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罰娼不罰嫖 大法官釋憲違法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1107/8/1ui4x.html罰娼不罰嫖 大法官釋憲違法 更新日期:2009/11/07 12:08 對於現行法律,只罰娼妓不罰嫖客的法令,大法官做出解釋,認為這條法令,違反人人平等的憲法原則,宣布違憲,2年內法條會失效。至於站壁的流鶯當街拉客,還是屬於違法範圍,為公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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