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先生投訴,3年前他姪女不慎跌倒過世,法國巴黎人壽卻不給付意外死亡理賠金500萬元,他不滿提告,今年2月一審勝訴,業者仍堅持不賠,他認為不合理。巴黎人壽說,因死者無明顯外傷,才判定是非意外死亡,已上訴。消基會認為,跌傷是外力介入的傷害,應判定是意外。律師表示,業者有權上訴,若三審定讞是蔡先生勝訴,可向業者要求利息損失。
投訴組
蔡先生表示,他姪女原本就患有腎血管動脈瘤及脾臟腫大,3年前,因在自家浴室門口摔倒,經緊急送醫,醫生診斷發現腹腔出血,且脾臟有撕裂傷,緊急搶救後,卻仍因大量出血死亡。姪女過世後,他向保險公司申請意外死亡理賠,其他家保險公司都如期給付,唯獨巴黎人壽以死亡證明書上,醫生勾選為疾病死亡為由,非意外死亡,不願理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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診斷書病名說明蔡先生姪女疑為外傷撞擊(紅框處)。
醫師證實外力所傷
「難道要當場過世才算是意外死亡嗎?」蔡先生不服地陸續向消保官及保險事業發展中心申訴,調處結果也認為他姪女是意外死亡,但巴黎人壽堅持不賠。去年他提出民事訴訟,今年2月嘉義地院判決他勝訴,但保險公司還是不理會。
根據法院判決書,法官曾向醫院複查蔡先生姪女死因,醫院解釋,死亡證明書上填寫「疾病」是因參考救護紀錄表,但在醫生診斷後,證實疑為外力所傷。法官認為,根據醫院的說法,加上有證人證明死者就醫前,確有跌倒的情形,所以認定死者的死因與意外事故的要件相符,判決巴黎人壽應理賠。
對此,巴黎人壽公關室表示,蔡先生姪女死亡證明書上記載為疾病死亡,加上身體無明顯外傷、生前也曾罹病,仍認定與意外險要素不符,已上訴。
消基會保險委員會楊和利表示,在法理上,突發、猛烈的外力介入,就叫意外,雖然蔡先生姪女原本就身體不佳,但她是因跌傷導致病情惡化或死亡,應判定為意外所致。
可要求業者付利息
律師楊宗儒表示,雖然蔡先生一審獲勝訴,由於理賠金額高達500萬元,巴黎人壽仍可上訴到高等法院,三審定讞才能確定,若最後仍是蔡先生勝訴,蔡先生則可請求巴黎人壽支付這期間的利息。
申請保險理賠 注意事項
˙先確認理賠條件及資格
˙應備妥及填妥各項證明文件
˙將資料交給保險公司後,依《保險法》規定,保險公司須在15天內給付理賠金
˙若遇爭議可向金管會保險局申訴
電話:(02)23972227
資料來源:消基會、《蘋果》資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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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時候真的很賭爛這些 保險公司
收錢緊緊賠錢這樣子
真的很幹連醫生都說是意外外力了
還在那死撐名字記下來別保這間公司的
那廣告都拍的很水很好
啥米 受傷人就到還顧子顧某又買東西的
我聽他再放唱片~~ 亂來
要修法
把保險公司的罰則再提高才會怕的啦
我在公司任職超過3年,最近公司無預警開除了2名員工。隔天老闆要加我薪,因之前有過前例,公司超過3個月都沒有請員工,要我一人做二個人的事。我同意加薪,也要求公司在未請到員工時給予適當的補貼。結果老闆說我拿翹,要我馬上打包走人。 請問這是否為變相開除?可否要求資遣費?我有新工作了,一直請假處理這件事對新公司感到很抱歉該怎麼辦呢?
首頁》鮮話》人間異語》拼工作 工作量增盼補貼 竟遭開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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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 04月 17日文章----- 愛玩幼齒女生 只怕被追殺 無肛症不是詛咒 名嘴饒了他們 哇哈哈 誰最慘 愛漂亮 飲料當水喝 熱量高易胖 拼工作 工作量增盼補貼 竟遭開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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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華聯合法律事務所 林建平律師★
按僱主如為勞動條件不利之變更,應得勞工同意。公司於其他員工離職後,要你一人做二人的事,如已使你體能無法負擔或須延長工時為之,則應屬勞動條件不利之變更,應得你同意。
就你提出之條件,公司並未答應,就勞動條件變更應未達成協議,公司此時並無權解僱你。相反的你可依《勞基法》第14條規定終止雙方勞動契約,並請求依法發予資遣費。
資遣費係以工作年資計算,每滿1年發給二分之一個月之平均工資,未滿1年者,以比例發給。又如已申請勞工局協調,則可請求勞工局儘速處理,協調不成,可至法院提出請求資遣費訴訟。另有新工作,則出席協調或將來出庭,可委任熟悉此案之人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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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被老板台頭可以要求這麼多哦
要記下來,老板太機車就照規定來
投訴他到死再敲他一筆錢~
不知道可以不可以拿『非自願性失業』證明再去申請錢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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