛剛心血來潮找了一下,還沒看到什麼關於鼻子軟硬的說法
倒是先看到了這一篇,很有感觸啊,馬上轉貼過來
這算不算是一種「吸引力法則」呢
當我願意聆聽,就開始聽見越來越多告訴我的聲音
相處之道 – 張晉慊
在愛情的相處這門學問裡,我不專業,我不中肯,我不學術。我的相處之道,是沒有明天的生存方式,是只要能多快樂一天,多在一起一天,多相擁一天,多開心一天,就什麼都不計較。寄望永恆的人,我這裡沒有答案,即便讓你仰望蒼穹,宇宙星辰裡也沒有答案。
我不把自己當兩性專家,回答你凡事都有解答,也經常勸離不勸合,該死不死硬撐著做啥?因為既然稱為相「處」,處不來,硬湊又何苦?但是就因為那麼愛,所以就硬要尋找能走到盡頭的方法,可惜,人與人之間,太難找到恆等式,可以對a這樣,不一定就可以對b這樣,別人可以這樣得到結果那樣,我們這樣卻被那樣。相處之道啊…要走我這條路的,就把明天、後天、未來、一輩子這些名詞先忘掉,人永遠活在今天,今天活不好,未來就走不到。
兩個人在一起做什麼?為什麼兩個人要在一起?在回答這問題之前,我不管你們兩個人到底是怎麼開始交往的,因為誤會,因為相愛,因為糊塗,因為手賤都好,總之在一起了,我要問的是,兩個人在一起做什麼?要做什麼?如果你的觀念裡面,認為兩人在一起就是要互相學習互相包容互相成長,那我建議你去靈糧堂,去看看聖經長什麼樣,說不定可以看到你的倒影。但如果不是這樣,兩人相戀後的交往是為了什麼?
一向都是這句話:要快樂,要比一個人的時候快樂。兩個人在一起卻沒有一個人的時候來的快樂,為什麼要在一起?再重複一遍,兩個人在一起卻沒有一個人的時候來的快樂,為什麼要在一起?
有,也許有,兩個人在一起的確很快樂,但卻也多出很多痛苦,因此眷戀那份快樂,願意承受更多痛苦。沒有,也許沒有,但仍然堅持在一起的,因為愛,因為依賴,因為責任,因為習慣,一開始在一起,就像泥沼一樣爬不起來,不到了窒息而死,不願意承認兩人沒有未來。但是原因再多、兩人間的依賴再多,只要「不快樂」這三個字存在,再堅強的堡壘都會一瞬間崩潰,因為不快樂這種痛苦會蠶食、會鯨吞,把兩人的愛情消磨成灰。所以只要不快樂,再愛也沒有用,甚至嫁了娶了 小孩都生了,甚至八十歲一百歲頭髮白了眼睛花了,不快樂,明天還是會分手。
還有更悲哀的,越是深愛,越會多出莫名其妙的痛苦,像前面寫的不安、吃醋、生氣、鬥嘴、觀念不合,倒楣的還有家庭因素環境因素等外力介入,不那麼愛反而相安無事,各玩各的好聚好散,愛到底,反而注定了分開,問問自己,兩個人在一起,就為了這些嗎?如果不是,為什麼演變成這樣?尤其是初戀,那痛澈心肺相思,卻因為當時最不懂相處之道,把一段浪漫的姻緣搞泡,十年二十年後,還在秋風落葉時感慨,如果當年有一點點懂事,今天兩人就不是這個樣子。
那麼經過這些年,經過這幾段感情,是不是應該體會到什麼?學到什麼?「聚散無常」,曾經以為會天長地久的,如今早已人事變遷,不小心湊在一起的,也不小心生孩子了。在這瞬息萬變的無常運轉中,可以抓住的,是什麼?去想一想,是什麼?
