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露比心中一直有個疑問,為什麼生活在臺灣的中年夫妻,走路時都不太會牽手了呢?(啊~這其中也包括咱家老爸老媽啦!)不相信的話,下次走在路上,仔細觀察那些狀似結婚多年的夫妻,十之八九都是各走各的。牽手這種小小的肢體接觸,難道在他們戀愛時不曾有過?而丈夫向他人介紹自己內人時,閩南語不是常用“牽手”一詞代替妻子嗎?怎麼結婚多年的夫妻,反而很少牽手了呢?
露比以前還是學生時,大四一整年的時間都在汽車雜誌社打工,雜誌社老闆林先生是個不苟言笑,工作要求很嚴格的人。那家雜誌社是國內的老字號,辦了20多年了,從社長、發行人、總編輯、主編到業務部及管理部的經理,都是林先生的妻子或親人,可說是家族企業吧!林先生的妻子,當時擔任雜誌社的社長,金錢流向及撥發薪資都由她經手,我們都稱呼她「謝小姐」。林先生和謝小姐鶼鰈情深,儘管他們已經結婚多年(林先生當時應該50有餘,謝小姐很會保養,但應該也有近50歲),卻是露比看過最恩愛的中年夫妻。
林先生平常對待員工可說是有點嚴厲,脾氣也不小,截稿期大聲罵人是家常便飯。老實說,露比當年看到他總是能閃則閃,有一次還因為工作上的小錯誤,怕挨罵嚇到皮皮銼的地步。但說也奇怪,一個不怎麼隨和的人,和老婆之間的相處卻是處處充滿愛意,從不經意流露的溫柔眼神,到每次走路必定牽手,更不用說生活作息總是在一起。每天一起上下班,就算應酬也和謝小姐一同出席,過年放長假一定和老婆出國玩。
我常在想,他們真的是生命中彼此相屬的伴侶,而不只是像部分夫妻一樣,多年以後只是一起過生活的對象。話說回來,或許也是因為他們遭逢過很大的打擊,曾經林先生和謝小姐擁有一個很可愛甜美的小女兒,但後來卻發生一件對天下父母來說,都是極殘忍無比的事情。當年驚動社會的健康幼稚園火燒娃娃車,其中林先生的小女兒就是受害者之一,更慘的是當天謝小姐的母親,也就是小女孩的外婆也一同罹難了。不知道是不是因為家逢巨變,骨肉親情遠逝,所以就算事業再成功,擁有再多千萬財產,生命中也只剩夫妻倆相扶持共度。
關於「牽手」一事,我也曾問過我的他,他說:「或許是結婚後不論是先生或太太,都要一手抱小孩一手提東西,時間一久,就習慣不牽手了吧!」不知道牽手這個動作對人的定義是什麼?答案大概只有行為學家才能解答。不過露比認為,牽手雖然是小小的舉動,但藉由這肢體接觸的片刻,兩個人的心意也在瞬間有了交流。
露比剛和我的他交往時其實有點不習慣,因為和前任男友W君相處的5年內,只要是走在路上,他經常都是摟著我的肩膀而比較少牽手。但我的他從一開始就只牽我的手,極少會摟肩攬腰的,有時候我把手圈在他的腰上,還會被「指正」說要好好走路。有一次我終於忍不住問他,為什麼總是只牽露比的手呢?他說:「牽手很好啊!牽手比較有平等的感覺,表示兩個人都是對等的個體,而不是誰依賴誰,誰必須照顧誰,應該是可以互相交流思想的好朋友。」
後來我懵懂了解,他所謂的女朋友,不只是陪伴一起吃喝玩樂過生活,還要是可以談興趣、論理想,對事物有自己看法的人。這點倒是和我對另一半的要求不謀而合。我希望男朋友不只是男朋友,還要是了解我、能與我分享心靈悸動的好朋友。聽同一首樂曲、看同一幅畫作、讀同一本書、看同一部電影、欣賞同一個美景,都能產生共鳴或喜悅之心,人生漫漫,這才是伴侶、才是牽手的定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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