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年假我沒想去哪邊玩,當然沒人能找也是一個原因啦。到這種時候就會想,有車多好可以到處跑,也會想,有女朋友多好就有人陪著一起出去玩不會無聊。是實際的想法。只是換個方面,又想到買車沒地方放又要繳貸款,麻煩!只是為了有人陪就交女友那想要一個人的時候又要把人放到哪邊去?又是麻煩!
一下子就想很多,我真麻煩。
打個電話給學妹想問事情,學妹說她現在在麻將桌上,傳來的聲音真是快樂。我也好想打麻將,不過沒有伴要叫我去哪裡生?我家歷年來沒有打麻將的習慣,我還是到叔叔嬸嬸家桌子旁邊站半小時才學會麻將。再說,想打麻將至少要有副麻將吧,我連張白皮都沒有,打個鳥啊真是。
好吧,那轉換個心情來寫寫東西。才怪,無聊至極的狀態寫得出什麼鬼我也很想知道,結果今天一整天開了新檔案,怎麼敲也才敲一千多字,雖然我不知道我想寫多少,不過從情節來看,一半都不到。一整天,早上晚起,中飯之前跟好友在MSN上聊天,她回敬我一篇現在留言版最上頭的文。中午吃飯喝到快醉,天吶,哪有人綠牌JW當啤酒在喝的。下午拖著半醉半醒紅通通的臉(是怎樣,我居然也有喝到臉紅的一天,那不是跟maximes一樣不濟事),拖著朦朧的意識看電視,完全忘記電腦開著還連上線這回事。晚上東晃西晃又是在看電視,我開始覺得我的人生中幸好還有電視,不然我應該已經回法院加班了。
沒錯,這麼無聊的年假我真的寧願上班,難道就不能發個紅包之後放個鞭炮,然後大家就開開心心上班嗎?好!我知道我這樣說是瘋了我,是一種單純因為放假無聊就想上班的心情,想想我放假之前還要上班那時候心裡就是想著放假的心情,兩個拿來對比,我現在說的其實是氣話。其實我真正想說的是:我的年假能不能留起來讓我接下來可以上半天班休半天?
今天初二要結束了,我要費一番腦力才能想起來今天是周四,而且還要藉助一下月曆才行。星期幾有什麼關係,我都跟朋友說我年假期間計算日子都是用今天初幾來記的。結果剛剛想到跟學妹約了初四,初四到底是星期幾?又是花了一番功夫才能確定初四是周六。好一個周六,那不重要,重要的是今天已經是初二要結束了,我還沒跟學妹約好時間。
才想要撥個電話約個時間,發現居然那號碼已經暫停使用!可能是換了電話號碼沒通知,就問問其他學妹有沒有新號碼,結果迂迴才得知:學妹的手機掉了所以那號碼暫停使用,而且她現在要感受一下不會被別人找到的新鮮感覺,所以也不急著辦。這是怎樣!不要說妳了,我現在都已經感受到找不到的新鮮感了。而且學妹是回新竹過年,也不確定什麼時候會回台北,只能夠明天初三晚上試著撥她家裡電話看看,可是我明天晚上好不容易可以出門聚個餐也不知道幾點回來。唉,能說什麼,果然是「一曲肝腸斷,天涯何處覓知音」啊。好啦,這兩邊其實搭不上嘎沒什麼關係,只是我還挺喜歡這句話,有看功夫的人就知道,我還沒想到哪邊可以用上,這裡先放出來免得我忘記。
不過說實在的,遇到這種事情真是讓人覺得很沒力,就會想說那就一切隨緣吧。有正面積極想法的人可能會想,這是上帝給我的試鍊,讓我受盡苦難之後才能得享榮耀;不信上帝的可能會想,天將降大任於斯人也,之後啪啦啪啦一堆大家都會背我就不寫了那很累。我就不一樣了,喔,這並不是說我不是一個有正面積極想法的人,雖然如果你從前面幾篇順著時間讀下來應該不會認為我是一個有正面積極想法的人,但我還是要說,我不一樣的地方就是我跟上帝老是打對台,孟子我可能信一點不過還沒有像喜歡馬基維利那麼喜歡。
所以我,遇到這樣的鳥事,這裡又要澄清一下,如果是跟工作有關的事我都是很快解決掉,不過像是這種跟另外一個人有相關的鳥事,沒錯,就像這個事兒,我就抱持著放水流的心情了。所謂的緣分不是指這樣的東西,而是因為有這樣的東西搞不定又難解釋為什麼所以就把它給叫做緣分了。這就像是把『懸疑故事中看似引發一切事件的關鍵事物,但到頭來其實根本不重要或不存在』的東西叫做『麥葛芬(McGuffin)』,一樣的結果。
嘿,為了避免產生著作權方面的問題,這裡就特別澄清關於『』號中的部分可以參見臉譜出版社出版,大師Lawrence Block的新書【伺機下手的賊】(原書名:The Burglar on the Prowl)中譯本第一百六十四頁。或許我應該說明是九四年二月五日初版一刷,好讓你去找的時候不會錯過目標,而且如果你夠有心的話,還可以發現引號裡面我是一字不漏照抄。沒關係,好的東西就拿來用,這是座右銘,當然希望不要書翻譯的時候就譯錯了,這樣我就跌股了。附帶一提,升級版座右銘是:好的女孩就追起來留著自己用。我知道你在想什麼,沒錯,我真是只有一張嘴。
不過說到這本小說,我就要說那真是機緣巧合給我遇上新書出版。我原本去誠品其實是要買白色巨塔的下集,結果讓我遇上臉譜出版的推理小說大特價,系列第十冊【伺機下手的賊】也新出版。這個系列推理小說超棒,我超喜歡,不過我周邊沒什麼人可以跟我談這方面的事,真真是有「一曲肝腸斷,天涯何處覓知音」的感慨。欸,總算是用得好啊。
我超喜歡這系列小說,原因很多,其中一個原因是主角是賊,老是跟公權力對抗,跟我心中某種反社會性的想法,想著當律師就是因為可以跟法院跟政府對抗有點類似(其實搞不好是狼狽為奸也不一定)。所以我喜歡。尤其是那種犯罪的微妙快感,超棒。這個作者還有另外一個小說系列是以殺手為主角,故事也很精采,也很有快感,也是一句話,超棒。
我離題了三段,不過因為是過年,管他的。總之我要說遇到鳥事的時候真的只有無奈來形容,不要說什麼要努力要積極之類有的沒的了,真的就是這樣。而且還有一個定律,通常遇到鳥事的時候,這鳥還都是候鳥。了解嗎?就是會有一大群一起飛的那種,就算打下了兩三隻,它們還是照樣給你飛到終點,讓你鳥到最高點,何處覓知音啊。這句話這裡就用得超爛,可我就是愛用。
關於初四,就賭賭看學妹有沒有記性好了,如果她真的也忘了這事沒打電話,那我……就乾脆的認了。每次遇到這種事情我都像大頭菜一樣超乾脆。
有一堆事情想要碎碎唸的時候就會寫得很快。我這一篇寫到這裡全文是二千五百二十八字,我在兩個小時之內完成,這中間還加上我吃牛肉乾喝茶再瞄兩眼野蠻女友第二集順便聽兩通電話的時間。比起我今天一整天想要寫個什麼哈瓦那第十一幕結果留下的斷垣殘壁,我覺得這一篇還完整的多勒。就我感覺而言啦,搞不好你看完之後比沒看還糊塗。
難怪我命中注定只適合寫散文不適合寫小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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