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千名房仲業務員為取得不動產經紀營業員資格,花錢買假訓練結業證明,台北地檢署昨依偽造文書罪,將一千一百零一名房仲業務員買緩。圖中人物與此新聞無關。(資料照
假證照 1101名房仲緩起訴起訴一年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jan/11/today-t2.htm
假證明 每人罰2萬5
〔記者林俊宏/台北報導〕全國上千名房仲業務員為取得不動產經紀營業員資格,透過「台北不動產研究發展協會」製作假訓練結業證明,其中包括藝人馬妞的前夫馮光榮;台北地檢署昨依偽造文書罪,將一千一百零一名房仲業務員緩起訴一年,每人須繳兩萬五千元處分金,國庫共進帳兩千七百五十二萬五千元,千餘名房仲員遭司法處分,也創下紀錄。
馮光榮曾是瓊瑤戲劇小生,因演藝生涯不順而改做房仲,曾被媒體拍到大熱天在馬路發傳單,他向檢方認錯,承認花數千元換得結業證明書。
前藝人馮光榮 也列名
檢方查出,涉案的房仲業務員集中在大台北地區,除了信義、永慶、住商等知名房仲公司,其他同業也都淪陷,但公司事先並不知情;案發後,涉案的房仲業務員全數被內政部註銷資格,據悉,他們若照規定上課,完成時數及必要程序,未來仍可依法取得資格。
檢方表示,依「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規定,經中央主管機關或其認可機構、團體,舉辦不動產經紀營業員訓練三十個小時以上合格者,再向中央主管機關辦理登錄,即擁有不動產經紀營業員資格並取得證照,有效期限達四年;若四年期滿,另檢附上課廿個小時以上訓練合格證明,可重辦登錄並換照。
檢方前年偵辦「台北不動產研究發展協會」總幹事高展程等人涉嫌偽造文書案,發現有多人為取得證照,繳交受訓費用及身分證,實際未上課受訓達規定時數,就向高展程等人取得上課證明。
檢方說,這起「房仲買證照案」,目前查出有一千三百七十八人涉案遭列被告,其中一千三百四十三人到案,三十五人被通緝。到案的一千三百四十三人中,有一千一百零一人獲緩起訴處分,另兩百三十四人獲不起訴處分,七人移轉他署管轄偵辦,僅剩一人尚未偵結。
沒受訓 房仲公司不知
檢方說,這起史上最大的房仲證照買賣弊案,包括馮光榮等人,從九十八年十月到九十九年四月,並未實際到「台北不動產研究發展協會」上課受訓,卻在該協會總幹事高展程(因偽造文書罪被判刑六個月,獲兩年緩刑定讞)協助下,僅繳交兩千元、身分證影本而成為幽靈學生,由高展程製作假證明文件,再向「中華民國不動產仲介經紀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辦理登錄,讓這些房仲人員在全國房仲連鎖店買賣房屋,連房仲公司也被蒙在鼓裡。
檢察官陳弘杰偵辦本案,認為被告罪責不重,加上所有被告到案後幾乎都認罪,決定網開一面,檢察官還獨力安排上千場次偵查庭,一一曉諭被告,並灌輸法律觀念。
北檢八年前偵辦原住民從事水泥、水電工假證照案,當時傳喚五千名被告,創下司法史被告人數最多紀錄,本案則是歷年次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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