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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9-05 20:00:46| 人氣56|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歐付寶財金資訊~支付寶Paypal 也有興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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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付寶財金資訊~支付寶Paypal 也有興趣
  第三方支付專法拚年底上路,網路業者認為,台灣支付業務發展已相對其他國家落後,專法上路之後,業者調整結構、寫營運計畫書、等待主管機關核准,相關時程也可能拖個半年、一年。
  由於專法准許外商申請,支付寶、Paypal等外商動態受矚目。據了解,多數外商雖未曾對專法公開表態,但Paypal先前多次參與專法與電子支付公會的討論,支付寶也曾試圖接觸相關主管機關,曾表示要做行動支付的LINE也研究過法規,顯示只要可行,外商很有興趣參與。
  有業者表示,外商在台灣申請第三方支付專法的特許內容,主要關卡恐怕在其他地方,例如,阿里巴巴集團理論上屬於陸資,牽涉投審會的陸資投資規範;同時,專法要求業者在台作履約保證或交付信託,對外商是一大難題。
  同時,支付寶、Paypal目前都已藉著和台灣符合規定的銀行等業者合作,進行部分業務,未必要付出大筆成本申請特許內容。
  歐買尬、智冠、遊戲橘子都表示,專法即將上路是好的開始,有信心在第4季開辦第三方支付儲值業務。
  智冠表示,目前公司旗下智付寶的履約保證銀行是萬泰,智冠擁有上百萬點數卡會員,將是跨足此市場的關鍵利器。
  橘子指出,旗下樂點卡的履約保證銀行為玉山銀行,將整合既有的GASH會員,提供更多元的服務。歐買尬旗下歐付寶則尚在尋找履約保證合作銀行,近二個月會選定對象,對未來第三方支付業務深具信心。<擷錄經濟>


歐付寶財金資訊 ~台灣大網家 搶千億商機2014/9/5
  第三方支付專法草案年底上路,已有多家業者向金管會探詢或表達意願,包括台灣大等電信業,網路家庭、歐付寶、藍新科技、紅陽科技等支付業者,以及悠遊卡公司等,金管會預估初期將有五到十家,未來將視市場狀況評估是否需限家數。
  行政院院會昨(4)日通過「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草案」,備受非金融業者關注意的第三方支付儲值等業務,將大幅開放,市場估計,第三方支付商機千億元起跳,金融、電子商務及電信等各方業者,已摩拳擦掌、加入搶食行列。
  金管會預估,五到十家業者為非金融業申請專營部分,並未包括可兼營這項業務的銀行業及電子票券機構。
  這段期間已有多家業者向金管會探詢,或表達有意願成立新開放的電子支付機構,辦理儲值、線下交易(即實體交易)的支付服務(O2O)及無實質交易的匯款等業務。主要包括台灣大等電信業,及網路家庭、歐付寶、藍新科技及紅陽科技等支付業者。
  在可以兼營的部分,屬於電子票證機構的悠遊卡公司也表達興趣,至於銀行,由於代收代付原本就是銀行的業務之一,預估目前己辦理兩岸網購代收代付的銀行,未來應該都會加入兼營行列,家數會相當多。
  此外,也未包含大陸支付寶及美國Paypal等外國機構。
  至於未來是否會限定家數?金管會官員表示,這部分有兩派意見,最近確實有人從當初新銀行開放設立的經驗,向金管會建議,對電子支付機構的開放設立最好限定家數,不過也有人持不同意見。因此,未來會視市場發展狀況再作評估。<擷錄經濟>


歐付寶財金資訊 ~第三方支付 開放陸外資申請2014/9/5
      行政院長江宜樺昨(4)日拍板「第三方支付專法」,新法將允許第三方支付業者開辦線上儲值、辦理O2O線下實質支付,與電子支付帳戶款項移轉,此外,也將依對等互惠原則,開放外、陸資業者申請,不過,陸資來台須搭配兩岸協商,事先取得核准。
  行政院會昨天通過第三方支付專法之後,將函請立法院審議,並列為政院新會期的優先法案。
  江揆要求金管會積極遊說立法院,務必讓法案在年底前三讀通過, 開啟我國電子商務新時代。
  第三方支付專法全名是「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是政府首部管理第三方支付業者的專法。金管會主委曾銘宗昨天表示,目前已有多家非金融業者投入代收代付業務,例如支付連、歐付寶等。
  他預估,專法上路後,將有五至十家非金融業者,會前來申請專營執照,目前也有不少銀行業者打算申請「兼營」執照,「電子支付是完善電商領域的重要拼圖,這對台灣經濟發展會有很大助益」。
  隨著專法上路,一般民眾生活面貌也將發生改變。例如,出門不用帶錢包,拿著智慧型手機就可付款;喜歡創作的人,可把作品上傳網路,讓網友透過手機小額付費;以後長輩發紅包,也可靠儲值帳戶轉帳。
  曾銘宗強調,金管會在專法中,已儘可能公平對待所有金融與非金融業者,例如非金融機構取得「專營電子支付機構」執照後,也可發行實體卡片。
  至於大陸支付寶或是外商能否來台申請執照?曾銘宗說,可以,不過,要等金管會訂定子法,「開放涉及對等互惠,對大陸的開放,尤須兩岸協商。」
  金管會數據顯示,我國電商產業今年將突破兆元大關,產值是2011年5,626億元的兩倍。曾銘宗說,新法除了「接軌國際」,開放三大業務外,為方便國內業者「超車」,金管會除了將視況調整申辦業者資本額需達3億元,民眾儲值、轉帳限3萬元等規定外,也會參考主要國家做法,引進新業務。
  金管會表示,為給予小型支付業者給大的業務空間,儲值總餘額低於一定金額,比如5億元,且只有從事代收代付,則不受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規範。據金管會調查,全國有五、六百家符合此標準的業者。<擷錄經濟>

台長: 台股投資陳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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