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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中班對偷嘗禁果,男10年後讀法律系告女「侵害貞操」

張姓男大生10年前就讀國一時,當時和班上的陳姓女同學偷嘗禁果,2人都年僅13歲。此事曝光之後,男方被少年法庭裁定訓誡和接受感化教育。   張男上大學後就讀法律系,其中念到《民法》債權篇,才發現陳女侵害他的貞操權和父母的監護權,要求對方和父母連帶賠償135萬元。   法院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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