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歡是什麼樣的感覺呢?我回想起讀高中的時候,那是第一次喜歡上一個女孩,覺得自己傻傻地單純,腦海裡還記得畢業當天的那一束白玫瑰花,嘴角露出輕盈悠揚的微笑,直到十年後的現在,那一份真摯的情感仍記憶猶新。現在回想起來,「喔‧‧‧好遠阿,已經十年了」,心裡這樣感嘆著,遠是用來形容日子的字嗎?遠代表一種距離,但日子有距離嗎?我們都會說台北距離高雄大概三百六十公里,這是開車或搭高鐵可以到的;我們也可能說現在距離昨天的現在已經有二十四小時了,但這二十四小時的時間開車會到嗎?搭高鐵會到嗎?既然都不行,為什麼要用距離來形容呢?那如果不用距離,又該用什麼詞呢?我想,只有兩個字適合,就是「過去」。所以過去是回不去的,那個女孩,也只能留在心底!
既然知道回不到過去,那又為什麼這麼難割捨呢?我知道我現在正處在牛角尖裡面,而且是那最尖的地方,我知道過些日子我會好過來,可是,到底要過多少日子才會好呢?在相愛的時候,幾乎是放棄所有的自我在愛著對方,但是當對方說分手的時候,就拿不回那個自我了。愛情讓人迷失了自我,以為愛上了就什麼都無所謂,卻忘了留下自己美麗的愛情,生命才有下一次戀愛的機會,原來太執著反而是對自己更大的傷害。時間久了會加深對一個人的思念,很多「同在一起」的事情讓我有了「不管如何,我回頭總會看見妳」的信念,就算分開了而那信念依然沒變!但那天晚上,對不起。你說了不想分開,而我說了再見。一股很強的失落感襲上心頭,全身流竄著,脫口而出是簡單的兩個字,心裡卻是掙扎的痛楚,妳知道嗎?這並不是我本意,其實到今天我還是無法面對就這樣失去了妳。放手,是心不甘情不願的!我笑我自己原來是那麼地傻‧‧‧
「假如時光倒流 我能做什麼 找妳沒說的 卻想要的
假如我不放手 妳多年以後 會怪我恨我 或感動
假如真可以讓時光倒流 妳會做什麼 一樣選擇我 或不抱我
假如溫柔放手 妳是否懂得 走錯了可以再回頭
想假如 是無力的寂寞」 〈信樂團 假如〉
或許你會覺得那是假的,因為不可能發生,所以不需要浪費時間去想所謂的「假如」,但是,「假如」有時候是必須的,那像是一種免費而且有效的藥,它用來治療某種程度的絕望。假如妳從沒出現,我會不會覺得快樂一些?假如時光可以倒流,我寧願四年後再遇見妳,那是否我的傷痛就會減輕一點?想假如卻依舊是假如,四年後的妳終究還是離開我身旁,如果「假如」能成真,那我希望一切都不曾發生過。為何讓我在茫茫人海之中遇見妳,最後卻還是從我身上將妳帶走?獨留下空虛落寞的心,愛情在那天就死了,沒有活過來過。
「我想在十年之後遇見妳,但在那之前我必須流浪,像個無依無靠的孩子一樣。原來人生也是有向光性的,心會尋找一個發亮的地方。只是,沒人會告訴我,那發亮的地方在哪,但我曾經隱約地感覺到,那個地方在妳身上。鄭愁予寫說:『離別已裝滿行囊,我已不能流浪。我寧願依著影子像草垛,夜夜,夜夜,任妳把我的生命,零星的,織進網。』我好像真的有那麼點了解了,那種把一個人的生命織進自己的靈魂裡的感覺,或許你覺得你的生命依然是你的,但我卻覺得,妳活在我靈魂裡的某一個地方。那個地方,就是所謂發亮的地方嗎?如果十年後再遇見妳,會有答案嗎?不管過去是美麗或是滄桑,我好像‧‧‧都已經遺忘,心裡只有一個念頭,我渴望再見到妳,我想再見到妳,妳聽見了嗎?我想在十年之後遇見妳,妳聽見了嗎?」〈藤井樹十年的你〉十年不短,但對想念一個人來說,太長。我真的渴望再見到妳,但不是十年後的妳,那天之後,妳我之間相隔不只一個天空的距離,世界彷彿被隔離在宇宙的邊緣,深遠而漆黑;而時間流過之後,不管過去是美麗或是滄桑,都不會在記憶中留下刻痕,我伸手汲取,只知道,將妳的生命織進我的靈魂裡的感覺依舊,微涼的清晨依舊,溫暖的西暮依舊,搖椅上的我依舊,那麼妳呢?十年後的妳,對我的惦記是否一樣?
PS:想念是會呼吸的痛 它活在我身上所有角落
哼你愛的歌會痛 看你的信會痛 連沈默也痛
遺憾是會呼吸的痛 它流在血液中來回滾動
後悔不貼心會痛 恨不懂你會痛 想見不能見最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