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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19 20:24:00| 人氣645| 回應1 | 上一篇

司法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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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說一段我最近發生的故事,發生時間是97年大約11~12月時,當時景氣不太好的時期,當然現在也一樣工作也不好找,而我為了要找一份工作就打電話去問,某某公司但我的印象中公司有說要某某家銀行的戶頭,所以我就需要去準備這樣沒錯是吧?再來、當時呢我住在某宿舍位在中壢的和平路附近,當時沒了工作先不說愁吃飯,連睡的地方可能都要煩惱了!後來因為身上沒錢被房東趕出來了,今天我和大家說我的事我不怕大家笑我,這也許不重要我繼續說,趕出來後我就沒地方住也沒有錢,剛好老天就是眷顧可憐人我遇到了我多年不見的好朋友,我和他說了我現在的狀況,當然他大斯不忌的接受我問我沒問題嗎要不要和他先一起住,我心想是有點對不起但又奈我何,我就馬上班去他那裡住,後來工作我也盡量機警的找,我找到了 一份非常特別的工作,他就像幫助人的工作它是財團法人的,開始要我接受或許我難為情,但沒辦法肚子要緊我便投入這份工作,那邊的師父們對我是讚嘆有嘉,隨然說我不是天天有工作去做,至少該我表現我會做給大家看,我也和師父說我還年輕我賺些外快其他時間比較會去找正常的工作希望師父能諒解,懂事的孩子永遠都會有人諒解,這賺外快之餘我想到了工作要準備的東西,那次我是有想準備但還沒有這次我就真的去開戶了,當時我的心態是這樣的,心想~我現在有了這份工作賺多賺少不打緊,至少我不會餓到,那正常工作我就期待消息了。等著等著還是沒有下文我就繼續賺外快,這期間有一個星期吧?我的帳戶本掉了,但我沒放在心上因為沒錢需要的時候我在辦過,辦戶頭的當時我1000元是和友人借的,辦完人家要錢那我當然是要領出來還他,雖然很怪但情有可原,本子遺失了我沒有那麼在乎也沒有掛失,到現在98年8~9月問題來了,我必須吃上一條詐欺的官司?我不明白,後來我上了法院法官就說了:xxx你x年x月x日x時你把那騙到手7萬元拿去哪了?我一頭霧水根本不知道,法官就說你會不知道,我整個就很莫名其妙法官又說當時我是否也將對方的7萬元轉帳到自己的戶頭來詐取他人財物?我還是說我真的不知道,那法官又問我是不是辦了某某銀行帳戶?我答:是阿法官說你還不承認!又問你知道你法了詐欺罪嗎?我沒說話因為我覺得真的很冤也很倒楣,不過我大概知道情況當時就是本子遺失沒報掛失才會這樣,現在跳到黃河也洗不清了,我就和法官說我的經過他也問我知道自己東西怎麼不見的嗎?我有大約的說我遺失的經過但不是很清楚,法官就說你自己做的事你自己會不清楚,但我心想那法官我問你某年某月某日你的中餐吃了什麼?大家幫我評評理,別說是那麼久的事就是連昨天發生的事要你完整的說出來也許你還沒辦法是吧?況且、若這一切都是我當初就想好的戲碼那我應該會先想好應付的方法來和法官辯論,但我卻都不知道照常理分析這表示不是我有計畫性的犯罪,今天要殺一個人該如何藏如何做接下來該應付的事老早心中都有個底了不是嗎?法官認定我是詐欺幫助犯,我真的不知道要說什麼,你不覺得司法真的很過分嗎?因為這樣害我沒了工作,還一直賴我說我之前有一條傷害前科,我心想傷害事件是常常發生的不過往往都是倒楣的先被抓這不代表會打架的都是壞孩子你怎麼可以因為我先前的錯就認定我的行為,太過分了這故事我真的要說給大家聽,看看法官這樣公平嗎?法官還威嚇我說在不承認因為我是累犯要加重刑罰,我聽了真的有點火。希望看到我文章的朋友們能給我意見,當然我更希望警政單位或法院的任何人的可以看到我的這文章給我意見看看我該怎麼辦?     

台長: 心淚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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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經一事不懂一事
最重要你的存摺簿遺失沒去掛遺失證明.你在這裡說我們相信.但法官只憑證據.存摺簿領錢有筆跡可以做這樣的比對.也許才可还你清白.
這個社會.我們每一個人不得不謹慎.錯在你被騙不在是法官.不經一事不懂一事..
2009-09-20 07:53:15
版主回應
謝謝你的支持~當初我也是那麼認為是我自己傻重要的東西不知道要報遺失,但唯一讓我不能接受的事法官的那句話:加重我的刑罰,你可以依法將我就辦但真要說是我做的請你拿出具體的證據,如你說的領錢時會有我的簽名或是ATM交易有拍照之類的,法官這樣不聽我也不相信我的成訴,那台灣何為《情理法》?
2009-09-20 10:01:18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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