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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4-07 16:19:50| 人氣107|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性侵光屁股應門…辯你情我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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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光屁股應門…辯你情我願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apr/7/today-so6.htm
〔記者徐聖倫/新北報導〕新北市女子「娜娜」(化名)遭性侵,她伺機偷撥手機,大聲說出惡狼住處,警方趕到時,陳嫌連褲子都沒穿便「露鳥」應門,員警大吼:「你想嚇誰?快穿上褲子!」陳辯稱:「我們是你情我願的。」警怒斥:「她求救聲音這麼大還狡辯!」

女趁機Call友人報地址

警方調查,被害女子「娜娜」與48歲的陳男本來就是舊識,上月27日晚間11時許,兩人相約喝酒,陳借酒裝瘋,要求「娜娜」與他一起回家,娜娜見他走路搖晃,便送他回家,不料陳竟強拉娜娜上樓,並要求做愛,不顧娜娜奮力大喊「不要」,以手指性侵得逞。

過程中娜娜伺機撥給友人,並大聲說出陳的住家地址,友人機警報警求援。警方28日凌晨3時許到場,聽見屋內有女子大聲呼救,當時陳已脫褲準備「硬上」,警方火速敲門,才讓他停手。

警獲報趕到現場救人

偵訊時,娜娜向警表示:「當時他強拉我上樓,還硬脫我內褲,我一直大聲求救他也不理。」

警方說,陳男無前科,自稱原為某資訊公司老闆,時常流連聲色場所,因而結識娜娜。近日因生意失敗,加上工作難找,靠打零工為生,也因此與妻子離婚,常借酒澆愁,目前獨居在新北市中和某一間公寓。

警方訊後依妨害自由、妨害性自主罪嫌將陳嫌送辦。
 


 

 

台長: 司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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