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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9-16 16:14:27| 人氣6,054|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有所思,有所悟(一) --- (父母、子女的選擇與情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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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看到新聞報導

為了子女的監護權

有從美國告到台灣

也有以死相威脅的

 

或是~~~

 

因財產分配不均

子弒父的悲劇

也有親生兄弟姐妹或子女法庭相見

 

不管是前者或是後者

應該都不是子女或父母所願意看到的

 

 

沒有身為子女的人願意家庭分裂

他們因父母而來這世上

正確地說~~~沒有任何選擇 "來與不來" 的權力

當有一天面對父母的離異分手

卻也無法選擇那一方

因為左邊是生其父 右邊是生其母

卻要由法官”(代表所謂的正義的法律)來判定所謂的監護權之歸屬

 

姑且不論法律的正義真偽性

也不評法官的公正 公平性

然道身為父母就不能站在子女的立場與心境

坐下來好好地談

就算監護權歸屬對方

倆人仍為屬於子女的生父母

(至少身分證的生父母不會變吧)

 

擁有監護權的一方

代表著對孩子(指未成年期間)的管理權

也同時代表對孩子的一種培育責任

是一種身兼"亦父亦母"的身份

 

沒有監護權的一方

不代表對孩子的關心被冷漠與忽略

反而

更代表對孩子需更付出更多的愛心與關心

 

我想強調的是~~~

《大人的恩恩怨怨,永遠是屬於大人,不屬於子女的,也不應該加之於子女身上》

《父母永遠也是子女的父母,子女永遠也是父母的子女,是無法更改血緣的關係》

 

對於父母離異後的子女心中

期待地是另一位不在身旁親人的關心

期待的是久久才見一次面的親情與感受

這也是身為子女所能期盼的"願望"

 

 

幾年後

幾十年後

子女長大了

也有著屬於他()們的思維與自主監護權

而身為父母當時處心積慮爭取來的"監護權"

此時此刻   又算什麼

 

在子女心中逐漸成熟的思想

可能就是

這些年來誰真正的關心過他們的人

是父親?

是母親?

還是仍為父母倆人?

為何他們要接受大人的當年的決定?

 

誰也無法禰補所謂的”選擇”後的生活

誰也無法重新回到過去(也不一定想回到過去)

重新再來

 

父母有權利選擇生或不生(孩子)

一旦決定生育

那孩子也只能被選擇來到這世上

世事變化沒有誰能預知那對恩愛的夫妻最終是否分手?

 

不管成人的世界如何糾紛

不要因為成人的"無謂之爭"

如果~~失去對子女的那份天生情份

說再多官冕堂皇的理由

有何意義

 

子女是無辜的

既是無辜

面對大人世界的爭奪(監護權)的"大人"

其實坐下來好好地談

 

監護權的歸屬不是第一選擇

如何讓子女的傷害程度到最小

如何維持子女心目中的父母地位

或許是要去認真的思考吧

 

即然如此

還是前面的那句話~~~

《大人的恩恩怨怨,永遠是屬於大人,不屬於子女的,也不應該加之於子女身上》

《父母永遠也是子女的父母,子女永遠也是父母的子女,是無法更改血緣的關係》

 

《後記》

 

我很感恩~~~

AMY(女兒)媽媽的辛苦

也謝謝

懂事的AMY  諒解與知心

今年的暑假

AMY與說想回台南的家(小時候的家)

這是我從未曾想過

也是從不敢想過會有的一天

或許十幾年來的的付出

所得到的一些些

~~~

我...

真很滿足與知足

台長: 右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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