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終於通過先生那關到美國來探望我了七天,我說「通過先生那關」是因為她先生從來都不喜歡我。在他們即將要結婚的時候,我看到Q的掙扎,如果身為最好的朋友,不能站出來、即使只有一秒鐘、但是站出來對他說「你即將要娶的人,心裡面有很大的徬徨,你難道不能看到她並不是雀躍不已的面對婚姻,而多數的時候她是面有愁容的。」,如果我膽小不敢說出這句話,我真的不能說我是那個好朋友。所以我說了。最後他們還是結婚了,婚姻算是美滿,不過我想她先生永遠都不會忘記我這個討厭的好朋友。所以他們結婚後的第一次爭吵是當Q想要到美國和我一起過聖誕節,然後我常常接受到無法真的說明、但是若有似無從先生那邊來的敵意。
Q在結婚前,跟我說過一段話,讓我對於交往和婚姻這件事情有點改觀,她說:「為什麼我永遠都要折磨自己當那個愛人比較多的人呢?為什麼我就不能享受被人愛呢?」
對啊,為什麼我不能呢?
但是我不能。
我要被愛情淹沒、我想被愛情沖昏頭、我需要一個可以耗盡我所有力量的愛情、我要一個我不可以有一秒鐘離開對方的愛情、即使到最後我沒有喘息的餘地我還是會感激對方讓我知道我有這樣的能量愛人。這是我要的愛情。
我嘗試過跟一個愛我比我愛他多很多的人在一起過,但是那行不通,我不想在面對愛情時欺騙自己,我不要我自己在愛情裡湊合或將就,我也不想跟我在一起的人受這樣的委屈。
所以當Q在跟我抱怨著她的生活、她要妥協的事情、以及她無法對先生的週遭付出等同的關懷時,我沒辦法說出口,畢竟我已經不是當時那個只顧真相不顧人的感受的孩子。但是我在心裡想著:如果這是你挑選的人生、你真的無權抱怨。我或許真的太過嚴苛,但是我想成熟的人應該都知道人生沒有兩全其美這件事情,犧牲你比較不喜歡的願望去成全你渴望的夢想才是常態。
當然我了解婚姻可能會是另外一種情況,前幾天我翻出一張我15歲時寫的小紙條,我說:我想我嫁的那個人可能不是我這輩子最愛的那個人、但肯定是最適合和我一輩子走下去的那個人。我不知道15歲的我為什麼會有這樣的領悟,即使是15歲的我就知道愛情不見得是婚姻的必需品,同時我也知道婚姻還是要有愛情。如果是這樣,我跟Q最大的差別是什麼呢?
現在的我知道差別在哪了,差別在於我仍然相信愛情,我相信我可以找到那個我愛的人、而他也愛我,我對自己有這樣的自信。雖然我知道在愛情裡,很難能夠兩個人付出等同的量,但是我不要一廂情願的被愛,我喜歡當我自己在愛人的時候發現自己擁有這麼大的能量、我喜歡當我在愛著一個人的時候,我看著他的眼睛我覺得我看到了全世界,我喜歡當我愛著一個人的時候,為了得到他的笑容、我願意付出所有的努力。因為我有這樣的信仰,所以我不要委屈我自己去找一個我並不是太愛的人,最後我要跟被愛和不滿之間做妥協。
我相信在人的形而上世界真的有愛河存在,而我們都喜歡跌入愛河的那份幸福感,差別在於有人跌的比較好、有人一跌就把自己淹死了而已,如果愛人是一種天賦,我想這項天賦是我擁有、同時不想糟蹋的,所以在我還能夠提醒我自己的時候,我好好的對自己說:我要我無論走到了多辛苦的戀情裡,都還是有可以抬起頭走出去的能力,並且寧可孤單、也不要進入一個我不要的情感裡。
這是一個態度、一個信仰、也是一個宣言。
文章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