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長程財務健全方案已經行政院核定通過,由財政部擔任執行機構,三大核心要務涵蓋財務、稅務以及國產,分成十大策略,並以在105年時達到國家長期債務降至GDP的38%以下,國民租稅負擔率提升至97年14.3%的合理水準為最終目標。

中長程財務健全方案十大策略自98年起分年啟動,已有六項正在推動實施,其餘將依計劃預定施行時程依序積極辦理。

執行中長程財務健全方案的目的,除了有形效益,例如預期可為國庫創造1.01兆元的可運用資金,也有助達成擴大民間商機、加速國家建設,以及透過調整租稅結構,縮小貧富差等無形效益。

【2011/02/28 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