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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8-02 19:12:58| 人氣67|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假心得真廣告 部落客違法 201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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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人購物前常會上網搜尋使用心得,廠商相中高人氣的部落格,招待部落客免費試用、出遊。消基會發現,不少部落格寫的產品心得,處在「經驗分享」或「廣告代言」的灰色地帶,如果沒有規範疑似置入式行銷的文章,恐損害消費者權益。

消基會隨機挑選廿六個不分類型、累積瀏覽人次至少五十萬以上的部落格,看他們的文章是否有在「標題」或「分類」中標示廣告商業合作關係,發現只有十個部落格明確標出是「廠商合作」文章,其他的都很隱諱。

消基會舉例,「HiHi我是小吹」七月十日的穿搭文章有「讀者(購買)優惠」、「oops!!!i am An」六月廿的穿搭文中介紹廠商品牌、「史丹愛亂來」則將商業廣告文章分類在「江湖救急」標籤中,讓人難以判斷是什麼性質的文章。

消基會董事長蘇錦霞說,部落客變成一種「新興行業」,他們的部落格變成「購物頻道」;蘇錦霞認為,如果部落客接受廠商招待或試用,應該明確告訴消費者。

消基會表示,去年公平交易法修正後,部落客等素人代言也納入廣告不實的連帶處罰行列。消基會建議政府仿照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FTC)的規定,部落客若收取酬勞或類似酬勞而撰寫「見證文章」,就視為產品宣傳,必須揭露他們和廣告商之間的關係,否則要罰款。

消基會也建議民眾如果發現部落客有廣告不實的嫌疑,第一時間先備份蒐證,再向主管機關檢舉。



台長: 台股投資陳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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