測謊準不準?法醫曝這兩種人最容易過
不僅如此,高大成也在受訪時提到測謊的問題,他認為測謊應該只能當作參考依據,沒過當然一定有問題,但有過也不見得受測者沒說謊!
高大成舉例表示:過去就曾有一起殺女兒的社會案件,當時父親連續三次都測謊通過,但其實他就是兇手,「很好笑的,你教育程度越低測謊越容易過..」。當時那名父親就只有小學三年級的教育程度。
最後高大成也說:就他的研究發現,測謊往往有這兩種特質的人很容易過,包括「越沒有羞恥心」、「受教育越低者」,常常在測謊時容易過關,但不代表他們沒有犯罪,所以測謊真的只是參考用,不應當作判斷有無犯罪的依據。
南投縣民王忠義弒母案在一審時遭法官判決無期徒刑,但(12)日整起案件大逆轉,台中高等法院最後以證據不足為由,當庭宣判釋放已遭羈押2年多的王忠義。
對此,曾協助驗屍、解剖並給予意見的法醫高大成相當無法接受,除了直言王就是謀財殺親的兇手可能性高達99.999%外,更點出測謊的問題,高大成表示:測謊只能作為參考依據,但不能絕對相信,因為根據他的研究發現,「教育程度越低測謊越容易過,所以測謊過並沒有代表什麼意義。」
針對中高等法院逆轉王忠義弒母案,法醫高大成得知消息後直呼無言,就他的專業判定,王老太太一定是他殺,且兇手幾乎可以斷定就是為錢動手的兒子王忠義,「就我的經驗,我敢肯定就是他做的!」除了逐一破解王的供詞、點出死者身上的傷痕疑慮外,高大成也忍不住嗆法官功力不足,直指這樣的判決可能會害死人,「他爸爸也是同一個方式死掉,再判他無罪的話,第三次就輪到他妻子或是他小孩。」
王忠義撇清逃亡 妻子勸出國散心
南投縣民王忠義夫妻前年被控殺母詐領保險金,其妻去年一判決無罪釋放,王被判處無期徒刑遭羈押,台中高分院前日翻盤將羈押2年6月的王忠義當庭釋放。
但資深法醫指證歷歷,認為王就是凶手;王昨面對媒體,也為自己辯護絕無犯案,一一反駁法醫看法。
為何曾在警局自白將母親壓下水,事後翻供?
他說:因妻子被收押期間因婦科問題內出血,他急著讓妻子獲釋就醫;測謊隔天獨自搭機出國在機場被捕,不是逃亡,是妻子勸他出國散心。
王忠義表示:自身從事土地顧問,曾在化學公司升任副廠長,近10年來負債沒增加,沒理由詐領保險金;簽署捐贈大體,是與妻兒討論母親後事,孩子說母親曾提及捐贈器官,因慈濟拒收溺斃的大體老師,才改捐贈給中國醫藥學院,並非掩人耳目。
沒能將媽媽平安帶回家很自責
王忠義說:曾想過二審法官若沒有還他清白,乾脆判死刑算了,他會在適當時機將筆錄內容公布,讓社會來共同檢視。
曾接觸此案的資深法醫石台平、高大成日前接受媒體訪問,高直指王是謀財弒親凶手的可能性達99.999%,還語出驚人「若台中高分院法官判他無罪,將來王男妻兒也死在溪水中,就知道要後悔!」。
石則認為凶手就是王忠義,「可能性達百分之1000!」希望能出庭與台大鑑識人員交互詰辯。
高大成根據多年法醫經驗,指王母遺體肩頸肌肉有撞擊瘀傷,應是手部手肘按壓造成,但台大法醫研究中心鑑定認為,應是王母身體在溪流中翻轉撞擊石頭所致。
用手肘壓制一個人溺斃合理嗎?
王忠義強調母親身上沒有任何掙扎或抵抗傷痕,任何人被浸水都會掙扎,即使被兒子壓制,台大法醫勘驗現場石頭較圓滑,身上又有衣物,因此遺體無擦傷。
石台平提出洗衣婦之手理論,從死者手指皺褶研判落水2小時後才獲救,但王忠義筆錄供述母親溺水約40分鐘?王忠義解釋,當天家人已玩水一段時間,自然產生洗衣婦之手。
南投弒親案逆轉 停止羈押理由看這裡
南投縣國姓鄉王忠義與其妻子陳女,2014年疑似為詐領保險金而設局溺死父母,當年檢方以王男涉嫌殺害父母,有逃亡、滅證、串供之虞,向地方法院聲押獲准,殺父案王忠義夫妻一審被判無罪;殺母案一審王被判無期徒刑,但二審卻認為他殺母證據薄弱,裁定王忠義停止羈押,一、二審法官認定為何出現落差,致案情大逆轉,以下報你知。
一審判王須羈押、無期徒刑的理由
1.2015年4月間,王忠義夫婦欲搭機前往印尼雅加達,疑有出國逃亡之嫌,檢方向地院聲請羈押獲准。
2.南投地方法院認為:王忠義曾向警方自白,他為保險金涉嫌強壓母親入水溺斃,儘管後來翻供,但合議庭認為他說明救母的過程前後不一,而且案發後立刻將母親遺體捐出,不合常情,加上有解剖報告佐證,殺害直系尊親屬罪名成立,判決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二審裁定停止羈押的理由
1.高等法院台中分院合議庭,根據台大法醫研究所鑑定意見,包括死者的傷痕、凶殺案現場,以及凶器痕跡鑑定後的結論,認定王母是因跌落溪中撞擊石頭受傷,而溺斃的成分居多,沒有明確證據顯示王忠義刻意加工,而造成被害人死亡。
2.經多次詢問結果,仍有需調查其他證據。考量被告王忠義自104年4月6日起遭羈押,已有2年之久,經評議後,認為無繼續執行羈押的必要,被告得暫時以限制住居代替羈押,而裁定停止羈押,當庭釋放。
王忠義涉嫌將父母推入河中淹死案,一審時參與相驗的前刑事局法醫室主任石台平,獲知王男二審停止羈押的消息後,認為該案「百分之百是兇殺」,並提出三大疑點。
三大疑點:
1.石台平指出:遺體會說話,相驗時王母的頭、背和腰部等多處出血,造成出血的因素很多,但最關鍵的是王母遺體手部出現「洗衣婦手皮現象」,這種白色皺皮,代表手掌至少要泡水2小時以上才會出現,但照王男所說,王母溺水時間最多不超過40分鐘,顯然不符實情。
2.一般人到河邊烤肉,活動範圍應該會在河床,不會離河邊過近。此外,王母要上廁所,應該會到河岸有樹叢遮蔽的地方,到溪中上廁所,也不合常理。
3.再來,當王母不小心滑倒,也會大聲呼救,王男竟沒聽到母親呼叫,一直到死者許久未歸,才發現王母已溺斃河中,較不符常情。
由於本案疑點重重,加上仍須調查其他證據,王男雖被裁定停止羈押,但全案目前仍在審理,並未審結,不代表王男未來一定會被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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