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在金融亂局中,各國的中央銀行,紛紛出手以救國家之經濟,股市下跌,利率偏低,人民不知想把錢存在何處才有獲利,不想現在又多出一問題,銀行倒閉,更使百姓頭痛.
十信案大家記憶心猶新,當時政府下令由合庫接收,並保証一切由存款人之權益.後來也有些金融機構出了問題都由政府之金融機構接管,其中有些是銀行,有些是農漁會之信用部,在接手之銀行,也多少有些怨言,因那些金融業都存在著虧損,接手後不但要負擔其虧損,還要接下其員工,無不是一大負擔.當時成立存保公司是由財政部與中央銀行共同出資設立,專責辦理存款保險.以保障存款人之利益.在條例之規定中明白表示,每一戶可保障壹佰萬元的保障,至今日已增為參佰萬,但是自世界之金融風暴發生後,各國之政府紛紛提高保障,歐洲有些國家已發佈將全額保障.我國也跟進,以保障存款人之權益.
在過去是讓市場自由競爭,淘汰不良的金融機構,但是今日發生了金融風暴,許多的金融機構紛紛倒閉,使得存款人心驚,國內有公營銀行的設置,因此存款人紛紛將存款轉存入公營銀行,使得公營行庫存款暴增,因有金融風暴的關係,股市等無人敢碰,央行又降低了存款準備率,更是使濫頭寸攀高.逼使國家不得不宣佈跟進歐洲之國保障存款規定.雖然此舉是保障了存款人,也疏解了濫頭寸的窘境.但是此舉決不可用於永久,恐會讓不良之金融機構,以此為救命符,如經營不善,便丟給政府一走了之,讓全國納稅人去負擔其爛灘子.
眾人均知,現今之金融業,是一堅苦行業.自從開放民營以來,各銀行喊出全方位之銀行,跳脫原以存放款業務為主,但也造成了少許的銀行,經營不善關門的情形.今日政府喊出為保障存款人權益,保障無上限的政策,所謂一體之兩面,有利必有敝,在現今政府定要做好監督管理的職責.只因在經濟低迷時,企業急須資金,如無法取得貸款之挹注,就會有些缺乏資金的企業會倒閉,銀行本身為放款來取得盈餘,恐會放款浮濫而出現呆帳,因此,此乃監督機關責無旁貸的責任,以免造成另一之金融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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