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姊妹在考慮離不離婚的時候
經濟問題常是很重要的一項考量
有的因為夫家經濟不錯 若離婚可能會失去優渥的生活 或不甘心讓小三能坐享其成
也有的是因為女強男弱 若要求離婚 可能老婆得付老公一筆費用 老婆不願意老公坐享其成
於是婚姻就卡在心已遠離 卻勉強生活在一起
在我前夫外遇曝光之後 有很多朋友為我憤恨難平
其中一位朋友說 若她是我 她寧可去"酒店上班"賺錢養孩子 也要離婚
但她的建議讓我很困惑 我真該為了割捨婚姻 將自己陷入另一個不堪嗎?
給建議很危險 若把事情越弄越糟 難辭其咎
而面對經濟的問題 我的做法是"簡單生活"
所謂[無欲則剛]
只要不貪求物慾 自己的身心都是自由的 不會受到任何人事物的控制
不必吃山珍海味 不需要用名牌 生活就能恬淡快樂
一個月10萬的生活一定比2萬5的快樂嗎?
我想不然
心若是苦的 錢再多也彌補不了
如同老子說:[甚愛必大費 ,多藏必厚亡]
錢只要維持基本的生活就好了
不丹人沒有太多物質享受 就有單純的快樂
陳樹菊不穿金戴銀 也能樂而好施
看破物質的箝制 才能釋放"心"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