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h購物| | PChome| 登入
2007-06-11 21:05:17| 人氣186| 回應1 | 上一篇 | 下一篇

一堆亂社會事兒

推薦 0 收藏 0 轉貼0 訂閱站台

分居南北六年不往來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賴姓大學教授與陳姓技術學院女教師婚後長達6年分居南、北兩地、不相往來,賴某指控陳女為探視女兒問題告他傷害、毀損,夫妻感情蕩然無存,台南高分院認為這對博、碩士夫妻在婚姻經營上過失各半,判准各自求去。

判決指出,賴姓教授與陳姓教師分別在南部、北部大學院校任教,各擁有博、碩士高學歷,陳女還出國留學攻讀博士中。

賴某表示,他與陳女在83年底結婚、育有1女,因為教書地點不同緣故,他待在南部、陳女遠赴北部,從86年初起就與妻子分隔兩地,不曾同居。

87年起,賴某以妻子「惡意遺棄」為由,訴請與陳女離婚,歷經三審判決駁回其請求確定,該案定讞後,賴某與陳女繼續分隔兩地,不相往來長達6年餘。賴某說,分居期間,陳女曾出國進修,他毫無所悉,證明兩人形同陌路。

陳女也曾因申報所得稅與探視女兒問題,與賴某發生爭執,陳女也對賴某提出傷害、毀損告訴,賴某最終獲判無罪。賴某認為,既與陳女已無夫妻情份,婚姻難以維持的過失在於妻子,請法官判准與陳女離婚。

陳女反駁說,賴某不讓她把女兒帶到北部扶養,在前案離婚之訴確定後,她曾到南部欲與丈夫同居,被丈夫拒絕,因丈夫確實傷害她、損壞她的手機,才控告丈夫,是權利正當行使,但她仍希望與丈夫復合。

陳女認為,是丈夫與公婆單方面堅持離婚、獨占幼女扶養權,雙方婚姻若失敗,過失在於丈夫;縱然法官認為離婚有理,因為女兒長期由公婆照顧,造成女兒對她敵視,且女兒成長將進入青春期,照料、監護權由她行使為宜。

鬧上法庭 法官判離

台南高分院審結表示,賴、陳兩人雖因工作地點不同,長期分隔南、北兩地,但兩人每週授課時數在8至12小時內,台灣交通發達,每週應有3、4天可享夫妻同居之樂,寒暑假更有長期共處機會,但兩人因先前離婚訴訟,未能理性溝通對話,又長時間互不連絡,婚姻確有重大破綻。

合議庭法官認為,賴、陳兩人對這段失敗的婚姻,過失責任各半;審酌其女兒的監護權,仍由賴某行使為宜,陳女可定期前往探視,女兒滿16歲後,則須尊重女兒自主決定與母親的會面時間及方式。


--------------------------------------------------------------------------------

高IQ 低EQ 婚姻學分要重修

記者王俊忠/特稿

高學歷、高知識份子是否代表在生活感情上,擁有同樣的高品質?答案是兩者不必然畫上等號。同在大學教書的賴某與陳女這對夫妻,雖有高知識、高IQ;但感情生活與EQ常識學分,恐怕在法官眼裡是要當掉,得再重修。

各有博、碩士高學歷的賴某與陳女,原是人人稱羨的高知識佳偶,卻因教書地點分隔南、北兩地,種下「佳偶變怨偶」的導火線。

審理該案的台南高分院法官用心查出賴、陳兩夫妻1週授課時間不過8至12小時,可安排在2、3天內教完,加上台灣空、陸交通便捷,1週同居2、3天,應不成問題。

經營婚姻 首重溝通包容

但賴某與陳女捨此徑不為,雙方分居約1年後,賴某即以妻子惡意遺棄為由,提出離婚訴訟;陳女則藉探視女兒與賴某發生爭執,反告丈夫傷害與毀損,雙方提告結果均未占到上風,但訴訟的對立情緒讓婚姻裂痕加深、加劇。

正如法官所言,兩人均是在大學任教的高知識份子,受有專業教育,理應深知婚姻各種實際過程,面對婚姻首重心靈溝通契合,理性面對摩擦、相互妥協,度過磨合期,但雙方均未能妥為處理,互指對方不是,造成衝突不斷。

此外,雙方親家也介入兩人婚姻,各有立場、各為自己的兒、女爭執,無中立第三者媒介調停,婚姻當然難有轉圜、破鏡重圓的機會。



果然距離是婚姻殺手唷,不過竟然要在一塊兒連草仔叢都推了也生了蛋了。那何苦來哉這樣子呢,其中一位為另一位退讓不可以嗎。簡單的事情可以搞的這麼複雜也蠻厲害的,很無言的結尾受傷的該是孩子吧。

看來婚姻不分高低,即使這麼高收入的也一樣有很大的問題。有時還不如人家那種貧苦中相互扶依不離的夫妻倆咧,那天我虎爛的慈濟的還比他們強太多了吧。
女夜店狂歡 酒醉遭性侵
〔記者吳岳修/台北報導〕喜歡出入夜店狂歡的女生要小心!

