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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3-20 14:29:36| 人氣99|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啥!住院醫師連續工時 最多32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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啥!住院醫師連續工時 最多32小時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mar/20/today-life3.htm
〔記者邱宜君、楊久瑩/台北報導〕衛生署昨邀集相關團體代表會商,針對住院醫師工時作出重大決議。醫院評鑑將增加試評項目,要求住院醫師單週總工時不得超過八十八小時,單日連續工時上限則分為二十四小時、二十八小時、三十二小時三種等級。部分醫改團體批評,變相明定醫師可連續工作超過二十四小時,恐加速醫療崩壞。

血汗醫院爭議不斷,醫學生聯合會等醫藥學生,揭發實習醫師每週平均工作八十至九十小時,住院醫師更達一百一十至一百二十小時,甚至連續工作長達三十多小時,榨乾醫師、更有傷醫療品質,衛生署承諾改善。

衛生署昨召開「住院醫師參酌勞基法賦予保障研商會議」,與會代表對於住院醫師單週工時上限八十八小時達成共識,對單日連續工時則僵持不下。

醫改團體批評 恐加速醫療崩壞

醫勞盟、醫師勞動條件改革小組等醫改團體引醫學實證指出,連續工作超過二十四小時,醫師就會形同「酒醉」,故應以二十四小時為上限。但昨日會議席次占多數的醫界各方代表,以醫療人力吃緊、排班困難、訓練不足為由,堅持以三十二小時為上限。兒科醫學會提議以二十八小時為折衷,會議主席、衛生署醫事處處長許銘能決議三案併陳。

衛生署這兩年將先針對醫院進行試評,預計醫師連續工時二十四小時以下為A級、二十八小時為B級、三十二小時為C級,預計一○四年納醫院正式評鑑。

醫勞盟理事長張志華對此決議表示:「不滿意,要觀察。」醫師勞動改革小組執委陳秉暉擔憂評鑑無強制力、沒罰則。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研究發展組組長朱顯光痛批衛生署避談「評鑑」毫無法律效力,打迷糊仗。

醫事處處長許銘能表示,衛生署經由試評、納入評鑑的階段目標,是「納入勞基法前的準備」,但醫師何時納入勞基法,目前沒有時程。

 

台長: 司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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