我經常會露出會心的微笑,在聽完某些故事後,接著問一句:「是初戀吧?」是啊,初戀最會犯的錯,就是不懂相處,很簡單的問題,都可以變成世界大戰。有個飛行機師和老婆鬧離婚,原因是平常出勤時,老婆總會為他準備紅內褲,但那次岳父做頭七,老婆覺得穿紅內褲對父親不尊敬,因此要他這次不要穿,他不爽,難道要 為了死的人,冒著生命的危險?就偷偷的穿了,回來兩人大吵一架,因為他老婆發現他有穿紅內褲。我問:「她怎麼會知道?」他回答:「我的紅內褲就那幾條,她怎麼可能不知道?」我問:「那你為什麼不去外面買一條來穿?回家前丟掉就好?」他愣住,改稱他就是不爽老婆為了死去的人不理他的安全,我罵他:「你就一定 要當天出勤?你想騙我不知道你們換班有多容易?」很多事只需要換個角度想,更多事連換個角度都不用,只要做的漂亮。男生最會觸犯的天條,不外乎「東挑西 嫌」、「疑心病重」、「限制重重」、「爭吵嘔氣」、「懶散漠不關心」,女生最會衝破的底線,就是「諸多要求」、「太黏太煩」、「不給炒飯」。反正相處的問 題一大堆,我只是來教,怎麼樣讓相處容易一點。
相處的最高指導原則,就是快樂,一旦開始不快樂,如果還相愛,就要努力變的快樂,改變自己的觀念也好,改變相處的模式也好,企圖心夠大的去改變她的想法也行,總之去變得快樂。怎樣都快樂不起來,不是你觀念有問題,就是這段愛情有問題,有問題的觀念可以釐清,有問題的愛情只有死因。那麼我的相處之道,什麼觀念是該有的?什麼是不該有的?
第一,你的事自己處理,她的事你別管。不要企圖交代對方、請求對方、期待對方為你做些什麼付出什麼,愛情是另一個世界,不是庸俗人生,把現實扯進愛情裡,就跟婚姻一樣,慢慢變成墳墓。什麼又是她的事?她要去哪裡週末想做什麼幾點了還不回家洗澡時先洗臉還是洗身體,關你啥事?你可以知道,但沒有權知道,你可 以關心,但沒有權過問。如果對方明明愛干涉你的生活,又不准你管他,明明什麼事都不會為你做,卻什麼狗皮倒灶雞毛蒜皮的事都丟給你,怎麼辦?問問自己,愛不愛?愛就會心甘情願,心不甘情不願,就沒有那麼愛,不必騙自己騙朋友騙我。有人會反駁說,我們是愛父母的,但父母問東問西管東管西一樣會煩,你知道愛也有分等級的嗎?父母要你賺的錢全部拿回家時,你的感想是什麼?我會冷笑從此後我賺的錢永遠只有一塊,我另一個朋友卻回答:「父母想要多少,為什麼不給他們呢?」朋友很愛,我沒有那麼愛。如果你跟我一樣,只要在喜歡的人身邊一秒,就願意不辭辛勞,那我相信你跟我一樣很愛。有時候一開始是無怨無悔的,是做到後來彈性疲乏,是沒有回饋越累積越不爽,讓我告訴你,你的愛一開始是一百塊,她一天花兩塊,五十天後,自然玩完。如果你這銀行不會做生意,就是沒辦法不理會這債務人,就會讓她繼續每天花兩塊,直到你無法承受為止。這待會再談。你如果不希望把她的愛花完,不希望她把你的愛花完,就不要把你的事丟給她做,就不要以為她的事你都該做,不要以為你的生活被干涉是義務,干涉她的生活是權力,這種想法是嫌愛情太長,恨不得提早殺死。
第二,喜歡就說喜歡,不喜歡就說討厭,溝通就是說,說要說清楚。這一點很可怕,因為我的哲學是「曲意奉承」,這時候突然180度轉變,會革命的。不過因為我愛面子,所以當初給過什麼承諾,就會硬著頭皮幹,如果你當初給過什麼承諾,就摸摸鼻子認栽,你畢竟是獲利者,該做的不做又是想怎樣。如果什麼都沒說過,當他做出你不喜歡的事,當他要求你做不喜歡的事,當他去做你不喜歡的事,就大聲的對他說:「我不喜歡這樣。」如果她漠視呢?如果她不理會呢?就解釋你為什麼不喜歡,如果他還是一樣,就跟他商量如果不這樣就給他什麼,或者用威脅的如果他怎樣那你就會怎樣,談判不成後,就試圖去改變他,這是權謀,需要機巧,大原則是上面所講的溝通步驟:先闡述,後解釋,接著談判,談判不成計謀。重點是絕不吵架,有什麼好吵的?觀念不通永遠不會通,你只要闡述,解釋,談判而已, 沒有用吵談的成的生意,只有因為吵才破壞的情誼。
