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能與他做朋友?他的敵人在哪裡?
這位反實體主義健將如果還活著,並且目前就在我們面前,則他一定會對“什麼是BOURDIEU?”這樣的問題表達不屑,不屑的意思不是無禮的輕蔑,況且對這位倡導反思的人而言,在他已蓋棺論定後BOURDIEU已成了深具反思性的問題。不屑的另一方面,是這位戰鬥型的思想家對關係主義/場論的知識論立場表達基進的堅持,Qu’est-ce que la société ?(什麼是社會)Qu’est-ce que la habitus?(什麼是習癖)Qu’est la champ ou la domaine?(什麼是場),他無法回答這樣的問題,所有知識論立場上的關係論者也無法回答,因為(在學術場域中)Qu’est-ce que c’est?都是須改變成“關係的邏輯”而非“實體論邏輯”。
在我們漢人的思想習癖、或東亞語境的實踐邏輯、或知識論的慣性裡,了解這些50年代以後崛起的法國思想家總有一種無奈的痛苦,無奈正是來自不知道那些人到底在捍衛什麼?對抗什麼?為什麼走了結構又來了後結構好不容易請走了又來了解構而每位某某主義大師又都抗拒自己被貼上結構或解構的標籤,跟著一起喊結構喊解構喊反思保衛布迪厄萬歲…一切到底與我們東亞人與我們漢人的生存境遇何干?首先我們先摸清楚這位Pierre Bourdieu先生適不適合與我們之中的任何人做朋友。
1987~88年Bourdieu在芝加哥大學客座,在討論到「場的邏輯」時他做了一個方法學上核心性的表述:概念的真正意涵來自各種關係…在我看來對應因素分析的基本原理正好與世界現實相吻合。它是一種從關係角度進行思考的技術,而我使用場的概念(甚至代替“社會”這個字眼)也正是要實現這一點。
這段話至少有兩點讓我們清楚我們與Bourdieu的有一可以建立在怎樣的基礎上,第一,他的分析與勾勒所追求的是與世界現實吻合。這恰好提醒我們,在法蘭西學術場域裡的Bourdieu是巴黎高師哲學背景而自學出身的人類學家。第二,強烈的關係論傾向,積極上提出“場”論取代“社會”這個過於模糊卻又已貼滿了實體主義標簽的矛盾概念,消極上也以不滿的態度回應歐陸傳統哲學(亞里斯多德實體主義 )、抗拒涂爾幹學派在巴黎高師的制式化權威 、以及最關鍵的“關係”的思維方式是近代科學最顯明的標誌,而不是狹隘得多的結構主義思維 。
“關係”的思維意味提問的方式、陳述的方式是條件語句思維的。但以下語句:比如“所有S是P”或“有些S是P”屬實體邏輯 語句。
而在關係語句裡:R=f(x,r)。關係變量r表示至少含有一個條件的開放性的介面,而實在R就是我們所感知、或開顯在我們面前的現象。當r變為r1、r2、r3…rn,則R也隨著變動為Rn。
後者在Bourdieu看來是一種劃時代的突破,比起結構主義的思維更能縫合起現實與學術話語之間的巨大脫節,我們甚至可以大膽以上述量詞邏輯形式推敲,f(x,r)表述了habitus/champ條件的總和,而實在R可以視為能動者所體現的一切。至此可能我們會有個疑問,難道結構主義不是關係邏輯嗎?李維史陀那幾大冊洋洋灑灑的神話學難道不是把邏輯對當方陣(從AJGreimas那裡)用得淋漓盡致?
如果Bourdieu的分析只滿足於Signifier(能指)/Signified(所指)/表層(具體敘事)/底層(語法系統)之間的規範性指涉,沒錯,Bourdieu也認為那是涂爾幹學派的嫡系在1960年代由李維史陀所取得的足以傲世的成就,而那個時代的成就無論李維史陀、N•埃里亞斯、羅曼•雅各布森(Raman Jakobson),Bourdieu認為這些成果都是因為他們能走出實體論邏輯的思維,也可以說是走出傳統形上學的思維,而開啟知識論融合方法學的一個新轉向。
思想史的層次上,一般稱這個轉向為語言學的轉向,這是無法說明我們上段的提問:難道結構主義不是關係實在論傾向的嗎?Bourdieu如果只是停留在那裡,停留在他關於阿爾及利亞的第一二本研究 又有什麼可以指責結構主義的呢?
