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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播虐待動物影像 最高判1年

散播虐待動物影像 最高判1年 在動物收容所的貓狗,只要沒有人領養,最後只能安樂死。(資料照,記者林明宏攝)動物安樂死期限 延至12天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dec/29/today-life11.htm〔記者陳曉宜、洪素卿/台北報導〕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昨天初審通過「動物保護法部份條文修正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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