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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1-21 23:57:27| 人氣37|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北市房價連跌3年 低點何時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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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買房的人都在等待房價落底,但低點到底何時出現呢?屋比平台創辦人葉國華在Yahoo TV直播節目《進擊的荷包》中分享,以台北市和新北市來說,因為過去的房屋庫存過多還需要23年的時間來消化;換句話說,雙北市房價在未來23年的時間將會是落底盤整期。


葉國華在節目中分析:由於每個地區的供給量跟需求量都不同


所以現在台北市已經連跌3年了


可是台中可能才跌一年半


高雄才跌一年

所以每個地方盤整時間不一樣。但台北市和新北市目前房價下修的狀況已經超過2


還會再大幅度下跌嗎?

葉國華指出:政府其實不希望房價有大幅度的波動,因為會影響到全國經濟跟金融業的狀況。


但想要反彈也不容易,因為要去化過去的房屋庫存,所以未來23年房價走勢會以盤整為主。


話雖如此,難道沒有機會買到便宜的物件嗎?他強調,其實在20122014年買房的屋主,已經損失了12成的房價,過去撐了3年賣不掉,開始浮現財務問題而想大讓步出售。


葉國華說:不過,問題是他藏在所有的(欲出售的)十幾萬件物件裡面,你怎麼找它?。


主持人宅女小紅驚呼:「找不到!」


葉國華回應:「沒錯!所以要工具!」


葉國華補充:現在買房,因為利息低貸款成數高還款期限寬限期拉長,加上租金跟房貸出現「黃金交叉」,也就是買房貸款應付的利息等同於房東付貸款的本金,因此,「如果你還是持續的付租金幫房東繳房貸,我覺得這個是沒有必要。」

 

北市稅處:全面清查重購退稅列管案件

台北市稅捐處表示:自即日起至2018331日止,全面清查已核准重購土地,退還土地增值稅的自用住宅用地,若查獲5年內有移轉或改作其他用途者,將追補原退還的土地增值稅款。


依土地稅法第35條規定,土地所有權人2年內先買後賣或先賣後買自用住宅用地,符合一定條件者,可就其已納土地增值稅額內,申請退還不足支付新購土地地價的金額。


此類經核准退稅的案件,稽徵機關將自新購土地完成移轉登記之日起列管5年,列管期間內如發現有

移轉他人


出租


營業無土地所有權人本人或其配偶、


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子女就學需要、因公務派駐國外土地所有權人死亡3項原因遷出戶籍除外)等情形,將依規定追補原退還稅款


假設王先生於2016年出售原自用住宅用地並繳納10萬元土地增值稅,之後在2017年重購另一處自用住宅用地,登記日為2017324日,並依上述規定申請核准退還土地增值稅10萬元,稽徵機關將列管該筆重購土地5年至2022323日止,嗣後王先生如因故須將戶籍遷出,必須要保留王先生本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至少1人在重購地有設立戶籍,否則將會被追繳原退還的土地增值稅款。


特別提醒納稅人,於列管期間內辦理戶籍異動時,應注意相關規定,以免影響自身租稅權益。


民眾如需進一步瞭解相關地方稅法令規定,可撥打該處服務電話(02)23949211分機181182,有專人提供服務及解答,或上網查詢,該處網址為

 

台長: 昕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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