Bourdieu認為我們甚至可以把黑格爾那句著名的公式改成“現實的就是關係的”:在社會世界中存在的都是各種各樣的關係—不是行動者之間的互動或個人之間交戶主體的紐帶,而是馬克思所謂“獨立於個人意識和個人意志”而存在的客觀關係。
我們剛表述了一個公式:R=H(x,r),現在更清楚的表現一種空間性的介面,獨立變元x、r是獨立關係項與資本項,能動者在一個客觀關係場欲是指,他不僅生在生就的歷史關係裡,也生再生就的肉體結構裡、社會階級裡…能動者有何能為?應該更進一步地被問及:在既定的條件(結構的一部分)裡有何能為?他有那些可供他翻身的資本,這些資本有是來是於他生就的,以及在特定關係中能轉化的。
§場在哪裡
Bourdieu的 “場/champ”並不是一種ideal type的設計,而是通過現象學式的還原法所提出關於“過程”的權宜性字眼。有相當多的作者在介紹他的“場”時,常認為通過habitus(積習/涵化acculturation 強迫學習的、肉體的/+秉性/濡化enculturation生理的、社會的/)、配置(disposition)和場(champ/field)的三重建構,消彌社會與人的二元對立,不!不是消彌,也不是社會與人的對立,而是說一個能動者,我們每個人在內,我們的確就被生就再一個既定的社會條件與關係中,這是說社會或結構造就我們的super-ego,就這個層次來看,行動者/人就是社會,但如果是這樣,為什麼還出現那麼多不可勝數的反例?為什麼會有反社會行為?為什麼我們之中存在一些運氣不錯的人能突破我們生就的社會條件,keypoint:運氣,這個字眼學問很大,學術上Bourdieu、Michel de Certeau用strategies來說明,而Foucault則使用reverse discourse(反論述)這個字眼—運氣意味翻轉既有條件—因為他們都觀察到:權力是策略位置的整體效應,因而權力不是佔有的,是具有生產性與意向性的 。
也就是說“場/champ”與“系統”或已經被使用到很血肉模糊的字眼“結構”的根本差別就是“鬥爭” —Bourdieu不用Foucault使用的字眼power—因為在一個場域中,各種行動者和機構根據構成這個遊戲空間的規則 ,以不同的強度進行爭鬥,旨在把持那些能決定游戲規則的特定東西。
“場/champ”與“系統”的另一個差別表現在,場不是或未必要是要具自我只涉或自我調節功能,場它根本只是一個關係網絡,既沒有一定的組成部分,有沒有一致的邏輯或規則,因為不同爭鬥目標都有各自的遊戲規則,如果你拿著籃球當足球踢不是構成這是一場足球遊戲的充要條件,而是足球規則規定了這是一場足球遊戲。同樣的藝術的場域之下有文學的場域,文學場域之下又有小說或現代失或散文網路書寫…等各種場域,沒有一定一以貫之的規則使這些統稱為藝術或文學的東西具有一致性的配置與規則,而是各有各的爭鬥網絡,各種文類的競爭者以各種自己所創的規則與遊戲形式,以各種策略結盟形式進行既無疆界也無終止的競爭。
§日常生活研究的朋友/敵人
現在十分清楚的,我們看見Bourdieu在思想史上與社會學科場域裡的敵人,您認為您適合選擇Bourdieu作您的朋友嗎?討論到一種概念在何種條件下被提出時(很少有全新的概念像朋友就是敘舊用的)Gilles Deleuze告訴我們:朋友就是那位用來協助自我定義的人物 。目前在場的思想還少了一位關鍵的敵人(一種朋友的否定形式),我們最後來談談Bourdieu的這位關鍵敵人。
讀任何田野記錄都會發現一個問題,調查者很容易就把研究對象的社會生活說成是一個沒有個人Strstegizing的文化制度的總和,有時甚至就跟一本旅遊指南沒什麼兩樣。如果這是一本有關都市次文化族群的田野,我們可以看到裡面充斥著那些“概念性的人物”,遊民、原住民、妓女、吸毒者、父母離異者…,這些調查似乎只是迎合了“正常”對“不正常”的想像,同時也已不正常界定出什麼是正常,彷彿完全沒有看見不可勝數的反例、特例已越過了那條界線直到reverse discourse的出現,外籍新娘的反論述、蔡康永作為同性戀的反論述、女人的身體已完全以反論述方式在台北這樣的後殖民都會得到空前未有的勝利,也在類似SEX CITY這樣的影集裡創造更豐富的反論述。
為什麼當人類學家或作為觀察者的我們離開了我們習以為常的文化習性後,我們就只能看到那種概括性的幻象?並且研究者還把這種幻象當成是分析上的客化之必要,而沒有考慮過何以我們在我們自己熟悉的社會裡那些文化制度與規則,事實上既沒有辦法支配我們,同時我們還有非常多權宜之計(Strategies)去規避那些束縛,簡單舉例,文化制度、宗親規則要求我們清明要掃墓、祭拜某些神明時要如何…之類的規定,我們之中很多人會有很多型式不一的Strategies,最後我們發現如果我們不遵守反而能得到更大的利益呢?
利益,是Bourdieu的一個好朋友,人是在利益座標裡Practice。一方面人既然就是社會本身,那麼這個super-ego就在這個時空間裡形塑了了他之所以為他的habitus。但在日常生活層次上還有不同的象徵層次,人也反過來運用、操弄社會之所以為社會的規則,能動者像個藝術家一樣即興地發揮他所累積的“修養”,轉化他握有的資本,什麼是行動者的倫理呢?Bourdieu說不該遮遮掩掩,承認它就是個人理性所能推算的最大利益。
社會世界或日常生活,就其結構而言是鈍滯的,但就場域裡的行動者來說卻是異常活潑,充滿種種即興創造力的。個人與場域的關係,一方面既受地位或社會空間的配置的局限,卻也通過所佔據的社會空間所界定的利益而發揮他的Strategies。對Bourdieu而言如果他的論述風格與方法也被要求給予一種學術場域規則上的形上基礎,那毫無疑問,日常語言的日常用法就是他這套學術的形上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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