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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2-13 19:30:49| 人氣105|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壹週刊:南投工程賄款 流入馬吳競選經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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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週刊:南投工程賄款 流入馬吳競選經費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dec/13/today-fo9.htm?Slots=All
〔記者陳鳳麗/南投報導〕南投縣長李朝卿涉索回扣案遭收押禁見,壹週刊昨以「李朝卿收押 吳敦義地盤瓦解;投縣議會 下波偵辦焦點」報導,內容指稱吳敦義才是南投大當家,李朝卿只是代言人,並爆料稱縣府索賄款項有五十萬元流入馬吳南投競選總部。

李朝卿堂弟:有轉交支持者捐的50萬

壹週刊爆料稱,李朝卿擔任馬吳南投競選總部主委,縣府工務處技士李中誠曾將其中工程賄款五十萬元,交由李朝卿的堂弟李朝華轉交給馬吳南投競選總部作為競選經費。

李朝華昨在本報記者查證時承認確有轉交五十萬元,但李中誠僅告知是某支持馬吳的人要捐獻給競選總部。李中誠也說,該廠商很久沒有在南投縣做工程,但因與吳敦義認識很久,才會透過他轉交五十萬元的政治獻金,且表明不用開具收據。

弊案傳延燒縣議會 議長:歡迎來查此外,壹週刊還報導,在李朝卿案中涉入偽造委任狀疑雲的縣府法律顧問陳益軒與縣議會高層有聯繫,因此第三波鎖定偵辦縣議會。縣議長何勝豐昨強調,不識陳益軒律師,更不可能涉入該案,他只有在縣長女兒要到南投地院抗告時,應立委之邀參與遊行而已。司法是公正的,檢調偵辦一切看證據,若縣議會有任何不法,他歡迎檢調來查。

檢方指週刊未求證 內容多不符事實

南投檢方則認為,週刊從頭到尾未向該署求證,其所寫的內容諸多不符事實,檢方辦案本著毋枉毋縱之原則,從未設限,也未停止偵辦的動作,惟一切要依證據來辦案,目前未有搜索縣議會的行動計畫。

壹週刊指出,檢方在上月七日第一波搜索羈押南投縣府工務處長黃榮德、簡任秘書張志誼和包商吳仲琪後,李朝卿即透過縣府法律諮詢顧問陳益軒與縣議會高層及議員等聯繫,並稱陳益軒與黃榮德妻子聯絡,表明縣府委託他協助黃榮德後續官司問題,檢調高度懷疑陳有偽刻黃妻私章,還與縣議會高層接觸,要黃榮德一肩扛起責任,不要累及李朝卿。

陳益軒昨否認他有偽刻黃妻印章和偽造委任狀,並強調黃妻原本同意委任他為辯護律師,因當天他忘了帶委任狀,才跟黃妻建議由他去刻章蓋在委任狀上;在與黃榮德見面時,黃表示是否要委
任他需要考慮一下,後來就沒有再談。

不過,黃妻昨仍表示,曾以簡訊和電話拒絕委任陳益軒為黃的辯護律師,黃榮德本人也未簽委任狀。
 

台長: 司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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