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面的人看我們神木村的神木,是看它有多高、多大,
但我們神木村的人不是,我們是看神木怎麼看我們,
神木看緣分的長短,跟我們看的不一樣。
他看的是,我們的一生。 ~~摘自"到不了的地方"~~
我知道它登記在你名下,你有權利要回它,
但它不過是一台超過20年,有時連踩十多下都還發不動的老摩托車,
騎起來車身顫抖,時速再快也不會超過四十,一載人就幾乎快解體的破摩托車,
你到底是在計較什麼呢?
你這20年來騎乘它的時間,可能不會超過10次吧!
任由它在騎樓風吹雨淋,機件耗損,也從來不想維修它,
你到底是爭取它要做什麼呢?
我不懂,真的不懂?
結婚那年,父親給我買了新車,我連坐上駕駛座都不曾,
二話不說,給了需要在外面奔波的你,給了需要有部車,好證明有能力的你,
我從來不曾向外界表明過這部車的來源,只為了保有你的面子與自尊,
而你那台還堪用的小車,你送給了你弟,而不是給需要接送孩子的我,
我跟孩子就是用那部50cc的小機車,頂著太陽、冒著風雨,在這城市中往返,
機車上的孩子和我,在寒風中,凍得直打哆唆,在雨季被雨柱澆得睜不開眼。
即使今天我已經離開了,我也從來沒有興起向你索回它的念頭,
因為當初是我心甘情願,現今我也認為我能給得起,所以不曾後悔。
分開都多久了,你和你的家人到今日,在孩子面前還不曾停止對我的咒罵,
認真想想,我們都把最好的青春歲月給了對方,給了這個家,
沒有誰對不起誰,也沒有誰辜負了誰,
當初奮不顧身的愛你,怎會料到今日的這場分離,
沒有人願意佳人成怨偶,沒有人不希望偕子之手,白頭終老,
沒錯!是我堅決要終止關係,是我沒辦法再繼續,
但關係走到形同路人,不是只有你被傷害,而我也不是加害人,
我們同樣分攤著這故事裡的心碎與傷痛劇碼。
那棟市值千餘萬的房子,我毫無條件的還給了你,
你用監護權外加贍養費威脅我,我也答應了,
朋友說我笨,家人罵我傻,不懂得為自己的權利爭取,不懂得找律師協助,
但我的心底清楚明白,
我不要我的孩子親上火線,只為印證他們有一對多麼不和諧的父母,
我們擁有的夠多了,何不放手,讓自己快樂一點呢?
祝福好嗎?
不要再為難了,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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