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糊从来就不适合用在我身上。但是它就是这么发生了,还很有趣!
只小事一桩。
洗澡时错把沐浴露当洗发水,洗发水用成沐浴露。
想什么啊我都忘了,只在忽然间发现头发怎么都成结了,才猛然惊醒。
好笑。
像是自己在娱乐自己,透过一些迷糊事。
迷糊事一桩桩,从自己的,想到朋友的。
大学时代,我的朋友群里,出现了两个超级迷糊女王。我想哪天她俩要是碰在一起,不鸡飞狗跳才怪!
她俩都是我在台湾认识的朋友。
一个叫书乙。我同寝三年的室友。三年都迷糊中渡过,所幸我们皆相安无事,活过来了。一个叫雪毓,从同事发展成好友。接了书乙的棒,让我见识了迷糊的不同面貌。
书乙是个百分百的路痴,总把方向搞错。同一条路得走上千遍才把路线入脑储存,知道为什么吗?因为她走路总爱说个不停,嘻嘻哈哈的管你三段四巷的。射手座的爽朗女孩是不太容易记得自己的东西藏在哪边的,找东西已成了她习惯。即使我看腻了她也找不厌。从此我也就相信了她是一个经得起考验的女生。
我有时候太严肃,就是制造不出什么欢乐气氛。寝室里有这么一个迷糊女王,偶尔搞搞怪,让严肃也笑一笑,可不好麽?
可好呢!
雪毓的迷糊本事倒把我考倒了。无法形容。
反正她的情况是时好时坏,是朋友群里小负盛名的迷糊派。记得她曾经说过:往后分开了,可能我的迷糊会使你们想起我哦!是的。她说的那句话,正正是她下的迷咒!也记得那段时间,朋友聊起:雪毓不能当保姆,因为她可能会把小杨的宝宝丢进洗衣机里。
她们是迷糊的。可是同时有着比别人更强更优越的长处。像书乙迷糊但坦荡荡够义气。像雪毓迷糊却总温柔善良。如果她们都不觉迷糊是一种困扰,那迷糊也就变得可爱了。
是迷糊,竟把两个不相干不认识的女生,连成了脑袋里的那条回忆线。
而亲爱的朋友们,可别小看了迷糊两个字,
迷糊也是一种难得的本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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