台北市著名夜店ROOM18,驚傳女子跳舞時遭人搭訕,女子疏於防範與陌生男子把酒豪飲,結果不勝酒力爛醉昏迷,遭男子帶走性侵得逞,醒後痛哭向警方報案,警方循線逮捕涉案男子。

據了解,被害女子相貌姣好、身材曼妙,案發於本月初週末凌晨,女子前往夜店ROOM18狂歡,被害人外形亮麗,吸引不少男客眼光,其中涉案的李姓男子上前與被害人搭訕,被害人疏於防範下遂接受李嫌邀舞。

據透露,李嫌疑早心懷不軌,言語搭訕間不斷慫恿被害人喝酒,被害人一杯接一杯喝下,最後不勝酒力,爛醉呈現半昏迷狀態,李嫌見狀遂攙扶被害人,逕自帶回北市內湖住處性侵得逞。

被害人酒醒後才驚覺自己一絲不掛,嚇得趕緊奪門而出,悲痛中向警方報案,警方根據被害人指控循線逮人,李嫌則堅稱雙方你情我願,由於被害人指證歷歷,警方暫將李嫌依妨害性自主罪嫌移送法辦。



可怕水水的出門要當心,晚外的社會很黑暗。長的美的不會為自已帶來多好的機會,而長的普普的不見得沒有機會被推草仔叢。而兩相比對之下,到底是水好還是普通水好呢?? 看倌們自行去判斷吧~~
精蟲衝腦暴衝嗎,真的可怕啊 令人失去理智~~~
對自已心愛也這麼幹很黑皮,但對陌生人就~~~



強暴前女友拍裸照 軍人被訴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高雄一名薛姓現役軍人涉嫌以行動電話竊錄與女友「辦事」畫面,後因不滿對方移情別戀,強制性侵害後,以電郵寄送裸照等畫面給被害人男友,被高雄地檢署依妨害秘密等罪提起公訴,強制性交部分另由軍方審理中。

起訴書指出,93年10月至95年5月止,薛姓被告與女友交往期間,在高雄市中華路住處,將具有攝影功能的行動電話預先打開,涉嫌無故竊錄與女友性行為。

同年5月21日上午,被告在住處因懷疑女友另結新歡,起口角後涉嫌以拳頭毆打,並涉嫌強制性交得逞,且持手機拍錄裸照,再將相關圖片傳送給被害人男友,案經被害人訴請偵辦。




這則也散散的,真的是昏倒現在的人腦袋這樣子的嗎。分手真的要智慧,竟然會有這種男人,我的老天啊這麼作沒想到後面可以遇到的後果嗎。全然不會索思再三,真正的成熟型全能男不會這樣子幹的。

最好就是努力奮起,成為一個搶手貨讓那母的後悔不已。最後再補上一句,沒妳當時這樣子對我,沒有今日成功的我那才是高段的手法吧。用這種小孩子扮家家酒的態度,為自已帶來禍事真的很不智是也。
約女網友MTV看片 網狼性侵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一名年輕女子與張姓男網友相約在北市鬧區第一次見面,原本要去看電影,但見戲院大排長龍,張某即以不耐排隊為由,建議改赴MTV包廂式影帶出租店看片,到了包廂男子即施出狼爪性侵害。

已成年的被害人L女,高中輟學後未再上學,目前待業中,在交友網站認識自稱「阿龍」的21歲張姓男子,一拍即合。

L女指出,張嫌頻稱看電影其實不必如此辛苦,一再慫恿她至MTV看電影DVD也不賴,她認為客隨主便,即前往MTV挑片進包廂,她懷疑張嫌趁她上廁所時在飲料內放安眠藥,致其不久即全身無力、意識不清,遭張嫌強行性侵。

