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狼師6要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apr/11/today-so3-2.htm
1.教導孩子身體自主權觀念,「有穿衣服的地方」別人不能任意碰觸。
2.任何時間不跟老師單獨相處,包括廁所、空教室。
3.老師要求單獨相處時,立即找人陪伴、報告其他老師或打電話告訴家長。
4.若無家長同意,不隨便跟老師外出。
5.教導孩子遇到問題要立即告知家人或師長。
6.家長留意子女出現異於往常的表現,小心詢問。
資料來源:兒福中區辦事處主任林武雄整理:記者蘇孟娟
安親班狼師出獄 教音樂又狎童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apr/11/today-so3.htm
〔記者林良哲、陳璟民、蘇孟娟、張菁雅、張協昇/綜合報導〕13年前在雲林縣開設安親班並性侵女童的男子康國書,出獄後到台中市開音樂教室,又對2名女童伸出魔爪。台中高分院審理時,康男辯稱是在獲得女童同意而動手,但受害女童則表示:「我要他下地獄、我要他關到老,我要他關20年!」法官判處康男有期徒刑6年。
狼師判6年 女童盼他下地獄
民進黨立委邱志偉昨表示,為懲罰補教、進修等機構狼師,上會期提案修正「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今年1月30日通過,明定「有性侵害、性騷擾或虐待兒童行為,經判刑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班、校負責人「應廢止設立許可」,教職員工「應予解聘或解僱」。
性侵犯已不准再開補教班
邱志偉指出,民眾申設補習班、安親班,或要受聘用、受僱用為教職員工,只要比照「不適任教育人員之通報與資訊蒐集及查詢辦法」規定,向教育主管機關辦理通報,轉法務部、警察機關查核,即可確認有無違反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規定。
目前正接受強制治療的44歲康國書,13年前曾在雲林縣開設安親班,遭指控性侵、猥褻7名女童而被判刑7年8月,並要接受強制治療。他出獄後到台中市北屯區開設「美樂蒂音樂屋」,還在網路上打廣告,指稱自己雖非科班出身,卻苦練鋼琴而研究出簡易教學方法,只要上3節課,就能讓沒彈過琴的人彈奏最新的流行歌曲。
康男還在其音樂教室擺設電腦,以供學童玩遊戲。100年1月間,康男帶2名分別為7歲及8歲的女童到2樓,並利用她們在玩電腦時,使用按摩棒按摩或親吻女童下體;同年2月間,她又帶1名7歲女童到2樓,撫摸及親吻女童下體。後來女童感到下體疼痛而告訴母親,才將此事揭發。
台中地院審理後,依強制猥褻罪判處他有期徒刑6年,但檢方認為不是猥褻而是性交,並提起上訴。台中高分院審理時,康男雖坦承猥褻女童,卻辯稱沒有強迫她們,是在獲得女童「同意」時才動手。
法官認為,康男已被醫院鑑定為「戀童症」,但其行為究竟是猥褻或是性交?因女童的說法不一,且無證據顯示其使用按摩棒「插入」女童下體,因而認定康男只涉及強制猥褻,判處他有期徒刑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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