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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3-13 11:10:37| 人氣68|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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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挖到古董

前幾天在廢紙堆中發現一篇社會學老師給我們的文章
這好像是社會學老師在A班的唯一一次隨堂小考考完後
丟給我們的一篇文章 兩張A4的紙用訂書針訂起來
相信很多人連看都沒看 就讓他升格當御用計算紙了齁(指)
天音:別牽拖別人

因為我想要把這東西拿去包便當了
所以我把主要的要點紀錄下來
裡面我看不懂得就原句抄下
看的懂的我就自己亂加料加眉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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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目:法律人對勞動法的陌生
作者:林良榮
一 法律人的定義:對法律有所了解 屬於專業上了解的人士
在工作上處理與法律有關的問題

二 法官對勞動世界法秩序 跟勞動者的認知有差距
可從社會階層觀點理解
法官跟勞動者在生命經驗 價值理念完全不同
法理確信更是不同

三 期待法官能體會勞動者的真實地位 還不如早睏早有眠

四 法律專業的訓練的價值觀剛好跟吻合權貴階層態度
---守法萬歲 違法被扁---
法律專業的反省使從事法律工作者
注意法律專業思想保守的意識型態和維持現狀的自然傾向(真是拗口)
法學訓練常是為了擠身上流階層(我馬上想到許純美= = )
實務上為了權貴服務

五 上述現象在資本主義傾向的台灣
勞動爭議裁判往往以西方的民法秩序來理解勞動世界人與人的關係
忽略西方當時在資本主義盛況下重新建造勞動法的事實
此發展使法律人脫離勞動的法 勞動者的正義脫離勞動法(這是啥米鳥類)

六 法律正義並不存在一個特定界線
如何在法的過程接近正義 是法與社會不斷論證的過程
而法律人剛好帶賽採在中線上嗶嗶嗶嗶

七 越來越多法律人願意捍衛正義 這丟係愛台灣啦

八 資本主義下 法律人要抱著良心問
就竟是誰的公平與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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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段令我想起吳小翊(有人還記得她嗎)的標準名言
"我以Old-chi的良心發誓 我剛剛絕對沒說謊!"
(名字可替換 就吳小翊不適用之..她以為是補充包嗎)


台長: old-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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