第三,找到生活重心。談戀愛能給一個人最大的好處,是安心,一個人孤獨寂寞,兩個人能讓心平靜。如果你成功的交往了,卻還在擔心第三者、還在不安的,你的心境比一個人還不如,那這場戀愛談來做什麼。既然多了一個伴,多了一個依靠,之前想要做的、想完成的、想努力的,都可以付諸實行,因為你不需要在漂泊了, 所以可以全心全意放在事業上、學業上、成長上。有人說這樣會冷落對方,怕什麼,感覺被冷落他自然會抗議,那麼再調整比例即可。把重心擺在他身上,那是追求,不是戀愛。
第四,看得見,看不見。人說婚後要睜一隻眼閉一隻眼,老一輩的都是這種觀念,老一輩的很少離婚。相處也一樣,要看見他對你的好,要看見在一起有多美妙,要看見很小的值得珍惜的,要只看得見他。而他犯的錯要看不見,做錯的事要看不見,壞習慣看不見,離開視線看不見也不要去看。我在講台上問最糟的外遇經驗,有女學員對我說她偷看男友手機簡訊(解釋那款手機她很喜歡,所以拿來看),發現有女孩子說他昨晚好猛。她肝腸寸斷,我笑她:「他很可惡,妳比他更可惡。」她眼淚都快飆出來,不能理解的問我為什麼。對方可惡的不是出軌,而是出軌不知道要毀屍滅跡,而她可惡的,是本來就不該看的,她去看了。那是潘朵拉的寶盒,那是羅生門裡的世界,本來就不該被發現的,本來就可以不用發現的。如果她不看那手機,兩人可能會一直甜蜜在一起,甚至結婚到老,因為看了,再也不能繼續下去了。被騙好不好?被騙該不該?張大哥最討厭自己的,是腦子太好,為什麼不能笨一點,笨到什麼都不知道,看不到人間疾苦,看不到滄海桑田,看過的笑話可以忘記,聽過的故事可以再聽,聰明很得意嗎?能察覺對方騙你很驕傲嗎?天天在小動作、行蹤、態度、舉止上捕風捉影,真的又怎樣?你又能阻止已經發生的嗎?假的怎麼辦?這也算消遣嗎?不該看的,永遠不要看,如果他是魔鬼變成的天使,我只希望在我死前,不知道他是魔鬼變的就夠。
相處啊,是知道不合後,就要有心理準備。我某一段戀情走到終點前,和當時讀心理系的朋友聊了一晚,她回答我:「其實你知道你要的是什麼。」我知道,我想起伍百的歌愛情的盡頭:「早知結果如此何必當初曾相逢。」這段愛情曾經是美麗可口的蘋果,但被我吃剩蘋果核,是該丟棄了,因為怎樣嘗都是苦澀,但不甘心的我,就是要讓蘋果核再長出蘋果肉,哪怕是種出一棵蘋果樹,我也要幹。那年我種出了蘋果樹,但長出來的蘋果肉,只有一口。
不合的,除非兩個人都改變,否則不會合的。如果一心一意要委屈、要努力,那麼當最大的期望變成絕望,就會比當初的傷心難過許多倍。因此當知道兩人不合後, 就要告訴自己:大概不會長久了,因此在剩下的每一天,都要過的快快樂樂,要讓這段過程充滿回憶,要讓兩人都沒有後悔。會分離的終究會分離的,真正最痛的,是一直以為會永恆,最後卻變成斷線的風箏,如果一開始就知道兩人是北極,是赤道,就要讓這短暫的交會,融化成七大洋的海水。
我的相處之道,是今天看見他,就高興的無可救藥,明天醒來我還是我,如果醒來時還看見他,我一樣會將他抱的緊緊的,因為看見他,就開心的什麼事都不用做。 我是我,只有兩個人在一起的時候才談戀愛,一個人的時候,我是我,我知道今天要做什麼,不知道今天他在哪裡他做什麼,我知道今天他來找我,不知道明天我在哪裡他是否找的到我。因為我愛,所以我珍惜相處的每一刻,人生總要闔眼的,愛情總要休息的,我的愛情活力充沛,因為我每天都為了兩個在一起而休息,而做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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