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h購物| | PChome| 登入
與好友分享這篇文章

法律人的原罪

法律人習慣爭辯...因為我們相信唯有經過辯論...才能產生真理。--------Sam Crusie所以我們習慣「爭吵」出一個結論,而不是「討論」出一個結論,請原諒我的自以為是,也許仍有其他人是真的討論出來,而非如同前述出結,不過不可否認的,那種人真的少之又少。先說說我們法律人的通病,學法律的人都是自我...

新聞台: 流浪旅人15號 | 台長:SamCruise
收件者E-mail:

請以分號區隔每個E-mail
例如:john@pchome.com.tw;mary@pchome.com.tw
信件標題:
與你分享這篇文章
訊息內容:
很精采的好文章!
如果你也喜歡,請轉寄給好友幫忙增加人氣吧!
您的名字:
SamCruise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