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當年.....】
在我六十歲那一年,發生了一件令我終生難忘的事.....
元旦那天,當我起床吃飽睡飽後,心想:我要如何讓一年開始的頭一天過得很快樂;購物也是我人生快樂之一,兩三個月前換季大拍賣時買了很多衣服,就是沒買鞋子,來去逛逛鞋店買雙鞋子當作一年之始的紀念吧!逛逛挑挑,終於挑中一雙黑色平底鞋,可以爬山、逛街、上菜市場三用的鞋子,買好後快快樂樂的回家,一進門還來不及休息,就看到有幾個人尾隨我之後的進了門,那不是剛剛鞋店的老闆嗎?怎麼還有警察?我訝異的問發生甚麼事?
「剛剛妳偷了我鞋店的鞋子~」鞋店老闆說。
我是去買鞋子,不是去偷鞋子,是我忘了付錢嗎?我努力的想,似乎沒有付錢的印象。
「對不起,我忘了付錢,我現在付給你!」我說。
「偷了東西等被發現才說忘了付錢,這一招是用來騙三歲小孩。」鞋店老闆冷冷的說。
「我真的是忘記,我不知道為什麼上了年紀記性會這麼差,不知道為什麼會迷迷糊糊的把鞋子帶回家。」我解釋著。
「別倚老賣老了啦,想耍賴!」這鞋店老闆看起來五十來歲,才跟我相差多少呢,怎麼沒有一點同理心。
此時警察要我到警查局作筆錄,我一驚,急忙跟老闆求情:「要不然我除了鞋子的錢,看你要我賠多少,我都願意。」
「這不是錢的問題,我就是要讓妳得個教訓,以後才不會再犯。」看來這位老闆是吃了稱陀鐵了心,我急忙下跪瞌頭:「我不是故意的,我不是故意的,請相信我,請相信我....」老闆與警察踏出門外,我追了上去,抱住警查粗壯的手臂:「警察先生,我是冤枉的我是冤枉的,請相信我........」我吶喊著,喊叫聲引來一堆圍觀者,這還得了,怎麼越描越黑,這下子誤會我的人豈不是更多!想想我這輩子潔身自愛、戰戰兢兢,名譽可是我的第二生命呀!我嚇得在那冷冷的天氣裡卻冒了一身汗。
「如果妳是冤枉的,可以打官司,可以上訴呀!」警察先生說;可是我不曾打過官司,而且清白打官司也不見得就能洗刷冤枉,就在這千鈞髮之際,我忽然靈光一現想起我那正規正矩的兒子,於是懇求警員:「警察先生,我作最後一個請求,妳跟我兒子講幾句話,你就會相信這樣的孩子不會有會做壞事的媽媽。」「妳兒子電話多少?」阿!糟糕!又想不起來了,年齡及格了,記性就不及格了,想著想著,還好,想起來了。
「我兒子電話xxx.......叫某某某...在某某地方服務。」此時警員撥了電話,跟我兒子這樣講著:「某某某,我是水池的兒子,你媽媽今天發生了一件事,你若出生時小聲一點,免德被你同事誤會.....。」
啊!水池,水池是我表姊呀!他是水池的兒子,也認得我兒子!我很激動,身子一震暈了過去,醒過來時已躺在家裡的床上,原來是南柯一夢呀!回想夢中景象驚恐猶在,淚水汨汨而下.......。
夢境如今記憶猶新,希望惡夢不再重作,也希望類似這樣的情景不要發生在這世界的任何角落。
蔡月合寫於 101/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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