事後L女決定報警,警方根據被害人提供的嫌犯資料及跡證,聯絡張嫌到警局說明,張嫌供稱對方並沒抗拒,以為是兩情相悅發生性關係,否認性侵;警訊後函送法辦。



這個也差不多,好可怕原來現在的人都這樣子瞎幹的嗎??良人變狼人這年代還有人在看mtv嗎?? 那好像現在成了愛愛房了吧『我以前好像貼過、西門町的那間好像是這樣子的』。查某人出門要當心唷,最好都帶去人多的地方。落單的地方,就很容易出事了網路啊真的可以害人也能助人,兩面刃是也。

這男的也差不多了,爽完小頭大頭準備痛了~~
她拔他毛竟控性侵 他不起訴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高雄地檢署偵辦蘇姓男子涉嫌性侵害女網友疑案,由於被害人對蘇射精過程證詞前後不一,又主動告訴對方使用的保險套過期,並自行取出保險套為他戴上,檢方認為明顯違反常理,因此對蘇某處分不起訴。

今年3月16日晚上,30多歲蘇姓被告謊稱邀女網友到高市左營住處觀看影片,涉嫌強行帶到房間加以性侵害得逞,被依妨害性自主罪嫌移送雄檢偵辦。

蘇供稱,3月8日在網路認識告訴人,其後受邀外出喝咖啡,並在房間看MTV時,對方主動挑逗摸他下體,且要求發生性關係,他將她帶回家,女網友自行脫去上衣和裙子躺在床上。

蘇稱,女網友主動告訴他的保險套過期,自行拿出另一個幫他戴上,甚至取出潤滑液塗抹在保險套和私處。

蘇說,女網友並拔他體毛,說要跟她的一起燒,看看兩人是否適合在一起。不料,「辦事」後發現體毛和保險套不見了,對方要求70多萬元和解,但他只有30萬元,雙方談判破裂,鬧到警察局。

檢方調查,被害人在檢警應訊證詞前後不一,遭性侵害時還能主動告知保險套過期,又幫忙對方戴上,且取出潤滑液塗抹,顯然與一般常情有違,認定罪證不足,對蘇某處分不起訴。



這則奇聞算是有一點教育意義了,不全然男的都是大餓狼。這女的也真的搞笑,男方也算是誠實無二。檢方斷案給了個公道,諸多的不合理之下那裏是什麼性侵。倒像是仙人跳了吧,貪心不足蛇吞象是真的看看這女的。就是要求太多最後真的上了法院後,自已連一毛錢也拿不到是也。

世間事男女的事情真的很難去處理和喬的哦
露點洋妞AV女優? 廟在美國?
〔記者王述宏/台北報導〕昨天本報刊出洋妞闖廟露三點新聞後,有讀者向本報爆料,指出本則新聞已在網路BBS站上引起熱烈討論,甚至有網友張貼文章,指認出這位金髮碧眼的女子可能是住在美國加州,除了擔任模特兒外,同時還拍攝色情錄影帶,拍攝這組照片的廟宇不是在台灣,而是在加州,不過也有網友認為可能在夏威夷。

指認出女子身份的網友,不僅詳述了她的姓名、身高、體重、出生年月日及居住城市,連女子的性傾向、性癖好都有所描述,同時還提供數個可供查詢女子資料的網站,不過這些全都是色情網站,而光從照片也很難辨認是否為同一人。

辨認出女子身份的文章經在BBS站上發表,隨即獲得其他網友熱烈回應,頻頻稱讚這名網友在AV女優的領域中實在「太專業」。

有宗教人士指出,雖然新聞引發討論,但凡刻意挑選廟宇、教堂來拍攝裸露猥褻照片的行為,對全球的佛教徒和任何宗教的信徒而言,都是不當的。

此外,警方提出呼籲,根據我國法律,在網路散佈色情圖片必須承擔刑責,故提醒網友勿再張貼或轉載類似圖片,以免觸法。



噗這是不是那個左邊轉角賣咖哩貼的那個啊
傳說有露三點咧@@ 原來已經事先進行分類了
網路真強,原來是愛愛片女主角~~~

台長: powang2
人氣(186) | 回應(1)| 推薦 (0)| 收藏 (0)| 轉寄
全站分類: 不分類 | 個人分類: 新聞事件雜談 |
此分類下一篇:苦瓜新聞很多
此分類上一篇:新聞報紙最厲害

mi ya ko
怪事年年有.今年特別多
2007-06-12 17:26:05
版主回應
嗯會越來越多了吧
真的是嗯社會風氣大變了吧
2007-06-12 17:41:02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 請輸入識別碼:
請輸入圖片中算式的結果(可能為0) 
(有*為必填)
TOP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