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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07 05:59:32| 人氣81|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法官的權力太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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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月六日見報:法院判陳前總統收6.1意無罪!這是在騙一般人嗎?其行為表示即使誤以為而使用,及被相信因此所發生之影響、事實,皆船過水無痕?!以法官認定而判決之權力太大了!實在無法讓社會廣大群眾接受!也不俯合邏輯,總統認為是自己之職權而施行之,且達成一定之影響,造成結果!不可謂無責無權!如此之判決,何種行為才叫做犯罪?以後居高位者皆可上下其手,然後再以法官之解釋脫罪之!再者總統之職權由法官認定也不對?總統自己最清楚!法官如何得知?難道他也當過總統?(以實際之運用而言)國泰世華已經併購完成,因蔡萬霖之誤解…這如何解釋得通?殺人的事後說我殺錯了!不是要殺他!被殺的也說他殺錯人了,沒關係!有這種事嗎?法官之思考邏輯和一般人不同啊!誤用智慧比真行強盜殺人者更可惡!對檢方所調查之事實:元大送兩億、國泰送四億,及陳前總統指示李庸三等,皆是誤會?!這也太好脫罪了吧?總統之職權如總統不照本執行,有誰來糾正他?又有誰不會誤解而不加搭理?!如前所言,殺人者已造成殺人之事實,卻言殺錯人以脫罪之,可能、可以嗎?我司法法官行獨立審判,太獨立了!顯得標新立異而與社會公平正義脫節!這是象牙塔內的法官嗎?這些犯罪之行為都化成空氣?以後凡直接無證據者,皆判無罪?非當場人贓俱獲者,皆判無罪?!拘泥於法條形式而不用腦,或可能巧用腦以解釋法條!如此收錢都OK?真是世紀大判決啊!馬總統應該不會說話,但是司法是應該好好整頓了!否則若干之判法皆讓人民錯愕?!這個維持社會次序之法律,也無甚輕重了!悲哀啊!

台長: love c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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