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十一月攝於自家花園
時間過的真快!轉眼間已是十一月,又到了填寫分班意見調查表Class Placement-Green Form的時候!(去年我曾寫過一篇文章,有興趣者請點閱http://mypaper.pchome.com.tw/news/sarahliu88/3/1299317952/20071127182552)
今年我只需填寫DD的那一份,但一樣讓我傷透腦筋。雖然我在學校工作,比一般家長們有更多機會知道些學校運作及老師們的事,但一碰到分班<註一>,我還是得照規矩來。我不但得乖乖地把表格填好,以便讓校長Janice、兩位副校長Gael和Peggy、及學年主任(Senior Management)在討論學生分班時能有依據,我還得事先和校長喬時間溝通。因為即便我做了這麼多準備工夫,也不代表一定能如我所願。兩年前O少要升Year 7時,我曾在表格上寫明O少不想和L同班(我用separate這個字)。O少不想和L同班的理由,純粹是兩人道不同不相為謀,早就玩不在一塊,且O少好幾次都因L上課時愛講話而遭連坐處罰,O少吃了幾次虧,早就鬱卒在心,所以O少想拓展自己的朋友圈,不想老是和L綁在一起。孩子提出合理的要求,當媽的我當然得想辦法。當時我就和校長Janice談過,她也允諾會處理,結果等我們從台北回來發現O少還是和L同班。原來是L的媽也去找校長”溝通”。我們那年提前請假回台北,再加上L不是特殊案例,所以還是將兩人放在同一班。知道這樣的結果,我有點內疚,覺得沒能替孩子把事情做好。還好O少自我調適地很好(或者說少根筋),知道和L保持適當距離,慢慢地就沒事了。
殷鑑不遠,為了DD,我不敢大意。尤其我得確定我的寶貝不會遭Natasha騷擾,至少不能在上課時間。從Year 2開始,我年年註明DD和Natasha絕對不可以同班<註二>,我甚至寫過長達兩頁的信給Janice說明原因。上周五下午2:30,我特地再回學校找Janice溝通。Year 8的老師我都熟,一位是O少去年的導師,一位則是來自英國的常小姐(Miss Long)。兩位老師的教學風格不同,前者嚴謹、後者活潑,但人都很好,明年也都繼續留在學校。所以Janice安排DD到那一班我都沒問題。我唯一、也是最重要的要求,就是務必分開Natasha和DD。其實幾年下來,Janice很清楚問題出在那裡,也了解我的顧慮。不看僧面看佛面,我在學校工作了那麼多年,多多少少也得賣我點面子吧!老話一句,我直截了當地告訴Janice我的要求,Janice也很阿沙力地當我的面註記在她的記事本(special book)上。她告訴我她不能馬上告訴我DD會在那一班,因為除了DD、Natasha外,還有三個男孩Saial、Ryan和Chester也必須列入考量。Saial是另一個怪胎(斯里蘭卡裔),話多到停不了,而從他嘴裡說出的話奇毒無比,Ryan也好不到那去(他們倆曾當我的面罵DD stupid、idiot,想當然爾我立刻大罵回去)。Chester則是不太能控制自己的情緒,但他對DD卻出奇地有耐心。他和DD之間有種特殊的友誼。所以我告訴Janice,DD也必須和Saial分開,Chester則可以安排在同一班。
去年我曾”提醒”同事Teri主動為她女兒Kate爭取權益,也就是指定老師啦。今年連Minaxi也加入我們的行列。其實始作俑者是Maria,要不是她告訴我可以直接找Janice談,我還傻傻地寫”萬言書”當不會吵的呆瓜呢!
<註一>
以STT為例,每位老師所帶的班級是固定的。所以孩子們每年都會領略到不同導師的教學風格,和台灣有些小學導師一個班級帶兩年不一樣。老師們必須事先提出轉班、轉年級的申請,校長在斟酌老師當年的教學表現、家長反應和實際職缺後,才能決定是否同意老師們換班。所以家長們都會事先打聽老師的教學風評。
<註二>
最近兩三年,Natasha則是年年要求和DD同班,理由是DD是她的good friend。我對她的理由很感冒,因為N的老媽從不參與學校的任何事務,只有開IEP會議時才會到校,一副學校理應負全責的樣子。N回家向她媽說什麼,我不知道,但我無法忍受她這樣長期地對DD勾勾纏。下課時間我可以睜隻眼閉隻眼,當做沒看見,但上課時間我就無法容忍。曾有同事向我反應,覺得Natasha沒有朋友很可憐,當時我毫不客氣地把我的感覺說出來,同事聽了後就不再提此事。為了DD,我不惜當惡婆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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