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5
烘焙屋的生意已經穩定了,施惠玲說是OPS尋找陳同學的廣告見效,但我則認為是我們的餅乾蛋糕麵包及咖啡的品質已經眾口皆碑,才得以有今天。然而施惠玲不為此滿足,她還想增加營業額,有一度甚至還想開放加盟,是我硬擋下來的。
我若沒擋下來,今天KIki這招牌恐怕比85度比金鑽還要多。
為何擋下,表面上是說我們難以掌控各加盟主,其實是我內心裏面那塊躲債的烏雲一直散不開,我父親那時若沒因太迅速擴張導致...我那時就不會因自卑而不敢追OPS,我就不會選一個公務人員當老婆,我就不會......
然而我不能阻擋施惠玲想衝高知名度及增加來客率、翻桌率、淨利,所以我獻策,繼檸檬蜜茶之後,我們推出幸福餅。只要有消費,於結帳時說聲「要幸福喔」,每人都可獲贈限量的純手工幸福餅,每塊幸福餅都藏著一張籤語紙。
OGS第一次抽到的籤語是:『祝你永遠不要悲傷』。OPS第一次抽到的是:『珍惜眼前人』。然結局卻是OPS不回應OGS的簡訊、email,電話也不接。難道,愛-真的是美在無法擁有嗎?九把刀的那些年小說會紅,也許正是因為這樣!
別離與重逢,是人生不停上演的戲。作家張小嫻說:『愛情有十分的酸、一分的甜』。但如果人生可以從頭來過,OGS依然願意用十分的酸來換一分的甜。
這幾天我一直在想,
妳那句:「我想,你誤會了。」是什麼意思。
這一週,我不敢踏進烘焙屋,因為害怕遇到妳。
妳知道嗎?我從未被人這樣拒絕,先前我有跟妳提過電話對我而言是個負向的產品,所以當妳在電話那頭這麼說時,我心痛到無以復加,妳這個阿出傌傷了我這個阿抽係。所以我也不敢留在閣樓,怕看到那些妳送我的星星,更怕會在這店口馬路上碰到妳。
我跑回老家睡,但第七天,我媽發現我睡在老家便問我很多很多,我很煩很煩,不想讓我媽操煩,我於是不得不回閣樓。那晚,手機店打烊後,我踏上我的閣樓,不知道是不是因為一個星期沒上來,天花板上的星星變得黯淡,也許是這一週我沒拉開窗簾,也沒開燈。我連忙亮起閣樓的燈,讓星星吸收光源,我站在沙發上用電筒將星星逐顆逐顆的照亮,這樣花了一個晚上,星星又再閃亮,全世界大概只有我這種傻瓜才會用電筒去照亮星星。
當年我曾祈求星星,希望妳與我舞伴要合好如初,可千萬不要因為我而拆夥。看著你送我的星星,我心想我到底是誤會了什麼?我不甘心。
一氣之下,我走到對面的百貨公司,那幅巨型海報仍然掛在百貨公司的外牆上,隨風飄揚,每個路人都向它行注目禮。在你和陳同學的盟約面前,我不過是個毫不相干的局外人,怪不得你說我誤會了。我懂了,很痛的領悟了。
乾脆走到烘焙屋,施惠玲已經差不多打烊了。
「這一週妳同學有沒有來過?」
施惠玲搖搖頭,我心想妳比我還狠。
「你的聲音很沙啞。」施惠玲說。
「快感冒了吧。」
「是哭太多吧。」施惠玲說。
「這幾天,我有去見她。」我說。
「她過得好嗎?Koala及Sunny也都還好嗎?」
「你知道的,她總是裝得很強的。那天,我約了她吃飯,本來我想要到外面去的,她說回家全家一起吃,她煮了一鍋蔬菜精力湯,而我則炒飯給大家吃。」
「她的身體還好吧。」
「繼續追蹤,不然要怎麼辦?」
「你能不能等她走了,才開始追OPS,現在你乖乖回家去。」施惠玲說。
我把家裏的key交給施惠玲,「回不去了,這個你替我交給她。」我這樣說
「你真的不回去了?」
「我是不是很殘忍?」
「是!但愛情本來就是很殘忍的。」
「我以前不知道。」
「那你如何安排Koala及Sunny??」
「當初離婚時就有協議過了,小孩平時歸我,寒暑假則歸她。」我這樣回答
「可是現在是你不回家,不是她不回家。」
「她也是這樣講,所以她要求去改成Koala及Sunny歸她,寒暑假則歸我。」
「我不答應,我說照之前協議較好,況且妳身體不好,不要改來改去較好。」
「她怎麼說」?
「她說我走了之後,Koala及Sunny全歸你,這次更改時,這點也寫進去。」
「我說讓我想想。」我這一週都在想這個,所以都沒來烘焙屋,我胡謅說。
「小孩是無辜的。你很笨內,你趕緊回家握住這最後的天倫幸福吧。」
「我認為我若繼續與她同住,就算分房而居,這樣對OPS並不公平。」
「你想太多。你自己捫心自問,這幾天她有正眼看過你嗎?」
「沒有,她連email簡訊電話都沒給我,怎會正眼看我。」我無奈的回話。
此時,我在施惠玲的眼裏發現淚光。
「妳沒事吧?妳幹嘛為我的事哭泣!」我以為施惠玲是被我感動到想哭。
「你記得我說過治感冒最有效的方法是把頭貼在你心愛的女人的胸前嗎?」
「記得。」
「記不記得我同時還說施公的身體很好。」
「所以...」我大概猜到什麼了,但我不便啟齒。
「他是我跟施公在一起之前,同時在交往的男朋友,這個方法是他教我的。」
「你從來沒跟我提過他。」
「因為他很爛。我和他一起的時候,他對我很好,那時我家裏的環境不太好,一次,銀行戶口真的沒錢,我問他借了三萬元。六個月之後,他突然提出分手,他說他跟我相處不來,我很傷心,那天晚上,我和他做愛,我以為這樣可以留住他,第二天早上,在床上,我躺在他身邊,他跟我說,我欠他的那三萬元,方便的時候就還給他。」
「爛人,在那個時候還跟你說錢,妳應該說我一次六萬,現在換你欠我三萬。」
「我拿到薪水,立刻就還給他,愛情是很殘忍的,當他不愛你,你連三萬元都不值。雖然他那樣壞,我卻懷念他,是他給我上了人生的一課。如果我是你,我不會放棄施公,不會放棄唾手可得的東西,去追尋一個遙不可及的夢,我會試著魚與熊掌兼顧的。」
「你還愛施公嗎?」
「我知道即使我欠他三千萬,分手的時候他也不會跟我要的。」施惠玲笑說。
「如果是三億呢?」
「那就很難說。愛情總有個最低和最高消費,不是每個人都肯付最高消費的。」「最高消費不該是個數字,愛應該是看價值而非問價格。」我不同意的說。
「為什麼不?我們生命中最重要的東西,比方說身高、體重、近視度數、作愛時間等等都是一個數字,愛情當然也能是一個數字,大家把心中的最高消費拿出來比較,就知道哪一個愛得更多。」
「我沒設定最高消費。」我說。
「所以你現在什麼都沒有了,你輸到脫褲子。」施惠玲說。
進入賭場下注之前,沒設定自己輸了多少就要離場的那種人,通常是輸得最慘烈的。俗話說輸到脫褲子,就是這個意思。
OPS,我知道,我將會輸得很慘烈,愛你是一件我消費不起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