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現在已經轉作圖書業,接觸到的設計領域也少了許多,
不過心裡仍然還有個梗對設計念念不忘。
到底做設計要做到什麼樣的程度才算一個好設計?
好的設計除了把既有的版面、資源進行包裝與豐富呈現之外,
還要做到什麼樣的程度才能算做好?
之前接案子,難免遇到口口聲聲說「一切尊重專業」的客戶,
到頭來還是一改再改,修圖修了再修,這種澳洲客人遍地都是,
操到爆漿胃翻趕不及印刷時才會拍板定案說:好了,就這樣,辛苦你了!
先給了糖吃再賞個幾巴掌然後再呼呼秀秀,
我不免覺得當時聽到「尊重專業」四個字時真像是夢一場啊。
最近看到一篇老貓先生對封面設計的中肯評論,
簡潔厄要直搗我的心裡,於是貼上來以隨時提醒自己。
當做的再漂亮、再有sence、再有格調、再有fu的設計,
一旦沒有市場沒有客戶滿意沒有消費者買單,
一切的一切,說穿了都是虛功一場。
沒有行銷效益的設計,在目前的市場絕對稱不上一個好設計。
「看不懂的作品充其量只能叫做藝術品。自己玩爽的。」老趙課堂如是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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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擷自
http://b-oo-k.net/blog/blog.php/2007/211
《我所知道的封面設計》
我沒學過設計,以下只是老貓十八年編輯工作的心得:
封面設計一定有一個核心任務要完成;
設計者的工作是確認任務是什麼,然後加以解決;
不過那個任務,通常就是傳達我們想傳達的意念(至於那個意念是什麼,是編輯部的工作,不是設計的工作。編輯部如果不知道一本書要傳達什麼意念,那就太糟了);
一本書想傳達的意念大部分仰賴文字,少部分仰賴版面和圖像;
不考慮文字易讀性的設計是反客為主的設計;
不會處理文字的設計,不適合做封面設計;
設計是對比的藝術,不是堆砌的藝術;
沒有重點的設計,只是浪費版面;
最有效的設計就是,砍掉任何沒有意義的裝飾;
任何處理都要問,這麼做有助於傳達我的意念嗎?
設計不是耍花招;
設計不是搞創作;
不能為了美麗(或高雅)而妨礙閱讀;
因為封面美麗而買書的讀者,數量非常稀少;
美麗的設計不代表有力量(而有力量的設計不代表會很醜);
成功的設計是你的意念能不能明確有效地傳達給讀者(容易看到,容易讀,容易理解,容易知道主從輕重);
封面即廣告;
好的廣告傳達讀者關切的內容,壞的廣告猶如賣膏藥;
封面還有保護效果,不要因為設計而不上光;
設計者最好使用排版軟體完稿(因為改字頻率很高);
封面設計不能只考慮這本書,你需要考慮它擠在兩百本書的平台上;
任何花樣在兩百本書的平台上都沒有用處,越單純的版面反而越有力量;
封面、書脊、封底、前後摺口是不同版面,有不同任務,應分開設計,不要為了「整體感」而妨礙各自的任務(沒有人會在書店平攤封面封底,欣賞那個整體感);
考慮到線上銷售,記得把你的封面縮成郵票大小,看看書名還能不能辨識。
補充:
有人說編輯要尊重專業,尊重專業是對的,前提是對方真的是專業(並不是所有頭銜掛著設計的人,就必然專業);
一定要花大錢才能做出效果的設計,算不上高明。高明的設計是用大家都用的東西,做出不同凡響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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