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小偷偷東西的理由是 他家裡的東西壞了 可以被接受嗎?
如果強盜搶了銀行理由是 他家太窮沒錢了 可以被接受嗎?
如果殺人犯殺人的理由是 被害者對不起他所以該殺 可以被接受嗎?
如果政客收黑錢的理由是 別的政客也都收黑錢 可以被接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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坦白說 我通通不能接受
因為每個人必須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犯錯都是自己的決定 沒得推卸責任
所以我不接受小五李珍妮所說:
[自認沒對不起宣明智的太太,一切歸咎於婚姻制度錯誤,她不是小三,只是紅粉知己,更不是壞女人,如果她是元配,也不會老了還離婚,晚年沒人陪。]
[男人會去外面找,是因為在家不開心,不可能一個巴掌拍得響,做太太的應該先檢討自己。]http://tw.news.yahoo.com/%E6%9D%8E%E7%8F%8D%E5%A6%AE-%E8%80%81%E5%85%AC%E5%A4%96%E9%81%87-%E5%A4%AA%E5%BA%A7%E8%A6%81%E6%AA%A2%E8%A8%8E-120640167.html
倒是宣明智承認自己是爛人 肯認錯還算爽快http://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20630/34335671
所以所有的外遇事件都是一樣的:
[一個巴掌拍不響 兩個爛人在擊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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