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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2-04 12:22:51| 人氣220|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明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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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對我來說,這是一項新的嘗試。

  寫別人的故事。

  一直以來,我寫的言情類小說多半取材自自己或周圍朋友的經驗,我相信在網路上寫小說故事的人多半都是這樣,拿自己當主角。當然,這麼寫有好處也有壞處。好處是,比較容易引領出內心的情緒,若以第一人稱來寫更能將讀者帶入故事氛圍中,文字功力好的還能讓讀者欲罷不能,甚至以為自己就是故事中的主角,情緒牽扯比較直接;壞處是,因為將讀者拉得太進入故事,可能造成作者自己情緒反而被讀者左右的影響,我聽過有人因為讀者的建議改變原先架構好的故事情節,乃至於結局的變更,就是因為讀者太入戲了,認為應該要那樣走才好,作者也入戲了,覺得好像真的得這樣才對。

  我碰過這種情況,不過,雖然我以第一人稱寫故事慣了,但並沒有被讀者左右過我原先預定的情節發展,討論是必須的,卻不能被改變。這才是我以為作者應該堅持的部分。

  說真的,寫久了第一人稱的故事,忽然間要跳出去寫非第一人稱故事,當中的立場轉換確實不容易。

  之前,我寫「Catherine」的時候,因為取材於自己的經驗,所以寫來沒什麼劇情上的負擔,只是偶爾想起過去會有些情緒波動罷了。更早之前「那間店的故事」我就以第一人稱開始寫了,當時的想法是,因為自己文字與故事敘述功力尚且不足,以「我」來說故事應該是最簡單也最方便的吧?

  方便,沒錯;簡單?一點也不。

  其實,我最早開始於網路上發表小說故事寫的是幻想小說--「流浪者之書」,那是第三人稱的故事,那時寫來相當容易,認為沒什麼阻礙,如今回頭去看當然早是不及格之作;幻想小說和言情小說最大的不同點在於背景的架構上。幻想小說可以架構在不存在的世界中,言情小說多半不行,就我自己而言,我喜歡將言情故事建立在現有的時代背景上。這也是我自己給自己設下的框框。

  第一人稱的故事之所以不簡單,乃至於要藉著「我」去感動閱讀的人,老實說,這是考驗作者的功力,跟第三人稱相較起來,雖要以第三人稱去感動人也相當困難,但,第一人稱之所以困難,就在於它有了先天上的優勢,讓人一看就會輕易地對號入座,感同身受的情緒也會強烈得多,但,若有此先天優勢卻還寫不出感動人的東西,是不是代表作者本身功力還有待加強進步?

  我自認功力沒那麼好,但,在「那間店的故事」與「Catherine」的經驗之後,還僥倖獲得些許稱讚,完成後者的三年多時間內,我還寫了「優酪乳男孩」這部短篇輕鬆作品,也是第一人稱,只是性別角色互換了而已,仍舊脫離不了原有的窠臼,乃至於後來的「居酒屋之戀」也不脫離此範圍。

  是什麼原因讓我想要做些改變,哪怕給人的感覺可能還是不太明顯,說到底,就是因為一位網友給我的想法。

  這位網友叫做明子,從明子那兒,我得知一個相當有趣且巧合的故事,或許很多人不相信,經過幾次的深入對談之後,我發現事實上不無可能,也許明子對我說的故事內容有些是誇張了,卻並影響我愈來愈認定那是真的故事的心態。

  是的,也許是藉由這個機會來做個改變,也是一種想與他人分享好故事的心情,不想自己被定位成只會寫第一人稱故事的網路寫手,於是我嘗試了改變,但前幾年既有的風格沒有完全抽離,寫了寫,自己卻發現這並不太像真實的第三人稱故事,我是作者,當然也添加了一點點自己的主觀看法,甚至是主觀趣味,明子覺得OK就好了。

  如果說標準的第三人稱是3D視角,那這部新作品我稱之為「2.5D式寫法」,趣味吧?

  不知道什麼時候才會正式將這部作品完成,我現在如火如荼地進行中,也許到最後公佈出來時不那麼精采,但那是我個人的文字敘述功力問題,而非明子的故事不夠刺激,我想,這對我來說是一種突破,對明子而言,也是一項紀錄。

  二零零五的新作品,雖然早在去年初就開始計畫了,到現在才慢慢能公佈出來,實在有點遲,不過,我仍堅持自己寫的內容與明子的故事禁得起慢工出細活,希望屆時能夠給自己開創一扇新的視野,也將回憶送給這位熱情的網友,明子。


台長: 幕後黑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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