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h購物| | PChome| 登入
2007-04-25 20:07:06| 人氣167| 回應4 | 下一篇

『 分 手 吧 』

推薦 0 收藏 0 轉貼0 訂閱站台

  
  對 不 起 !

  我不能跟你在一起了!

   我已經喜歡上別人了!對方也喜歡上我了!所以我不會再跟你在一起了!

   對  不  起  !

     而且這禮拜六喜歡我的人,要來我家找我!

   <而且星期六要跟她去唱歌,唱完可能會來我家玩吧!>


      來我家附近的幼稚園是要跟我牽手和親!

   下禮拜六可能也會去他家玩!!

   總而言之: 我 們 分 手 吧 ! !

  我們還是回到以前斗迪迪和賊賊關係比較好!

 而且我國小麻吉叫我:『要交就交大我1到2歲的男生比較好!

    不要那麼小的的男生了辣』

  所以我們分手吧!

對  不   起  吼   !!
   

    
  

   
   

台長:
人氣(167) | 回應(4)| 推薦 (0)| 收藏 (0)| 轉寄
全站分類: 不分類

靚妹妹
真ㄉ~~
分手跟再一起ㄉ定義差好多~~
再一起卻要兩ㄍ人同意~~
分手卻只要一方說出口就行~~
2007-04-25 20:45:59
版主回應
對芽 。。我知道芽 ! 嗯嗯 謝謝阿姨的關心!︿︿
2007-04-25 20:51:20
魚 ☺,,
XD

我又狀況外了= =‵

現在不是離婚率高...是分手率高=口=&quot&quot
2007-04-25 21:13:18
版主回應
哈哈...嗯嗯 = = 狀況外就來問我吧!!哈哈!我會解釋給你聽斗~~哈哈~
2007-04-25 21:27:55
!~承~!
 尼 終 於 想 開 囉 ~!
 想 開 就 好 ~~!
ㄎ ㄎ開心一點吧~@@
2007-04-25 21:52:27
版主回應
恩恩..黑牙 不然吼!你就會抗到你旁邊那個人,每天都懶洋洋的一勾人坐在你旁邊了!!哈哈~謝謝搭^^
2007-04-25 22:00:39
怡廷!
好久沒跟妮聊天了!!改天我們來聊天吧!不然妮的是我都不了解了!
2007-05-12 11:11:31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 請輸入識別碼:
請輸入圖片中算式的結果(可能為0) 
(有*為必填)
TOP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