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久很久以前﹐看過一篇報導(還是笑話)﹐美國發生過一宗這樣的訴訟﹐一人在購買一旅行車後﹐在公路上啟動了定速行駛﹐然後到車廂中沖咖啡﹐當然﹐車禍是必然的。這品牌製造商被告﹐後果是賠償。這很正常﹐說明書沒寫在行駛時駕駛者不得離座施施然弄製咖啡﹐誰會想到不可以。誰犯了錯﹐當然要承擔後果。雷曼事件中﹐你有沒有聽過什麼不合理的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