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方法院昨日開庭審理前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涉貪案,林益世(左)與妻子彭愛佳(右)於開庭前步入法院。(記者羅沛德攝)
林益世貪污像豺狼 檢求無期刑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mar/8/today-t3.htm
林涉4大罪 最重併科3千萬
〔記者侯柏青、張文川/台北報導〕台北地院昨審理前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涉貪案,林益世一家狂打家族親情牌辯無罪,但檢方痛批林位居執政黨高位卻貪污,行徑宛若豺狼,在庭上對他涉及的四大罪,最重求處無期徒刑、併科三千萬元罰金,其母沈若蘭最重被求刑十年,林益世的舅舅沈煥章、沈煥瑤,也被檢方要求重判,至於林妻彭愛佳,檢方請法院依法判刑。北院定四月三十日宣判。
林益世原本是馬英九總統的「愛將」,馬也不次拔擢重用林益世,在林涉貪案爆發後,馬雖致歉切割,但馬的清廉團隊招牌及用人均受到外界嚴厲抨擊。
檢方則以「豺狼當道,安問狐狸」,影射林益世是「豺狼」,批評民代用選民服務為藉口喬事,讓公股事業淪為民代牟利工具,而林益世位居行政院秘書長,在內閣忙於美牛政策及基本工資爭議時,卻以秘書長之姿喬事賺錢。
林母求刑10年 兩舅舅求重刑
特偵組去年十月起訴林益世等五人時,並未具體求刑,但在法庭審理時,檢方當庭對林等人求處重刑。
檢察官蔡鴻仁說,林益世九十九年收賄後,又在媒體發表文章《從政的第一要件,清廉》,還參加反貪倒扁,看來十分諷刺,決定對林犯的兩項貪污、洗錢及財產來源不明等四罪求刑,各求處無期徒刑、九年、兩年到一年不等,併科三千萬、兩千萬及八百萬元罰金。
沈若蘭依貪污罪被求刑十年,洗錢罪求刑一年六月;彭愛佳身為資深主播,媽媽是國民黨台北市黨部副主委、弟弟也參選議員,檢方認為她對犯罪有一定認識,卻一味卸責於父親,請法院依法判刑;沈煥章、沈煥瑤不認罪,檢方也要求重判。
林益世雖自辯無罪,卻擋不住檢方兇猛批評,他泣訴:「道德上,我已經是一個階下囚。」並說,當立委十多年,最大的錯誤只有「偷懶」收下陳啟祥六千三百萬元,沒請陳將錢直接投入地方選舉之用;他不貪圖榮華富貴,不買大車、住大房,不是陳啟祥口中的大壞人。沈若蘭則說,她相信兒子沒有做犯法的事。
檢批林位居高官 藉喬事斂財
彭愛佳則發牢騷說,嫁給林這麼多年,沒有一天睡到自然醒,每天有跑不完的婚喪喜慶、握不完的手、鞠不完的躬,「如果林益世是豺狼虎豹,現在就可以槍斃他」,現在的工作就是天天跑法院,她的主播工作沒了,林益世的政治前途也沒了,全家為此受到極大懲罰,還欠下五千萬元保金,「大家不能因為一個人犯了錯,就把他打成賓拉丹」。
合議庭昨問林益世,身為民代請託人事合適嗎?有用嗎?林益世說,只是幫選民反映意見,不會勉強行政機關;法官也問他:「你自稱跑遍紅白帖,為什麼親信聶存賢父喪你反而沒去?他為何說你在辦公室烤烏魚子,不讓其他人吃?」林益世一時語塞,辯說:「沒這回事,他這樣說,我滿難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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