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野立委都罵 健保快破產 還為中國人開大門
陸配與前夫妻所生子女可納保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dec/17/today-t1.htm〔記者邱燕玲、王昶閔、魏怡嘉/台北報導〕台灣健保快要破產,衛生署長楊志良信誓旦旦說,明年健保費一定要漲,不過政府卻對中國大開健保方便之門,不但中國籍配偶與前夫(妻)所生的子女也可納入健保,連中國專業人士來台工作投保健保的保費,也比照台灣無業民眾,立委昨天痛批馬政府如此浪費健保資源,憑什麼調漲健保費!
衛生署今年十月公告,中國籍配偶的中國親生子女,取得居留證且在台滿四個月後,年齡在十四歲以下,或十四歲以上、十八歲以下曾申請來台探親者,就能以眷屬身分投保,昨天在立法院,藍綠立委都重砲批評,民進黨立委陳節如表示,此案有違反健保法之虞,她要求衛生署立即廢除此公告。
中國人來台工作比照無業加保
國民黨立委羅淑蕾則質疑,衛生署不斷強調健保快要倒了,現在卻把中國配偶所有中國子女都搬到台灣來納保,受惠最多的是中國,衛生署根本沒有站在台灣百姓的立場著想。
除此之外,陳節如更進一步爆料指出,中國專業人士來台工作投保健保,政府不把他們歸類為「受雇者」,保費反而比照台灣無業民眾,只要依「第六類第二目」來投保,她痛批,如此一來政府等於多負擔了三倍的費用,馬政府當了冤大頭,全民也要跟著買單嗎?
陳節如說,若依第六類第二目的最低投保薪資,政府每月要負擔四成保費;但若將中國專業人士以「受雇者」身分投保,則政府只需負擔一成保費。
陳節如表示,中國專業人士依「大陸地區專業人士來台從事專業活動許可辦法」中的「持有投資經營管理及陪同來台事由」取得居留證,並在台居留滿四個月後即可參加健保;但這些中國專業人士中,企業幹部及經理人明明在台工作,卻未依「受雇者」身分納保,反而是比照「無業」身分納保。
陳節如強調,這些來台的中國專業人士每月薪資也有十幾萬元,政府卻讓這些人以「無業」的最低投保金額投保,不符公平正義。
馬政府慷人民之慨為中國買單
陳節如指出,根據全民健保監理委員會的會議紀錄,討論中國專業人士來台投保一事時,多數委員都反對以第六類第二目投保,認為此舉不符社會正義,但健保局竟不顧委員反對意見,一意孤行,「根本是把監理委員當成橡皮圖章!」
主任委員劉見祥做結論時表示,中國專業人士以第六類第二目投保似有不妥,請衛生署研修參考;但建議結果並未被採納。
衛生署健保小組則解釋,依兩岸相關規定,大陸人士尚不得來台工作,因此這些中國專業人士在台灣是無雇主的,依健保法規定,沒有職業收入的身分,就是第六類人口納保,而一般外籍人士來台,只要取得居留證、且居住滿四個月以上,如果沒有工作,也是照一樣的規定納保,並未獨厚中國人士。
專家憂假工作真看病情況大增
全民監督健保聯盟發言人滕西華表示,健保財務困境當前,包括中國在內的所有外籍人士的納保問題,都應儘速重新檢討,建議費率與保障範圍應與本國人有所差異,才比較符合公平原則,「畢竟全民健保是台灣人的健康保險,不能立足台灣,照顧全世界」。
中國專業人士在台領高薪卻能以無業者身分投保,以低廉保費享受健保,企業主也規避應付的健保費用,除有違公平正義外,專家亦擔心,在國民黨與對岸簽訂ECFA後,中國人士將大量來台,把關寬鬆的納保政策下,「假投資、假工作、真看病」的情況恐將大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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