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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5-26 17:56:08| 人氣120|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純粹懷念,沒營養之PO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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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紅色字體的地方,真是冤呀!

 

 

新聞標題:黎明火大 揚言分手 樂基兒忙挖刺青

 

以分手作威脅,港星黎明強逼女友樂基兒利用雷射手術去除身上多處刺青!

 

放蕩行徑氣瘋天王男友

今天出刊的香港東方新地週刊報導,一向作風大膽的「天王嫂」樂基兒,繼日前被爆利用旅行期間與一群雜誌社的工作人員到夜店狂歡,幾杯黃湯下肚,春情蕩漾,當場與身邊的男伴擁吻互咬,差點氣死男友黎明;上週一(18日)又出狀況,原本只是一個嬰兒用品活動,根本無需低胸耍性感,樂基兒卻以真空上陣,不過最離奇的是,竟然還走光露點,頓時讓健康的活動變得春色無邊。

 

黎明保守 嘮叨不停奏效

事後東方新地週刊記者意外發現,本來刺在樂基兒左邊乳暈上的黑色蝴蝶刺青消失得無影無蹤。據悉,繼2006年她先後進行多次雷射手術去除手背上的海馬和大腿上的嬰兒刺青,隔年她連乳暈上的刺青也一併徹底去除。

 

據了解,這一切全因古板的男友黎明不喜歡。據身邊友人表示:「黎明跟樂基兒說,刺青是很幼稚的行為,又說身體髮膚受之父母,怎麼可以隨便刺些有的沒的,到老再來後悔…總之樂基兒怕他嘮叨,索性就找時間去除囉,其實黎明最介意的是那個乳暈刺青,因為報紙刊登過,他怕別人覺得自己的女友好開放、好淫蕩,所以就以分手威脅達成目的囉!」

 

不再搞怪 除刺青更痛

東方新地記者問樂基兒,男友黎明可有威脅她?樂基兒立即露出甜笑,反問記者可否不答?再問她是否男友黎明不喜歡她刺青?她說:「刺青不刺青,不是為任何一個人而做的。」不過,她說以後都不會再刺青,因為做雷射手術比刺青時更痛,而且還要做4至8次,半年才可以全部清除。

 

記者溫智平╱綜合報導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0525/78/1k2ey.html

 

 

 

『天濛光,曾幾何時...』

快去結婚拉,偶綿家水晶小朋友都快出來囉~

台長: R&B around MY wor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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